在星期三(4月2日)的立法會會議上,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陸頌雄就如何監管兒童和青少年使用電子屏幕產品提出口頭質詢,指嬰幼兒80%的大腦發育在3歲前,問及政府會否立法限制或禁止0至3歲嬰幼兒使用電子屏幕產品。

陸頌雄。資料圖片
對此,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回應,內地和其他地區都是通過指引的方式,而非立法方式去禁止和限制兒童對電子產品的使用。早前,澳洲立法禁止16歲以下兒童和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平台,亦非禁止使用電子產品。他指出,若要立法,需考慮公眾的接受程度、以及規管和執法的方式,政府目前並沒有相關立法計劃。

盧寵茂。資料圖片
他又表示,衛生署於2013年成立「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對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並於1年後發布健康報告。衛生署亦對不同年齡段的嬰幼兒和學童,提供使用電子屏幕時間的建議,並通過網絡媒體、家長講座等方式,加強對家長和照顧者的教育。又指當局每年會對中小學生進行週年健康篩查,覆蓋約40幾萬學生,對其視力和聽力的健康,進行監測和評估。惟此類大型篩查要求簡單、快捷、及不具侵入性,並要有足夠人員參加,故不能作深入檢查。一旦發現健康問題,會轉介學生作跟進的檢查和治療。

醫務衛生局。資料圖片
陸頌雄表示,政府的回應不夠積極和全面,現時距離上次諮詢已是12年前;最新一份健康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的建議也已是疫情前(2018年)。鑑於疫情後學生的電子產品使用率和近視率都有所上升,他建議當局跟進國家衛健委的標準,適時更新指南;並對內容生產者的社會責任作合適的指示和檢視。

電子產品,示意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