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務處懸紅通緝8名海外潛逃人士 簡慧敏:任何地點破壞國家安全都可被追究法律責任

政事

警務處懸紅通緝8名海外潛逃人士 簡慧敏:任何地點破壞國家安全都可被追究法律責任
政事

政事

警務處懸紅通緝8名海外潛逃人士 簡慧敏:任何地點破壞國家安全都可被追究法律責任

2023年07月07日 10:49 最後更新:11:22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發布通緝令,對八名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並潛逃海外的人士展開追捕,並針對每名人士懸賞100萬港元。對此,立法會議員、中銀香港總法律顧問簡慧敏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相關規定,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作出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國安法》都有管轄權。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簡慧敏稱,《香港國安法》第37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也適用於本法。因此,無論在何地從事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國安法》都有管轄權,也就是法理上的域外屬人管轄權。

立法會議員簡慧敏。

立法會議員簡慧敏。

至於部分人聲稱已取得外國的國籍,簡慧敏就說,其實在中國國籍法裡面不承認雙重國籍,即使擁有外國的國籍,只要沒有取消中國國籍,依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的話,37條仍適用於相關的人士。

簡慧敏又強調,《香港國安法》第43條下有一系列實施細則,包括可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産,這些將成為未來可採取的手段。

此外,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表示,懸紅通緝是為了對在本地及海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人士産生震懾作用。他指《香港國安法》賦予了特區執法部門足够的法律權利、法理依據,去懲治獄外損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他同時指出,在黑暴期間仍有許多人逃脫法網,這些措施可起到儆效作用。對於在海外干犯《香港國安法》的四類罪行的人士,香港警方可以通過國際刑警機制將其引渡回香港。

往下看更多文章

涉城大教授假遺言煽動案 男疑犯被帶到大圍搜證

2024年08月31日 16:54 最後更新:17:03

警務處國安處拘捕1男1女,涉嫌發表虛假的城大教授遺言,以及持續在多個地方放置悼念燈箱,煽動對中央及特區政府憎恨,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警方31日下午帶男疑犯到大圍搜證。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31日下午2時許,押解男疑犯到大圍顯徑街與顯田街交界調查,期間搜查一輛懷疑涉案電單車,並檢走2個頭盔調查,並在附近拍照,搜證約15分鐘,疑犯穿灰色衫拖鞋,被戴上手扣,但搜證期間並無戴上頭套。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中兩名男女疑犯分別41歲及28歲,據了解男疑犯打散工,平日有駕駛電單車,看到網上捏造出來的遺書後,被激發後自發駕駛電單車,到事主教授的城市大學附近,掛上貼上虛假及煽動仇恨訊息的燈箱。至於女被捕人,相信是在教授自殺消息曝光之後,隨即在連登及其他社交平台發佈上述提及的虛假遺書截圖。初步相信兩人並不認識,其中一個是網絡黑手。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二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並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住所,檢取有關電子通訊工具;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指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警方提醒市民,「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本月25日,一名男子闖入港鐵東鐵綫九龍塘站路軌,被列車輾過當場不治。死者為城市大學建築與土木工程系教授李衍樺,其後網上流傳一段聲稱死者發布於社交平台的「遺言」,指「2019年春天那場風波開始,自己沒有一天是真正快樂的」等。

警方早前表示,根據調查顯示,死者曾就精神健康相關事宜尋求專業人士協助,最近亦曾透露對身體健康及工作問題感到憂慮或困擾,對於有人於網絡發佈一些未經證實的截圖,以及作出並無事實根據的不負責任言論,表示強烈譴責。警方呼籲市民要小心分辨網絡資訊的真偽。

城大早前發表聲明指對李衍樺教授日前離世深表難過;已向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將提供一切適切可行的協助。大學不會亦無法證實網上傳言的真偽,並呼籲社會各界給予李教授家屬空間處理事情,切勿輕信網上傳言。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