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等經濟特區設立40周年,國家主席習近平南下主持慶祝大會,其巡視軌跡,別具意義。
習近平早前現身潮州。網上圖片
習主席本周一(10月12日)現身潮州牌坊街,在街頭和當地居民談話,並表示自己曾於1978年到過潮州,並且笑說「我(當年)來的時候,這裏有很多人可能都不在。」習主席在潮州街談話的影片,在互聯網上熱傳,過去沒有人知道,習主席這麼早就來過潮汕。
一幅照片惹起注意。
習近平(右1)當年陪同時任廣東省委書記的父親習仲勳(左1),在汕頭蓮花峰視察。網上圖片
原來早在1978年,習主席還是25歲的青年,已陪同時任廣東省委書記的父親習仲勳(左1),到汕頭蓮花峰視察。兩年後汕頭、廈門、珠海、深圳才開始建設經濟特區。習主席其實早已流著紅色改革家的血液,而他父親習仲勳更一手主導特區建設的前期工作。
1992年鄧小平南巡,當時中國在89年六四事件之後,對外被西方孤立,對內又有懷疑改革開放姓資還是姓的聲音。鄧小平當時南下,重新確立中國改革開放的路線。
28年後的今天,美國要孤立中國,國際環境嚴峻。習主席的新南巡,再次吹起中國新一輪改革開放的號角。
習主席此行在潮州考察電子元件百強企業三環集團時,說中國正遇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再次強調要走自主創新的自力更生之路。
到習主席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講話,不但全面總結了深圳等特區的發展經驗,更宣示了中國要再走上改革開的道路。他講到深化改革,認為當前改革又到了一個新的歷史關頭,推進改革的複雜程度、敏感程度、艱巨程度不亞於40年前,必須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去推進。
他也講到全面擴大開放,認為決不能被逆風和回頭浪所阻,要堅定不移全面擴大開放,而中國的新發展格局不是封閉的國內循環,而是開放的國內國際雙循環。
習主席劃出了大圖畫,但只在深圳作為先行示範區上譜上顏色,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一攬子推出27條改革舉措和40條首批授權事項。相信中央還有其他推動改革開放的舉措,目前尚未完全揭盅。故事剛剛開始,遠未完結。
國際大格局還在不斷變化,誰出任下屆美國總統仍未揭曉,特朗普抑或拜登入主白宮,國際形勢會很不一樣。中國會因應形勢調整具體政策,但相信大力深化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走自主創新的道路這些大方向,不會改變。
中國過去40年有巨大變化,未來30年的大發展還在後頭。
習主席話要充分運用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吸引更多港澳青少年來內地學習、就業、生活,促進粵港澳青少年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強對祖國的向心力。
道路已經舖好,香港年青人若能搭上國家發展的快車,人生會較平順。若捨正路而弗由,恐怕人生會比較坎坷。
盧永雄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錢賺的生意,就會有人去做。不想人做一些討人厭的生意,就只能增加其機會成本。
最近在香港非法行乞活動有增加趨勢,警務處西九龍總區與入境處在上星期三至四(12月18日至19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多個黑點拘捕9名持雙程證的內地非法行乞者,年齡介乎34至53歲,看來都是一些專業行乞人士。坊間有評論認為,非法行乞活動增加與剛放開的深圳「一簽多行」有關,但只要細心分析數據,就會發現這只是「想當然」的諗法。
據悉這9名被捕的內地乞丐申報的籍貫分別是四川、安徽、貴州、廣西、湖南和江西,相信都並非深圳居民,所以並不能利用深圳的「一簽多行」計劃來港。需知內地的戶籍制度非常嚴謹,如果不是在深圳讀書或是工作,外省人根本不能取得深圳戶籍,亦難以透過「一簽多行」來港。
這些內地來港的行乞者,很多都不是個體戶,而是集團式經營,有人在背後操控。過去有媒體跟蹤過這些行乞者,發現他們有定居點,並非即日往返內地,相信是以旅遊簽證入境香港之後,停留在港一段時間行乞搵食,根本不是通過深圳「一簽多行」或之前的「一周一行」來港並即日往返。
近年持雙程證入境並行乞的人士有上升趨勢,但從數字所見未算十分嚴重。今年頭10個月有39名行乞人士被捕,當中33人持內地雙程證入境本港。對比去年同期的36名被捕人士當中,有28名持雙程證來港,上升了18%。不過無論如何,要防微杜漸,不能任由這些非法行乞的情況惡化。
其實吸引行乞者來港搵食主要原因是代價很低,即使被捕亦不會被重罰。按香港的法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乞或收取施捨,會觸犯《簡易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不過現實上法庭對這些行乞者大都輕判,今年上半年只有31人(包括本地及內地人士)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人被法庭定罪,只有12人被判即時監禁,其餘8人被判緩刑及11人被罰款,監禁比例甚低。
至於上星期三至四的拘捕行動,被捕的9名持雙程證行乞旅客,當中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認罪被罰款600元,其餘6人以「違反逗留條件」處理,交由入境處遣返,因為只有於行動中被目擊收取乞討金錢的被告才會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其餘只能以「違反逗留條件」由入境處跟進。簡單總結,即是拘捕了9名非法入境乞丐,只有3人被定罪罰款600元,判罰太輕,接近無機會成本,自然會吸引背後的集團繼續組織內地乞丐來港搵食。
如果想阻止非法乞丐來港,主要要做幾方面的事情:
第一,加重刑罰。由於按法例首次定罪都可以判監一個月,如果法庭能夠判處較嚴厲的處罰,會有一定的打擊作用,坐監一個月就會失去一個月的搵食機會,有較大阻嚇力。
第二,加強協作打擊。警方除了正在聯同入境處在人流較多的黑點加強巡查之外,據說正在利用情報監察,了解是否有集團操控內地客來港行乞,追蹤執法。
第三,將被捕者列入黑名單。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曾經在港行乞者列入黑名單之內,如果他們未來再來香港,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特區政府和內地亦建立有效同步機制,內地會加強審核曾經在港進行非法活動內地人士的再次赴港申請。
非法行乞是一種商業行為,只有加重刑罰才能阻止。我們見到乞丐時,亦不用大發善心,否則會助長非法行乞。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