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因洩露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被廉署調查,被廉署拘捕及告上法庭。
吳文遠主要被控3罪,都是涉及《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1)(b)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的罪行。控罪指他在2016年4月5日至5月14日,透過facebook、香港電台、twitter、Instagram 等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程淑儀是廉署調查目標及該項調查的細節,即他正以投訴人身分向廉署作出一份證人供詞。
法律界人士話,《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禁止任何人士向外披露受調查人士身份,如此立法主要有兩個目標。一是要保障廉署調查工作不受干擾,因如調查消息向外洩漏,可能令被告逃走或毀滅證據。另一目的是要保障受調查人士的名譽,不能讓他們無辜受損,此因若有人投訴了某人而又向外披露某人正受調查,若最終那人不被廉署控告,那人的名譽可能已遭嚴重傷害,因此法例嚴禁披露受查人士。
近年政治矛盾日趨尖銳,特別是泛民到廉署投訴,仿如已變成一個政治動作,並不時一邊投訴又一邊向外爆料。廉署今次加強執行禁止披露受查人條款,相信是要維護受查人獲得公正對待,除了吳文遠,還有幾個泛民人士做過類似事情,若廉署未來決定不起訴受查人士,就可能會告這些爆料者,佢地可以話有得震、無得瞓。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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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和出售巴拿馬港口交易持續引發質疑和討論。《大公報》本星期二最新社評文章指出,對長和「非一般買賣」依法審查,合情合理合法,錯誤交易必須立即中止。值得留意的是,文章特別狠批「不要急著干預」、「破壞香港地位」等歪論,直指「只談交易、不講國安」、玩「公關」混淆視聽,先至係破壞「一國兩制」。
《大公報》本星期二最新社評文章《依法審查屬保護管轄 長和交易須立即停止》。
文章指,交易公布至今質疑聲音沒有間斷,原因就在於,交易絕非所謂的「普通商業行為」。在當前美國千方百計圍堵遏制中國之際,那些過去充分享受「一國兩制」制度紅利、從國家發展中獲得巨大利益的香港企業,本該具有最基本的道義和大義,主動捍衛國家利益。
文章不點名批評說,令人失望的是,公眾不僅沒有看到相關企業的任何正面回應,反而看到截然相反的做法,例如主動放風、抹黑,把水攪渾,讓事件複雜化。
近日,香港更出現一些歪論,例如聲稱審查會破壞「一國兩制」、破壞香港地位;還有人稱要「靜一靜、等一等,不要急着干預」云云,文章就話,這些論調值得警惕。
文章駁斥這些歪論稱,「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國家利益越是得到維護,香港的利益也就越能得到保障。此次國家依法審查就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切實行動,慢不得、等不得,有關措施不僅不會破壞香港的獨特角色,更能進一步維護香港的良好發展環境。
文章批評,有關企業「只談交易、不講國安」,更在長達一個月時間裏不斷迴避問題,甚至玩「公關」伎倆以混淆視聽,這才是無視「一國」原則、有損「一國兩制」的行為。文章最後再次敦促「大義面前無小事,盡快回頭,長和現在還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