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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就是非法手段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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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就是非法手段

2020年07月15日 20:04 最後更新:20:24

戴耀廷策劃的「35+計劃」,要透過立法會否決預算案攬炒香港,是一個有意識的顛覆政府運動。

有人問我香港的選舉制度雖無初選安排,但初選看來並不違法。先不討論初選開支如何計算的問題,針對戴耀廷整個「35+計劃」的核心構想,是要捆綁超過35個激進議員,一齊不問情由否決預算案,以此觸發特區和中央政府的一系列的回應行動,逼中央「非常血腥的」鎮壓香港(戴耀廷的原話)。而這次初選,目的就是把不夠激進的傳統泛民篩走。

初選是「強逼激進化」過程的第一步,與去年的反修例運動,強逼傳統泛民齊上齊落,不能與暴力割席的手法一樣,主要透過兩個方法達到目的:

第一是論壇圍剿。在反對派搞的初選論壇上,傳統泛民被激進的本土派圍攻。以上月28日的九龍東論壇為例,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便被大量激進派質問為何沒有簽署「攬炒聲明」。胡志偉一度回應說不能夠所有民生法案都要否決,但最終還表明民主黨會否決預算案,又話「簽署聲明與否並不重要」。這是把原來較理性地自主行事的泛民議員,強逼其轉化成集體行動的激進議員。傳統泛民被逼在論壇上表態,將來就可以用這些「承諾」,作為綑綁他們集體否決預算案的理據。

第二是有利激進派的投票方式。這次的反對派初選,有59.2萬多人在網上投票,只有2.1萬是實體投票。去年的區議會選舉,有294萬名選民投了票,當中有165萬投票給反對派。這次初選只有61萬人投票,只佔去年投給反對派的人數的37.1%。在反對派初選中,網上投票的佔96.6%,在網上投票的是年青人居多,所以可以肯定這次反對派初選,年青人佔了主導,這就令到激進反對派大佔優勢,傳統泛民被投票的設計逼出圈外。

從個別選區的結果,也看到這個狀況,以九西選區為例,民協的何啟明在網上得票排第5,得6900票,而本土派馮達浚,得到7400票,領先何啟明500票,但加入九西僅5100票的實體票之後,何啟明得票反超馮達浚。由此可見,實體投票和網上投票的選民取向有很大的歧異。真實的選舉是實體投票,怎能夠以一個96.6%是網上投票的初選結果,來決定實體投票的參選人呢?

其實,隨機抽樣調查反對派選民,遠比網上投票為主的所謂初選公平。而初選放大了年青人的票數,將傳統泛民踢出局,可見初選是整個「35+計劃」的主要部分,就是要篩走、打殘傳統泛民,不讓他們參與來屆的立法會選舉。而傳統泛民政黨蠢就蠢在願意參加這個旨在踢他們出局的遊戲。

另外,也有人提到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罪有兩個條件,一是以暴力或非法手段,二是嚴重干擾、阻撓和破壞特區施政,戴耀廷的「35+計劃」是否用「非法手段」進行?

我昨天已經談到整個顛覆行動是要推翻香港制度,違反《基本法》總則。反對派議員不問情由地否決預算案,亦違反了《基本法》73條(2)賦予立法會審批法案的權力,這條文並無授權立法會借審批預算案程序去癱瘓、推翻政府。

還有一個問題是,反對派借立法會審批程序脅逼特區政府及中央,還事先聲明,要逼到中央「作出非常血腥的鎮壓」。這種行為本身已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性質與郭榮鏗做立法會內會主持人,開了大半年,都在有意阻撓選不出主席一樣。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一條普通法罪行,其中一個典型案例是R v Dytham (1979) 1 QB 723。案中英國警員Dytham駕車巡邏時,經過一間夜總會,夜總會傳來尖叫聲,之後見到一名男子在門外被一班人拳打腳踢。當時Dytham 已接近下班,他選擇駕車不顧而去,最後被毆打的男子傷重不治,Dytham終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主審法官Lord Widgery CJ 指一個公職人員有義務履行他的責任。

這罪行包括幾個元素,第一是涉案人是公職人員; 第二是他有意識地作出不當行為,或不執行職務或不作為;第三是其不當行為傷害到公眾,去到公眾對公職人員不信任的程度。受薪的公職人員責任尤重。

  雖然戴耀廷經常口口聲聲說《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是否決預算案的權力,但是稍為用正常心智思考,都知道《基本法》沒有可能會賦予議員權力借否決預算案去推翻政府,激發中央政府血腥鎮壓香港。

如果立法會議員有組織進行「35+計劃」,以為可以鑽到《基本法》的空子,否定預算案,顛覆政府的話,本身就是公職人員嚴重失當罪行。他們濫用權力,做出傷害公眾的事情。

《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很明顯是有意針對改變香港制度的行為,而戴耀廷等人經常說他們的行為合法,和今年7.1時,有示威者帶著寫有港獨標語的旗幟,但在標語旁邊用小到針眼的文字加上「不要」兩字,以為可以脫罪的小學雞的行為,沒有分別。有清晰意圖濫用權力去推翻政府,相信難逃國安法的法網。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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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港人移英  如今英人移港

2024年11月01日 18:32

世界輪流轉,看看香港和英國兩地的移民情況,只能驚嘆事情變化得這麼快。

2019年黑暴事件後,大量香港人移居英國,因為當時英國保守黨首相約翰遜推出一個BNO「5+1」計劃,讓香港人先移居、後申請國籍。其實約翰遜打的小算盤,是看著香港移民的資產。當時英國在他一手推動之下脫歐,大量歐洲公司總部撤出英國,因為英已經不再享有歐盟內的關稅和移居便利,約翰遜就藉著吸引港人移英帶來的資產,來填補這個窟窿。他還可以厚著面皮,聲稱自己在支持香港的民主。

香港人移居英國,如果是已經賺夠退休的一族,生活倒還可以,但如果要在當地搵工,就我所知,只有少數能夠找到與本來類似的工作,很多人就要降級打折。有朋友在香港做行政人員或中層主管,到英國就要做工廠工人或是通宵的倉庫看更。這讓我想起上世紀80年代大陸同胞移居香港的情況,那時在國內的專業資格在香港不被承認,他們只能夠做看更或地盤工,那種辛酸又有誰能明白。

不過,現在最有趣的發展,是英國人開始移居香港。其中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七屆世界桌球冠軍奧蘇利雲,他通過優才計劃成為香港居民。奧蘇利雲十分喜歡香港,他接受入境處處長郭俊峯訪問時,被問及為何選擇香港作為居住地,奧蘇利雲說香港有良好的稅制,桌球在香港很受歡迎,加上美食和文化,令香港成為一個理想居住地,「如果想擁有美好的生活,那一定要來香港」。

後來奧蘇利雲在澳門接受訪問的時候就提到,他一年有幾個月在香港、澳門和中國大陸打球,取得香港身份證,讓生活和出行更方便,預料4至6年後或會搬來香港長住。

奧蘇利雲的例子,至少可以看到三個事情。

第一,新通行證安排有效。內地最近改變港澳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的安排,容許香港永久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士,申請通行證返回內地。他們本來回內地要申請簽證,工作的話更需要申請工作簽證,但是在新安排之下就可以拿通行證過境,不用簽證,非常方便。奧蘇利雲提到的出行方便,主要就是指這一項。

第二,香港低稅率吸引。香港有低稅制,入息稅最高只是收15%,遠較英國為低,英國是累進制,最高即15萬鎊(150萬港元)以上收入稅率是45%,相當驚人。

過去沙特主權基金贊助的LIV 高球職業巡迴賽在港舉辦時,有獲獎的球手事後發現香港只是需要交15%的入息稅,有點不太相信,反覆追問是否只交這個稅率就足夠嗎?在外國動輒起碼要交20幾至40幾%的入息稅,香港只交最高15%,可以說是稅務天堂。而明年「LIV 高球2025 香港站」獎金高達2,500萬美元,獲獎球手少交30%稅等如節省750萬美元,即是5836萬港元,你話球手喜歡在香港還是在英國比賽?

另外英國有資本增值稅,越富有的人交稅越高,買股票買樓賺了的錢都要減一截。英國財政大臣李韻晴剛公布的預算案,就提到高稅率的納稅人,資本增值率會由20%加至24%,低稅率的納稅人增值稅亦都由10%加至18%,而住宅物業的稅率就維持在低收入的收18%、高收入的收24%,而香港就並無資產增值稅,物業稅收15%亦較英國低。

但有一樣更要命的是,非以英國為永久居住地的英國居民稅務優惠將會在明年4月取消,這個叫做「非定居者身份」(Non-Domiciled)豁免稅制,規定在英國居住的外國人,如果海外收入不匯入英國,就無需要繳納當地稅,但英國將會把非定居者免稅待遇豁免取消,明年4月起必須將海外資產向英國繳稅。奧蘇利雲是英國人,如果一年在英國逗留183天以下,在英國沒有全職工作,本來可被視為非英國稅務居民,海外收入免稅,未來應要交稅。另外有大量在英國居住的外國富豪亦受此影響,計劃離開英國。

第三,非政治化角度。很多香港人移居外地,主要從政治角度出發,覺得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生活不下去。但是奧蘇利雲這個正宗英國人的看法,卻剛好相反,說「如果想擁有美好生活,一定要來香港」。由此可見,只要你撇除泛政治化的眼光,香港其實樣樣都好。

過去香港人移民英國,現在英國人移居香港,都可說是世界輪流轉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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