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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沙田一度舉藍旗 多次警民衝突2人被帶走

政事

防暴警沙田一度舉藍旗  多次警民衝突2人被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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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沙田一度舉藍旗 多次警民衝突2人被帶走

2019年12月15日 17:45 最後更新:17:46

部分人尾隨警員指罵。

臨近聖誕,有網民今日在本港多區商場發起「和你CHRISTMAS SHOP」活動,呼籲市民到多區商場「行街」。沙田在下午起多次出現警民衝突。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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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時許,防暴警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外舉起藍旗警告,一批手持長盾的警員則在場築起防線,並要求記者及市民返回商場,引起市民不滿並指罵警員。其後,防暴警進入廣場內,並制服至少一人,引起在場人士不滿。警員其後在場布防及持警棍戒備,並有警員持槍,又在場帶走至少兩人。警員亦要求現場的記者讓開,並以電筒照向在場人士。

下午約4時半,部分防暴警後退並離開商場範圍,部分人則尾隨及指罵,並在場叫口號。其後,有數名消防員手持滅火筒等裝備到場。而商場內則響起廣播,指商場內出現特殊情況。下午近5時,清潔工在商場內拉起封鎖線,並在場清理清理雜物及玻璃碎片。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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