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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未獲出糧及取資金辦活動呃校方27萬 47歲小學校長判囚6個月

法庭事

訛稱未獲出糧及取資金辦活動呃校方27萬 47歲小學校長判囚6個月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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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未獲出糧及取資金辦活動呃校方27萬 47歲小學校長判囚6個月

2025年02月21日 15:12 最後更新:15:59

一名政府資助小學時任校長,涉嫌訛稱未獲發薪金及獲授權提取資金籌辦活動,詐騙校方向他重複支付兩個月的薪金及學校款項共超過27萬元,被廉政公署起訴,他承認控罪,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47歲被告陳奕鑫,是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時任校長,早前承認4項欺詐罪名。

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指出,被告身為校長卻作出違反誠信的行為,法庭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及其他因素,最終判處他入獄6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分別在2023年4月及5月向學校訛稱,沒有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收到同年3月份及4月份的薪金,詐騙校方以支票向他補發該兩個月的薪金共逾15萬元。被告又於2023年5月至6月期間,兩次向學校訛稱獲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該校的銀行戶口提取資金為職員及學生籌辦活動,詐騙校方向他支付兩筆共12萬元的款項。

廉署調查後發現,被告分別於2023年3月底及4月底,已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方式收取該兩個月的薪金。此外,被告獲校方支付活動籌辦費用12萬元後,將款項存入其個人銀行戶口作私人用途,並且從來沒有以有關款項支付該校任何開支。被告於2023年12月底離職。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發言人表示,校長作為學校領導人,絕不可在履行職務期間利用公事身份謀取私利。廉署一直以「三管齊下」的策略維護教育界廉潔,除了會繼續嚴厲執法,廉署亦為學校編製了《學校管治與內部監控防貪錦囊》,並為校長及教職員舉辦防貪講座。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3名生產力促進局前職員及1名生產力局客戶,涉嫌詐騙創新科技署向生產力局兩個創科研發項目發放資助及偽造帳目,相關款項合共超過700萬元。

生產力局

生產力局

被告於案發時分別是生產力局總經理、首席顧問、項目工程主任,以及一間科技公司董事兼股東。4人獲准保釋,本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發於2015年9月至2023年8月,4名被告涉嫌透過不誠實地在會計帳目隱藏報價單及送貨文件、誇大贊助費等手法,於兩個創科項目中詐騙創科署分別向生產力局批出310萬元和400萬元創科基金資助,以及向該客戶分別發放4萬元現金回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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