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排期在明年3月1日至9日進行中文審訊。
人民力量女成員錢寶芬涉在去年9月7日,在客運大樓通往巴士站的通道逗留,舉牌示威並拒絕離開,涉嫌違反機管局的臨時禁制令。錢被控民事藐視法庭,由於錢申請法援被拒正等候8月上訴,案件排期在2021年3月1日至9日進行中文審訊,並會在12月28日進行一小時的審前覆核。
被告錢寶芬。
機場管理局於2019年8月13日取得的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地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香港國際機場的正常使用。錢寶芬被指於2019年9月7日客運大樓巴士站候車,錢坐在長椅上舉牌示威,被數名警察包圍並要求錢離開,警方拘趕不果後以藐視法庭罪將錢拘捕。
控方表示將在審訊中傳召18名證人出庭作證,當中包括11名警察、3名機管局職員、1名機場保安、1名機管局律師、以及2名執達吏。辯方需在10月20日前向法庭提交被告的誓章,控方亦而在28日內回應該誓章。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