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警員眼部腫痛、出現血絲
《逃犯條例》修訂引起連串示威,警方表示,在近日示威活動中,不少人刻意用「鐳射光線」射向警務人員,令多名警務人員眼部受傷。
示威者在近日的示威活動中,用「鐳射光線」射向警員。影片截圖
警司劉肇邦表示,示威者在近日的示威活動中,用「鐳射光線」射向警員,令多名警員眼部受損。昨晚,警方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執勤時,大批示威者用鐳射光線照向警員頭部,警員嘗試用盾牌阻擋。其後,有3名警員表示眼部腫痛,眼睛出現血絲,需要送院治理。
警司劉肇邦。
劉肇邦又指,在這段時間內,共有9名警員被鐳射光線射中而受傷,部分人仍未復工。有受傷警員指,他們被鐳射光線射到時,只感到一點不舒服及刺痛,但求診後才知悉其視網膜受損程度。他續指,若示威者繼續用「鐳射光線」射向警員,警方會作出驅散及拘捕。
示威者在近日的示威活動中,用「鐳射光線」射向警員。影片截圖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