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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必須挑起衝突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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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必須挑起衝突助選?

2020年07月23日 18:10

美國單方面要求中國在三日內關閉駐休斯敦總領事館。美國總統特朗普更威嚇說不排除會關閉更多中國駐美的外交機構。現在美國開始在輿論造勢,指控中國三藩市總領館窩藏一名被美國控告、隱瞞解放軍現役軍人身分的研究人員。不斷向中國開刀的姿態,明顯不過。

分析政治,不能只看表象。特朗普此舉,不止是中美關係緊張的回應行動,更是今年11月總統選舉的主動佈局。美國的疫情失控,經濟下滑,令到特朗普的總統大選選情急速滑入冰窖。上屆總統選舉,特朗普依靠幾個搖擺州份,包括佛羅里達州、賓夕凡尼亞州和密歇根州,以微弱優勢奠定了他的勝利。特別是佛羅里達州,有29張選舉人票,從來都是美國選舉的成敗關鍵,佛州勝,全國皆勝。如今民主黨候選人拜登在佛羅里達州的支持率有49.2%,特朗普的支持率只有42.8%,拜登領先特朗普6.4個百分點。情況持續下去,特朗普正滑向敗局。 

特朗普在美國幾個搖擺州份選情都明顯落後。

特朗普在美國幾個搖擺州份選情都明顯落後。

而能夠挽救特朗普的選情,主要有幾個因素:一、扭轉疫情;二、谷高經濟;三、爆出拜登的醜聞;四、向中國開刀,轉移注意。

以美國現時每天有超過6萬個新增確診個案而言,疫情不再惡化,已經偷笑,隨著進入冬天,疫情可能還會進一步大爆發,甚至出現美國抗疫專家福奇此前預計的,每天確診超過10萬人的危局,疫情對特朗普的選情極之不利。

至於經濟,美國隨著疫情惡化,而大大拖慢了經濟重啟步伐。聯儲局不斷無限印鈔,已是既定事實,未來恐怕是股市招炒、經濟續差、失業上升,政府包底的局面,對特朗普的選情同樣不利。

至於爆對手拜登的醜聞,到今天還見不到可以爆出什麼大事件,此前特朗普嘗試利用拜登兒子在烏克蘭投資,想製造醜聞,誰知被對手倒打一耙,爆出特朗普向烏克蘭總統施壓,公器私用,搞得特朗普一身蟻。特朗普玩醜聞抹黑對手上,沒有什麼成效。

特朗普別無選擇,唯有向中國開刀。由現時到11月,估計特朗普會毫不介意地提升中美之間的摩擦。按他的如意算盤,是要中美角力逐步升級。我打你,你報復;我再打大力打你,你再報復。最後恐怕美國要把大量的軍力集結到南海,製造一下近乎擦槍走火的危局,希望借此令美國人民團結一起,槍口對外,就可以扭轉選情。

特朗普這個劇本已經寫好,問題是要看中國是否配合。

我毫不諱言自己是一個民主制度的愛好者,因為以前在大學的培訓,都是如此。但在過去30多年對世界各地民主實踐的觀察,最令人失望的是民主選舉制度的歪變。

在民主制度下,每四年或五年就要更換執政者,而執政者從來都想延續自己的執政權力,為了搶奪權力寶座,不但會放棄從政的初心,還會不擇手段,在選舉時製造危機,激發矛盾,激發選民的衝動反應,投自己一票。政客們甚至不惜搞出重大的軍事及社會衝突,只博一票。最典型的例子是1996年的台灣選舉,當時國民黨總統李登輝引入總統直選,想成為台灣民主之父,又想自己在直選中當選連任,就不惜自製海峽兩岸危局。在大選前一年的1995年,他訪問美國,在演講時提出「中華民國在台灣」,製造兩岸對立。李登輝此舉挑動了大陸的敏感神經,並作出反應。大陸在1996年向台灣外海試射導彈,並舉行兩棲登陸演習,美國亦緊急調動兩個航母戰鬥群,進入台灣海峽,令到局勢極為緊張。

事後回看,這根本全是李登輝的選舉工程,要激起戰爭衝突來為自己助選,結果他成功當選總統。之後李登輝扶植民進黨人上台,每次選舉都重覆這一套。今年年初的台灣大選,蔡英文亦大力挑動香港局勢,為自己助選,把香港搞得亂七八糟。

如果搞民主,每幾年來一次選舉,而政客為了贏得選舉,都要挑起衝突、在鄰近地方放火、甚至想發動戰爭,以達到選舉目的,在選舉之後,造成本土或鄰近地區長期傷害,這樣的民主制度,是否有建設性,令人極度懷疑。

政客變得短視,變得殘酷,變得不擇手段、變得無所畏懼,只為逼使選民,在極其衝動的情況下,按knee jerk reaction(膝蓋反應),投下衝動的一票,結果會令整個社會,陷入長期的紛亂當中。這種民主,還值得堅持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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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之風不可長 「大和解論」不可取

2024年11月04日 20:19 最後更新:20:29

香港《國安法》生效4年多,本地政治局面穩定下來,很快又生出一種變相的「大和解論」。

10月初,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接受訪問,建議政府宣布不再處理6000多個因為2019年示威而被捕的人士,認為若果證據不足,可以公布不再處理,「為件事劃一條線」。他又認為,為了顯示香港仍然多元化,特區政府應該鼓勵團體集會。又建議政府舉辦大辯論,以顯示社會氛圍仍然鼓勵多元討論。

張炳良的言論,和回歸20幾年來建制派曾經流行的「大和解論」,同出一轍。認為只要阿爺和反對派和解,香港就可以求得穩定。這種言論曾經一度很有迷惑性,甚至不少建制陣營的精英,亦支持這種論調,因為說到底,很多人都想做好人,想政治正確,不想做惡人,不想打仗,所以成為「大和解論」的支持者,感覺上「大和解派」可以建制和反對派兩種民意兼得。

不過,細思張炳良的言論,特別是公然宣布不處理2019年被捕黑暴分子的建議,等同特赦,並不可取。

第一,香港要重建法治。由1997年回歸開始,香港局面一步步走向混亂,皆因反對派不斷突破法律界線,由違法集會,到非法佔中,再到掟燃燒彈發動暴力抗爭,就是由藐視法治的傾向開始,然後由戴耀廷鼓吹的「違法達義論」將之包裝美化,再由黎智英開動媒體機器廣為宣傳,整個社會的守法氣氛,蕩然無存,最終帶來大亂。

處理這一批數以千計的2019年被捕示威者,由於涉及的人數眾多,搜證工作繁複,加上相當一部分涉事者亦已逃亡海外,政府既要通緝海外逃亡分子歸案,同時又要繼續搜集證據,需時追查疏理。其實處理這些案件的基本原則,就是按香港的法律處理。香港的民事案件有追溯期限,意外傷亡案索償案是3年,錢債案追溯期是6年,土地業權糾紛可以追12年,但刑事案件並無追溯期限,一日未破案,一日都可以追查。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海外流亡人士,當日曾犯嚴重罪行,3、5年之後厭倦了海外的生活,回港投案自首,供認其他涉案的要犯,但如果政府已經公開宣稱那些人已獲特赦,政府如何處理亦相當尷尬,徒惹不尊重法治之譏。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除非法律規定有時限,否則只要有證據,特區政府就會作出檢控,這是合符法治原則。

第二,特赦會影響他案判決。現在還有大量當年相關案件仍在審訊,包括「35+」顛覆案並未判刑,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還有大量的重大國安案件正在排期上庭,這種不再追究示威者的建議,背後的和解思想,亦在鼓吹特赦或輕判這些重犯。

看看老牌民主大國英國是怎樣處理暴動罪犯。無論是2011年的倫敦暴動,或是今年的暴力示威,英國都是採取快審重判的方式處理。煽動者在臉書上貼一個帖文叫人去示威,即使示威最後沒有發生,煽動者自己亦沒有出現在示威現場,亦可以被重判3年監禁。惟有依法而治,才不會鼓勵市民將來再進行暴力示威,我們不見英國和示威者和解,為何又要叫特區政府和示威者和解呢?

回歸20多年的例子都已經很清楚說明,「大和解論」其實是「投降主義」的代名詞,姑息養奸只會令政治失控。對並未起訴的示威者,政府可以按香港法律處理,即使調查後在現階段未夠證據起訴,撤消被捕者的保釋要求,將來如果找到新證據,仍然可以繼續起訴。要培養香港的守法精神,當然對事件中的首惡,更加不可以輕輕放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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