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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華被勸導回國 關鍵是其內地親屬全受控制

政事

肖建華被勸導回國 關鍵是其內地親屬全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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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華被勸導回國 關鍵是其內地親屬全受控制

2017年02月05日 09:39 最後更新:10:46

內地金融大鱷肖建華回了內地,惹起是否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李波事件翻版的疑雲,但知情人士話,肖建華是被勸導回國,過程不涉武力,肖建華又合法離境,根本沒有越境執法問題。


知情人士透露,在過了年三十晚的初一零晨,內地「游說人員」在肖建華的香港商界朋友陪同下,到四季酒店找肖建華。游說人員力勸肖建華回內地,協助調查官員貪腐及金融造市案件。


最後肖建華同意自願回內地受查,關鍵是其內地親屬全受控制,主要人物是在年三十晚團年時被抓捕。若肖不回內地,將由該等人士承擔有關案件的罪責。肖建華考慮和討價還價後,終於同意回內地。


所以後來香港警方翻看四季酒店保安錄映帶時,看到一行七人平靜離開,肖建華並無被挾持跡象,當中包括肖建華和他的兩個女保鑣。游說人員同意肖建華先在港找一個親友,然後才乘車由黃崗口岸過境。若肖建華是被挾持,他在汽車過去黃崗口岸香港入境處過境通道時,他大可呼救,因為入境處人員要逐一核對車上人員的身份證和樣貌,他若想求助,有很多機會,但他並沒有這樣做。


知情人士指,中國近年嚴打貪腐,並在全球追緝涉案的紅色通緝名單上的人物,及有關件案中的主要證人。中國知道涉案人士在外國的藏身地點,有時亦會派員游說他們回國,也有逃走超過十年的「紅通」名單人物,自願回國的例子。由於只是進行游說,不涉及越境執法的問題。


肖建華的明天系在內地根深葉茂,資產以千億計,當局控制肖建華後,主要調查的是大案要犯,而不是一般的小魚小蝦了。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被告黎智英在首天出庭自辯,便自爆了其「外部聯繫」中的千絲萬縷人脈關係,當中牽涉的「英國線」人物,包括與在控方案情和庭上證供中經常出現的「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及前港督彭定康等。黎亦承認,曾捐2萬英鎊(約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首先,黎智英在庭上指,經由朋友認識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兩人的關係長達8年,因對方曾回應其文章,二人遂透過WhatsApp聯絡。黎智英更承認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因他覺得這個組織「做了一些對香港有意義的事」。

黎智英透過羅傑斯,認識另一位英國政治人物,就是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黎稱在倫敦與對方曾見過一次面。奧爾頓勳爵帶他到英國國會,之後兩人曾茶敘。而奧爾頓勳爵曾於2019年11月到香港參加區議會選舉「監選團」,兩人曾在酒店見面,而該「監選團」亦是同案另一位從犯證人、「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時曾提及自己曾參與。

 翻查資料,控方曾在庭上播放羅傑斯主持的YouTube訪談節目片段,羅傑斯指奧爾頓勳爵為「香港監察」贊助人之一。而節目中,奧爾頓勳爵指當時他計劃與60名資深政客向英國國會呈交聯署信,建議若港人人權遭侵犯,英國應保障所有港人有第二公民身份,又提到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發起反對《香港國安法》的聯署聲明。

第三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治人物,是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他正是奧爾頓勳爵的助手,曾陪同來港觀察2019年區議會選舉,但黎智英指,當時他不認識裴倫德,二人亦未曾討論過政治議題,但對方曾找他欲在《蘋果》刊登文章,而黎就把裴倫德的文章轉發給《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

至於裴倫德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執行董事,黎辯稱他不知道有此組織,僅在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聽聞。

最後一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客,是前港督彭定康。黎庭上表示,1997年香港回歸前,已認識彭定康,但自言「不敢稱對方為朋友,因對方為港督」。而回歸後,兩人亦曾見面數次,每次見面均透過「中間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或羅傑斯接觸對方。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亦承認曾邀請彭定康作其訪談節目的嘉賓。

辯方大律師亦曾在庭上提及,一位英國金融家比爾布勞德 ( Bill Browder ) ,因為根據控方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比爾布勞德對幫助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有興趣,裴倫德遂安排比爾布勞德與當時的「重光團隊」日本線聯繫。惟黎自辯時稱,不認識比爾布勞德或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他不諳日語,與另一位從犯證人陳梓華會面時,對方亦沒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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