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假扮鐵娘子的新首相

博客文章

假扮鐵娘子的新首相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假扮鐵娘子的新首相

2022年09月07日 18:40 最後更新:19:20

新任英國首相卓慧思過去經常向人講兩個小故事,講述她由出身於左派家庭,變身成保守黨要員之路。

卓慧思的父母都是「工黨中的左派」,父親是大學教授,對自由主義、核裁軍十分嚮往。卓慧思4歲時,父親去了蘇格蘭佩斯利理工學院教書,她們舉家遷往蘇格蘭。小卓慧思在有著深厚產業工人和工會傳統的格拉斯哥郊區佩斯利鎮,渡過了她的童年。而當時蘇格蘭的老工業基地,正因首相戴卓爾夫人大刀闊斧的私有化改革,走向末路。

當年,佩斯利鎮上幾乎每個周末都有反對戴卓爾夫人的遊行。小小的卓慧思,會用小塊的舊地毯,做一個假炸彈,帶著它跟隨父母參加支持核裁軍的遊行,小小的她也會跟著人群高喊:「瑪姬、瑪姬(戴卓爾夫人的名字),滾!滾!滾!」

到了1983年英國大選,卓慧思8歲,她就讀的佩斯利西部小學搞了個模擬選舉論壇,讓學生參加,卓慧思扮演戴卓爾夫人。但是當辯論結束後,全場投票決定那個「候選人」勝出,「戴卓爾夫人」一票都拿不到,連卓慧思也沒有為自己扮演的角色投票。

卓慧思由小到大,經歷一個變變變的過程。她出身於一個「左派中的左派」家庭。但入了牛津大學後,就加入了英國的第三大黨自由民主黨,支持大麻合法化,號召廢除君主制,當上了牛津大學自由民主黨協會主席。但參加自由民主黨就成為卓慧思往後從政的汚點,她後來形容為一種「年輕的錯誤」:「我們在青少年時期都會犯錯,有人吸毒,有人加入自由民主黨。」

大學畢業後,卓慧思成為會計師,改投保守黨,年紀輕輕就開展她的從政生涯,那時是保守黨在野的艱難時期。到2006年,她選上格林尼治的區議員。

卓慧思在保守黨內上位,源於該黨歷挫敗,2005年卡梅倫成為保守黨黨魁後,開啓黨內新老交替的換血過程,部署搞爭取年青選民支持的「A名單」,即年輕、女性和少數族裔政客。說穿了,就是設計出形象政治正確的候選人,培養民粹式政客,吸引年青選民。卓慧思作為女性被選中了,在黨內坐直升機上位,成為其中一個被保守黨大力培養的接班人。

卓慧思深明自己上位的原因,她再為自己搞出一個更有性格的「人設」(人物形象設計)----「新版戴卓爾夫人」。

卓慧思進入英國國會後,很快就變一個深信戴卓爾主義的自由市場狂熱信徒,在國會內組建「自由企業集團」小組,吸納了超過40名保守黨議員加入。卓慧思和這些同仁著書立說,宣傳自己的政、經主張,話英國最需要的是尋回往昔的自由企業精神。

如今卓慧思當上了首相,政治正確風格持續,這也不太「戴卓爾」了。新內閣沒有多少個上任內閣成員,反而多是她的資淺好友,以及「A名單」那種少數族裔或女性閣員。

卓慧思的政策暫時未見有太多戴卓爾主義色彩,反而福利主義味道濃厚一些。《金融時報》指卓慧思上任後,會馬上推出應對能源危機方案,為期兩年,預算總額高達1500億英鎊,當中對家庭的援助金額就達到900億英鎊,對企業的資助也大約為400億至600億英鎊左右。報道引述專家指出,這將是英國近代史上數額最大的社會福利方案。

或許卓慧思在對中國和俄羅斯時,會扮得「鐵」一點,但她的真正風格其實是投機主義,戴卓爾夫人硬要徵人頭稅搞到落台,卓慧思卻是靠政治正確上位。在英國順風順水的時期,民粹政客無住而不利。如今英國面臨狂風巨浪,光靠扮一扮鐵娘子,恐怕解決不了問題。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特赦之風不可長 「大和解論」不可取

2024年11月04日 20:19 最後更新:20:29

香港《國安法》生效4年多,本地政治局面穩定下來,很快又生出一種變相的「大和解論」。

10月初,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接受訪問,建議政府宣布不再處理6000多個因為2019年示威而被捕的人士,認為若果證據不足,可以公布不再處理,「為件事劃一條線」。他又認為,為了顯示香港仍然多元化,特區政府應該鼓勵團體集會。又建議政府舉辦大辯論,以顯示社會氛圍仍然鼓勵多元討論。

張炳良的言論,和回歸20幾年來建制派曾經流行的「大和解論」,同出一轍。認為只要阿爺和反對派和解,香港就可以求得穩定。這種言論曾經一度很有迷惑性,甚至不少建制陣營的精英,亦支持這種論調,因為說到底,很多人都想做好人,想政治正確,不想做惡人,不想打仗,所以成為「大和解論」的支持者,感覺上「大和解派」可以建制和反對派兩種民意兼得。

不過,細思張炳良的言論,特別是公然宣布不處理2019年被捕黑暴分子的建議,等同特赦,並不可取。

第一,香港要重建法治。由1997年回歸開始,香港局面一步步走向混亂,皆因反對派不斷突破法律界線,由違法集會,到非法佔中,再到掟燃燒彈發動暴力抗爭,就是由藐視法治的傾向開始,然後由戴耀廷鼓吹的「違法達義論」將之包裝美化,再由黎智英開動媒體機器廣為宣傳,整個社會的守法氣氛,蕩然無存,最終帶來大亂。

處理這一批數以千計的2019年被捕示威者,由於涉及的人數眾多,搜證工作繁複,加上相當一部分涉事者亦已逃亡海外,政府既要通緝海外逃亡分子歸案,同時又要繼續搜集證據,需時追查疏理。其實處理這些案件的基本原則,就是按香港的法律處理。香港的民事案件有追溯期限,意外傷亡案索償案是3年,錢債案追溯期是6年,土地業權糾紛可以追12年,但刑事案件並無追溯期限,一日未破案,一日都可以追查。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海外流亡人士,當日曾犯嚴重罪行,3、5年之後厭倦了海外的生活,回港投案自首,供認其他涉案的要犯,但如果政府已經公開宣稱那些人已獲特赦,政府如何處理亦相當尷尬,徒惹不尊重法治之譏。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除非法律規定有時限,否則只要有證據,特區政府就會作出檢控,這是合符法治原則。

第二,特赦會影響他案判決。現在還有大量當年相關案件仍在審訊,包括「35+」顛覆案並未判刑,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還有大量的重大國安案件正在排期上庭,這種不再追究示威者的建議,背後的和解思想,亦在鼓吹特赦或輕判這些重犯。

看看老牌民主大國英國是怎樣處理暴動罪犯。無論是2011年的倫敦暴動,或是今年的暴力示威,英國都是採取快審重判的方式處理。煽動者在臉書上貼一個帖文叫人去示威,即使示威最後沒有發生,煽動者自己亦沒有出現在示威現場,亦可以被重判3年監禁。惟有依法而治,才不會鼓勵市民將來再進行暴力示威,我們不見英國和示威者和解,為何又要叫特區政府和示威者和解呢?

回歸20多年的例子都已經很清楚說明,「大和解論」其實是「投降主義」的代名詞,姑息養奸只會令政治失控。對並未起訴的示威者,政府可以按香港法律處理,即使調查後在現階段未夠證據起訴,撤消被捕者的保釋要求,將來如果找到新證據,仍然可以繼續起訴。要培養香港的守法精神,當然對事件中的首惡,更加不可以輕輕放過。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