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可以把簡單問題複雜化?玩政治啦。
哪個地方最喜歡玩政治?台灣啦。
怎樣可以把陳同佳送回台灣受審?等民進黨落台啦。
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之後,逃亡回港。潘曉穎母親近日不斷要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政府高官,昨日(10月20日)在政府總部外公開對質,為什麼不可以將陳同佳送回台灣審訊。觸發事件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陳同佳已經離開政府的安全屋,再次觸動了潘媽媽的神經。
第一、香港難以長期提供安全屋保護。陳同佳逃回香港,特區政府竭盡所能,以陳同佳「洗黑錢」,予以起訴。陳同佳刑滿出獄之後,由於他而觸發的反修例風波太大,特區政府擔心陳同佳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所以提供安全屋保護。兩年過去,政府決定不再提供保護。需知警方全天候保護陳同佳,成本十分驚人。事情淡化之後,警方撤銷了嚴密的保護措施,做法合理,可以減少納稅人的負擔。
第二,潘媽媽的焦點錯誤。潘媽媽要求與政府高官對質,甚至要求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說介入,這是完全失焦的做法。現在不是陳同佳不願自首,也不是特區政府不願將陳同佳送到台灣,而是台灣不願接收。一直與陳同佳聯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曾向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陳同佳的入台證,但被拒。
陳同佳是在台灣殺人的逃犯,理論上台灣應該全力緝拿,如今殺人犯自動送上門,但台灣卻拒絕發入台證。由於沒有入台證,航空公司不讓陳同佳上機。這才是事件的關鍵。
由於死的是香港人,殺人的也是香港人,台灣政客對事件極其冷漠,蔡英文在2019年已借陳同佳和香港修例事件提振民望連選連任。之後也完全無意接收陳同佳,大有「你死你事」的態度。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士林地檢署已說明收到陳同佳透過其委任律師的遞狀,但基於事實調查之所需,港府應務實回應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說穿了,台灣堅持搞「政府對政府」的互助協議,變相要求港府承認台灣的「主權」地位,玩「一中一台」。
港府本身打算仿效2016年荃灣石棺案交犯先例處理陳同佳事件。2016年3月發生的荃灣石棺藏屍案後,4名疑犯事後潛逃台灣約一個月。其中一名女疑犯突然主動向台灣警方求助,聲稱目睹藏屍過程,擔心其他3個潛逃者殺她滅口,要求回港協助調查,及尋求台灣警方人身保護。台灣刑事局到新北市板橋區一間出租屋,將潛逃港男拘捕。台灣移民署先註銷4人入出境許可,其後先後將他們遞解出境送上去香港的飛機。由於台港兩地並無引渡條例,當時機上台警暗中監察,港府又安排了9名香港便衣警員於機上看守3個港男,其後航班在本港降落後,香港警察即上機拘捕3人,並安排特別通道把他們送離機場,帶回警署扣查。
所以不是沒有方法送走陳同佳,只是台灣如今不再接受「荃灣石棺案先例」去移交陳同佳。為何台灣變了?因為2016年5月蔡英文上了台。在馬英九主政年代可以很簡單地移交逃犯,到蔡英文年代就玩到翻天了。所以潘媽媽的焦點應對著台灣。
第三,鄧炳強點出了問題的核心。鄧炳強批評台灣作政治操弄,希望台灣當局憐憫一下潘媽媽,讓陳同佳入境自首。鄧炳強說:「我都有個女,我都感同身受」,他重申陳同佳很願意去台灣自首,管浩鳴早前亦為他申請台證,只是台灣不容許陳同佳去。
事件令人看清台灣這個政權的本質,這是一個政治上腦的政權。她並不講公義,也不講法治。明顯有一個殺人犯在當地殺了人,由於死的是香港人,當地沒有政治壓力,台灣藉著一個移交逃犯的事件玩弄政治,要搞到香港和大陸難受。這當然不是民主政治的特質,這只不過是政客弄權的本質。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