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
中西區區議員葉錦龍疑於去年9月,在西區警署門外撕毀警方一幅「不得橫越」告示,並在被捕時拉扯反抗,事發逾一年後被落案起訴刑毁及拒捕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葉錦龍(33歲)被控於去年9月1日,在西營盤西邊街與德輔道西交街燈柱,非法損壞屬於警務處的一張警察通告;以及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歐志強。
他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葉准以500元擔保外出,並須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得離港。
政事
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
中西區區議員葉錦龍疑於去年9月,在西區警署門外撕毀警方一幅「不得橫越」告示,並在被捕時拉扯反抗,事發逾一年後被落案起訴刑毁及拒捕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葉錦龍(33歲)被控於去年9月1日,在西營盤西邊街與德輔道西交街燈柱,非法損壞屬於警務處的一張警察通告;以及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歐志強。
他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葉准以500元擔保外出,並須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得離港。
政府總部對開、夏慤道附近的花槽位置20日疑被人淋潑紅色油漆,政府強烈譴責。警方將案件列作刑毀案,至21日拘捕一名46歲女子,相信屬個人犯案,疑涉個人情緒問題。
港島總區刑事部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蕭智謙表示,案發於2024年11月19號晚上約8時15分,有人將一個裝有紅色油漆的玻璃樽,從連接政府總部行人天橋的平台拋擲到下方的夏愨道,擊中政府總部的花槽及夏愨道行人路,因而留有大量油漆痕跡。事件中無人受傷。
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記錄後,港島總區刑事部鎖定一名女疑犯,並於21日早上進行埋伏,於大角咀63號埃華街休憩花園外將女疑犯拘捕。該名女被捕人,為本地女子,46歲,報稱無業。警方被捕人所居住的一個工廠大廈檢獲犯案時穿着的衣服,波鞋及手抽袋,上面都沾有疑似紅色油漆,相關證物及後會進行化驗。
案件經初步調查後,相信被捕人是個人犯案,而犯案原因與她個人情緒問題及家庭生活問題有關。該名女被捕人將會被扣留調查,及後會被檢控。
警方重申刑事毁壞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警方強烈譴責有關刑事毁壞的違法行為,亦重申對於所有違法行為一定會追究到底,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