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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24天|陳沛敏:黎重視2019年4.28反修例遊行 指示找尊子設計有口號和圖樣橫額派發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24天|陳沛敏:黎重視2019年4.28反修例遊行  指示找尊子設計有口號和圖樣橫額派發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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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24天|陳沛敏:黎重視2019年4.28反修例遊行 指示找尊子設計有口號和圖樣橫額派發

2024年02月06日 11:45 最後更新:07月25日 17:2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6日進行第二十四天聆訊。《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續接受控方提問下作供指,黎智英非常重視2019年的「428」反修例遊行,親要求政治漫畫家尊子設計橫額,是《蘋果》破例在4月印海報,黎希望催谷更多人上街。

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續問及,黎智英與陳沛敏在2019年4月26日的WhatsApp對話訊息,顯示陳把到了台灣的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的維基百科網頁、及《鏗鏘集》Facebook節目連結轉發給黎,黎又問陳「沛敏,我這樣寫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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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的「428」反修例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民陣的「428」反修例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前港督彭定康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前港督彭定康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載着陳沛敏的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沛敏的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家人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家人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寫專欄文章 要求陳fact check林榮基資料

庭上顯示黎發出的訊息:「林榮基昨天飛往台灣,提早避去《逃犯法例》通過後被引渡回大陸的災難。他是銅鑼灣書(店)的創辦人及店長,出版書籍得罪了大陸某些官員,在深圳過關時被扣押…」。陳解釋,當時黎曾致電要求她提供林榮基的個人資料,其後黎亦發送一段文字給她,著她陳「fact check」有無錯,該段文字後來被寫進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並於同年4月28日在《蘋果》發布《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的文章。

黎指示找尊子設計428反修例遊行橫額  

控方又展示,2019年4月27日黎發錄音予陳的謄本紀錄,黎當時問陳:「呢個阿尊子設計嗰嗰banner呢,星期日嗰個 banner 我哋唔可以每一份報紙都印嘅。不如呢你問吓李卓人佢需要幾多我哋就印幾多喺現場派呢。」。

陳解釋,尊子為政治漫畫家,於《蘋果》有專欄,而李卓人是前立法會議員,陳作供指如有大型遊行,《蘋果》會找尊子畫畫及印全版,以往一般是7.1遊行會這樣做,而上述錄音提及的橫額,則是有關《逃犯條例》遊行,「特別破例4月廿幾號做呢樣嘢」;控方再問,此類海報是否沒有新聞內容,但有口號及圖像。陳確認。

控方又展示,黎向陳於2019年4月27日發送的錄音謄本,顯示「係畀佢哋派,唔需要我哋派」,陳確認「佢哋」是指李卓人。庭上再展示二人對話紀錄,陳向黎指「我們往年七一都會印報紙現場派,我覺得《蘋果》印給民陣派他們未必想,按往年安排較易處理」,黎回覆「請想想有甚麼我們盡可能催谷市民明天上街?現在情況實在太靜,好驚。」黎與陳的對話紀錄顯示,陳傳送寫有「反惡法,倒林鄭」、城牆上寫有「黑獄」連鎖鏈的海報圖片,陳指「現在是這樣的」。陳解釋,當時想讓黎「睇依家設計係咁樣」。

翌日4月28日陳再向黎發送一張相片,相中有人群參與示威, 手持相關海報,為當天的《蘋果》頭版,標題是「今上街 反惡法」,控方形容,頭版顯示林榮基及前港督彭定康的頭像,陳確認。

民陣的「428」反修例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民陣的「428」反修例遊行。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黎好重視428遊行  不斷傳訊息「點樣叫多啲人上街」

陳在控方提問下確認 2019年4月28日《蘋果》有海報,但不肯定由誰決定提供海報。陳形容,當時「大家都覺得黎生好重視嗰次遊行,所以我哋都喺嗰日都有印漫晝出嚟。」控方問及,她如何得知黎重視遊行,陳指:「佢不斷send訊息畀我哋,點樣叫多啲人上街,喺message講幫民陣印海報啲問題。」陳又指,《蘋果》管理層包括張劍虹、羅偉光、林文宗等都知道黎對當日的抗爭遊行十分重視。陳確認,在印製海報前需向張劍虹請示,當天亦有向張請示,而當天的海報是印在《蘋果》底版,讓讀者自行剪裁。

陳:黎反對修例 支持抗爭 

控方問及,陳當時有否與張劍虹談及黎重視該次遊行,陳答:「或者調返轉,張劍虹先生都有同我講過」;陳又確認,《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亦得悉黎重視遊行。法官李運騰問,陳是否知道黎對《逃犯條例》的看法,陳回應指,黎「反對呢個修訂」,「我諗佢係支持抗爭,反對(修例)囉。」控方再追問,黎發送的訊息「請想想有甚麼我們盡可能催谷市民明天上街?現在情況實在太靜,好驚」,是否符合黎反對修例的想法?陳同意。

前港督彭定康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前港督彭定康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指示《蘋果》刊羅傑斯訪問彭定康 

控方又展示,黎給陳的訊息,顯示黎與「香港監察」羅傑斯的對話,黎請羅傑斯就《逃犯條例》訪問前港督彭定康,控方展示2019年4月28日頭版,顯示彭定康的頭像,陳確認。 控方指黎於2019年4月27日向陳發訊息,提及對彭定康的看法,以及黎已拍攝片段放在社交平台。陳解釋,她當時收到的訊息為「可以喺《蘋果》刊登彭定康講嗰啲嘢」,認為屬黎的「指示」。

後「香港監察」羅傑斯發訊息給陳指,前港督彭定康在遊行前就反修例事件撰寫了評論,建議陳引述彭定康評論並報道。

《蘋果》4.28以全版「大手銬」和「你確定自己不是逃犯?」廣告 宣傳動新聞App

控方庭上展示《蘋果》於2019年4月28日的實體報紙,頭版新聞標題為《當我們還有自由 今上街反惡法》,以彭定康、林榮基、陳淑莊、戴耀廷、陳健民等7人的相片置中,並在各人的頭像下貼上其評論;A2頂部為《彭定康:修例損港地位 衝擊自主》的報道,頁面最頂部是斷開手銬的圖像,寫上《今日反惡法》, 手銬上方鐵環印有「HK」,下方鐵環印有中國共產黨黨徽; 陳解釋,斷開手銬的圖像由《蘋果》美術部所畫,《今日反惡法》五字主題則由編輯根據該版主題想出。

至於A3頁是整版《蘋果》內部廣告,中間有一個大手銬,旁邊寫道:「你確定自己不是逃犯?」,下方寫道:「蘋果動新聞 深入解構引渡惡法 剖析真相 守護公義」、「立即免費訂閱 無阻盡覽全部內容」。 陳指,該版廣告是用來宣傳蘋果動新聞,呼籲市民「subscribe個App」,而廣告內容並非新聞部設計,陳指,「不過我作為讀者,都讀到個意義係引渡條例,同埋下低都提到法例個名」。陳指,當時「我哋淨係知A3有廣告,我哋就唔會擺新聞係A3」。

《蘋果》刊黎FCC講話斥修例令香港玩完  自己被捕隨時返內地受審 

控方展示,《蘋果》於2019年4月22日刊登的文章,題為「4.28 反惡法 民陣號召上街抗送中例 阻中共越港人紅線」,文中突顯「金融從業員恐惹禍上身」及「香港國際金融地位受損」,該頁頂部有「今日反惡法」標題,陳確認主題為4.28遊行。

控方又展示2019年5月21日《蘋果》刊登的文章,題為「黎智英:修例後香港玩完 FCC演講斥林鄭非常邪惡」,內容有關於黎在香港外國記者會上的講話,版面頂部為「反中惡法」字眼,陳確認該主題在2019年4月至5月期間均有使用。

控方指,文中載有黎的發言節錄,提及「如果我被拘捕,即使23條立法仍然是在香港法庭審訊,但《逃犯條例》修訂後,隨時都可以被引渡至中國審訊,而且沿用的是中國法制,但中國法制垃圾,比起23條糟糕太多」等,文中提及黎「笑言日後一旦修例成功,他或是時候退休」。控方問,黎曾否談論退休事宜,陳確認有。

法官李運騰打斷控方主問,詢問控方為何要問證人有關黎退休一事,指控方應考慮如何有效去指證,又指如黎退休與否是無關重要,就不要問、不要浪費時間,法庭也無意知道黎是否退休。

控方指,有說法指黎會退休,但據2019年5月的《蘋果》頭條,內文提到「當主持問及有否感到日益疲累時,黎表示從來沒有覺得疲累,『因為需要負起作為反對聲音的責任』」。陳指,據她理解,黎說過上述說話,但是她非在現場聽到。

陳:黎好鮮明去反對修例

控方指,2019年4月25日《蘋果》的推送通知為「【引渡惡法】4.28上街 保衛我城」,問及為何《蘋果》於2019年4至5月會以「反惡法」為主題?陳憶述,因政府推行修例時,民間有針對條例的討論,「泛民一邊都想政府擱置呢條條例」。另一篇報道亦見黎在FCC演講時,繼續「反對呢條條例啦,所以我哋會有呢啲報道」,重申黎「好鮮明去反對呢條條例」。

陳:黎指示找法律界權威評論逃犯條例  

控方展示,2021年 5 月 31 日由董橋發給黎的訊息,黎再轉發予陳,當中董對黎指「Jimmy,出來號召民眾上街的人選非常重要。昨天頭版三位法官出來講話非常有力量,港府於是立即小補小改⋯我們要鼓吹的不是香港要民主,我們要求鼓吹的是香港的價值不容共產黨摧殘。」黎向陳指:「有時間談談董橋建議」。

陳指,董橋為《蘋果》前社長,最終陳與黎有討論相關建議,內容提及關於 6 月 9 日前「搵多啲有份量嘅人出嚟,講吓呢條法例有咩問題」、「民主派中李柱銘講法律最有說服力」及「陳日君出來號召也有用,他的宗教形象深入民心」等。陳解釋,黎當時稱要在 6 月 9 日前找「有份量嘅人」,談論條例引起的憂慮,「佢係覺得再由泛民啲人講,太冇新意,或者對讀者嚟講都唔係新聞。」黎希望他們找「法律界權威,去講《逃犯條例》,黎生喺訊息都有提到,搵啲宗教界有份量嘅人出嚟。」她其後與同事商討,「嘗試搵呢啲有份量嘅人去講逃犯條例」,按黎指示工作。

控方問,她有否找到法律界人士談論《逃犯條例》,陳指「盡量搵,可能黎生搵法官,我哋都搵唔到,佢話搵 3 個法官,但我哋都盡量搵啲法律界嘅人去講。」

載着陳沛敏的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沛敏的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沛敏今穿藍色外套和米色上衣到庭,其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續到庭旁聽;黎則穿黑褸和淺藍恤衫,到庭後跟續前來聽審的妻和子女打招呼。

黎的家人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家人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昨日第二十三天聆訊中,陳沛敏供稱,黎指示聯絡羅傑斯宣傳「香港監察」成立,陳形容該組織和羅傑斯對中國比較批判;黎又指示《蘋果》「做大」《華盛頓觀察家報》引述時任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唐偉康發言的「中美就香港自治互相指責」報道、及把時任美副總統彭斯晤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做到最大效果」,陳承認黎對新聞的看法會影響其編採決定;另2019年《逃犯條例》修訂事件,黎指示多報道修例對傳媒、商界等的影響,要「嚇壞那些生意佬」,因黎覺得修例是針對政治檢控用途。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沛敏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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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2天| 法庭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將出庭自辯 押後至11.20

2024年07月25日 10:44 最後更新:07月26日 08:0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7月25日進行第九十二日聆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黎智英3項控罪表面證供成立。黎在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再開庭,屆時除黎外,辯方亦將傳召專家證人就即時通訊軟件Signal出庭作供。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表證成立,包括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之後辯方要求休庭30分鐘進行商議。

再開庭後,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被告黎智英將出庭作供,預計辯方主問需時5天,另辯方亦將傳召專家證人就Signal即時通訊軟件出庭作證。法官李運騰關注,本案涉及大量資料,控方盤問或需雙倍時間,料審訊需額外3至4個星期。

法官杜麗冰指,8月雖有兩天可進行審訊,但3名法官於9至10月均須處理其他案件,認為不宜打斷黎的作供,建議把案件押後續審。經各方商議後,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法官李運騰問辯方,案件是否會橫跨12月,辯方指,料辯方案情需約30個工作天。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犯相關罪行人士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黎智英今穿啡色外套和白恤衫,甫到庭即與其律師團隊商討;黎的太太、長子黎見恩、幼子及幼女均有到庭旁聽。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新西蘭御用大狀Marc Corlett。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新西蘭御用大狀Marc Corlett。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及幼子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及幼子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昨日第九十一日的聆訊中,辯方進行中段陳詞,要求裁定黎表證不成立,指控方沒證據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請求外國制裁等串謀勾結或煽動行為,強調《蘋果日報》作為報章,只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的言論及新聞自由,運用第四權去批評政府,而《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涉案的「合法協議」已自動失效。惟法官反駁,黎等人的協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持續,黎是否仍有意圖請求外國制裁才是本案關鍵。控方陳詞亦指,只須證明有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協議行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被告仍有意圖串謀,便可證涉案「協議」橫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毋須證明各方在法例生效後,要重新達成新協議。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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