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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終審法院對8.18流水式集會案的判決

政事

政府歡迎終審法院對8.18流水式集會案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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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終審法院對8.18流水式集會案的判決

2024年08月12日 22:54 最後更新:23:21

已解散的民陣在2019年8.18流水式集會案,終審法院駁回涉案各人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定罪的「終極上訴」,特區政府發聲明歡迎判決。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指法院在判決中提到,各上訴人就《公安條例》的憲法挑戰已被裁定為不成立,亦沒有就警務處處長反對遊行提出憲法挑戰,但即使提出挑戰亦不代表憲法挑戰會成立,因為案件有強而有力的理由支持警務處處長的決定是合憲和相稱的。
  
政府表示,終審法院就「執行相稱性」的法律概念作出解釋及修正,並把它納入本港早已確立的處理憲法挑戰的框架內,法院亦因應香港和英國在處理人權挑戰的法律框架方面有不同之處,裁定香港的法庭不應跟隨英國兩宗判例,並駁回各上訴人指每名被告人的逮捕、檢控、定罪及判刑,均須分別地證明為對其權利作出相稱限制的論點。

政府總部。資料圖片

政府總部。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重申,香港市民有合法和平集會和遊行的權利,但是行使這些權利必須符合相關法例,以確保維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以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以及盡量減少公眾活動對公眾的影響,又指香港居民有遵守香港特區實行的法律的義務,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是法治的其中一項根本要素,任何人不論種族、階級、政見或宗教信仰,都須奉當地法律為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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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譴責彭定康惡意詆毀終審法院判決 對法官人身攻擊施予政治壓力

2024年08月14日 18:16 最後更新:19:23

政府就彭定康惡意詆毀終審法院在黎智英等被告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所作的判決,以及針對海外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肆意作出人身攻擊,予以強烈譴責並表示堅決反對。

政府總部

政府總部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彭定康的抹黑言論,明顯罔顧終審法院長達76頁的判詞中,詳盡的法理分析和有關案件的事實背景,純粹旨在對嚴格依法進行獨立審判的終審法院法官施加政治壓力,企圖影響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

政府總部

政府總部

發言人說,各位法官已就判決在判詞中作出非常詳細的法理分析和交代,包括就「執行相稱性」的法律概念作出權威解釋及修正,然而香港和英國的法庭考慮對集會自由的限制是否相稱時的做法並沒有區別,有關的法律觀點對香港特區憲法的法理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發言人重申,香港是一個法治健全的社會,市民享有言論自由,任何人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院的裁決發表意見,但絕不應該惡言攻擊或詆毀法官,甚至流於充滿政治動機的無理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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