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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經濟不搞大水漫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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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經濟不搞大水漫灌

2023年03月06日 18:45

全國人大會議3月5日早上在北京開幕,我在現場旁聽了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發表其任內最後一份政府工作報告,報告本來不長,只有32頁,他唸起來時也會跳走一些具體內容,所以用了一小時多一點就唸完,比較高效。

可以總結出幾個重點:

1. 增長目標符合預期。

政府工作報告把今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5%左右,這和早前內地經濟學者透露出來的數字相若。由於去年內地GDP 受疫情影響只有3%,基數較低,今年雖然歐美經濟放緩令出口承壓極大,但5%增長應該不難達到,內部指標可能會再衝高一些。內地過去5年年均GDP增長有5.2%,今年疫後反彈,應該可以達到平均數以上。

另外GDP數字也和通脹估計有關。政府工作報告估計內地今年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比去年的2%,高了1個百分點,相信是預計疫後消費大增,會增力內部通脹壓力。由於GDP是以經濟名義增長率減去通脹率的淨額,通脹較高意味著GDP較低。但去年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已增加到121萬億元人民幣,增加5%已等如6.1萬億人民幣,即8470億美元。單計這個增量已超過世界第20大經濟體沙特的GDP 總量8137億美元,等如一年產一個沙特的經濟體量。由於可見,中國如此巨大經濟體量,要做到5%的經濟增長,已是難能可貴。

2. 適當力度放水催谷。

在環球經濟減速的壓力下,中國如何催谷經濟是外界關注焦點,其中一個重要指標是赤字率,即中央政府預算中財政赤字規模佔經濟總量即GDP的的比重。政府工作報告指今年內地財政赤字率擬按佔GDP 3%來安排,比上一年的2.8%,增加0.2個百分點。政府增加財赤,意味著有更多開支,可以支持經濟、改善民生。但財政赤字率過高,就會影響財政可持續性,中國一般將赤字率3%作為一個心理關口。在2020年疫情前,國家赤字率未超過3%。2020年為應對疫情衝擊,赤字率首次衝上3.7%的歷史高位,2021年降到3.2%,2022年進一步降至2.8%,今年略增0.2%,重回3%以內,顯示政府加力提效支撐經濟。但中央吸收2008年放水4萬億造成經濟過熱的經驗,如今講明不會用「大水漫灌,透支未來」的方式放水。

3. 國防預算適度擴張。

政府工作報告表示要深入貫徹習近平主席強軍思想,「邊鬥爭、邊備戰、邊建設」,全面加強練兵備戰,創新軍事戰略指導,大抓實戰化軍事訓練,統籌抓好各方向各領域軍事鬥爭。

加強建軍,無財不行。近年國際局勢巨變,美、台、日等軍費都以雙位數上漲,中國軍費亦適度上漲。

據國家財政部今年向全國人大遞交的今年財政預算中,「國防支出為15537億元人民幣,增長7.2%」。

中國的國防預算過去3年增長分別是6.6%、6.8%和7.1%,今年的7.2%是4年以來增幅最高數字。但相比美、日等國仍算溫和。以美國為例,美國今年的國防預算將達到8580億美元,比對上一年預算增加11.7%,若將中國今年軍費換算成美元是2175億美元,只是美國的25%,但中國經濟總量近美國70%,可見美國軍費不成比例地大。

可以這樣總結政府工作報告,國家今年全力拼經濟,也有一定程度放水催谷經濟,將赤字率提高到3%,就是政府谷經濟的重要訊號,但不是大印銀紙,大水漫灌,另外習近平主席到人大江蘇團時強調,要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把發展經濟的着力點放在實體經濟,創科興國,是未來的重大方向。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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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的重要意義

2024年11月22日 18:30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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