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謠傳太子站打死人 本來就是犯法

博客文章

謠傳太子站打死人 本來就是犯法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謠傳太子站打死人 本來就是犯法

2020年07月07日 18:05

《香港國安法》生效,坊間仍有一些疑問,例如話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說,散播「太子站打死人」的謠傳也是犯法,這樣會否影響言論自由?我不知道提出這些問題的人,有沒有坐定定去看張曉明7月1日召開的記者會。我可以在這裡具體引述相關內容。

當時英國路透社記者問張曉明,《香港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勢力的具體定義是什麼?特別是什麼行為屬於引發對中央政府或香港政府憎恨的行為?

張曉明先講「勾結」,話字面意思就是相互串通幹壞事。在刑法裡面「勾結」就不是一般的幹壞事了,是指幹犯罪的勾當。

他解釋,「引發民間對政府的憎恨」這罪名,香港法的《刑事法》內,原來就有。《香港國安法》只是照抄這條法律。所以,通過造謠,例如「太子站內打死人」,引起人們對政府的憎恨,便觸犯了《香港國安法》。

他繼續講什麼叫勾結罪中的「引發憎恨」。「憎恨」這個詞或者「引發憎恨構成犯罪」這個概念是中央照抄的香港法律。香港現行法律《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第10條規定了引發居民之間的憎恨和引發對政府的憎恨可能構成犯罪的規定。這恰恰體現了國安法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到香港普通法的一些概念和習慣,盡量予以吸收。當然,一般的「憎恨」不可能構成犯罪。這裡的「憎恨」明確規定了可能造成嚴重後果才可能構成犯罪。

張曉明接著舉個例子,說如果通過造謠的方式引起全社會對政府的某種仇恨,「類似於去年修例風波中我印象比較深的,突然有人造謠說香港太子站發生打死人事件,把社會不滿情緒集中指向香港警方,這就是犯罪。」

張曉明本身是內地的刑法專家,也很熟悉香港法律。他這樣回應,客觀上向路透社記者打臉,等於問該記者,「引發憎恨」這罪行早在英國管治香港的時代已存在,為何你好像毫不知情,以為是新發明呢?

要討論相關問題,先要看看有關法律。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煽動意圖罪」的(c)引起對香港司法(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和(d)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就是一樣的「煽動憎恨」概念。換句話說,在現行法律下,若有人蓄意散發「太子站打死人」的假消息,引發市民對警察的憎恨、對政府的離叛,已屬犯法。過去只是政府不敢告,而不是沒有法律不能告。

至於《香港國安法》第29條,為勾結外國或外地,定義了五種犯罪行為,第一是對國家發動戰爭或者威脅對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造成危害;第二是對嚴重阻撓特區或者中央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並可能造成嚴重結果;第三,對特區選舉進行操控;第四,對特區及中央政府制裁;第五,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對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所以,張曉明並非憑空說散播「太子站打死人」謠言是犯法,而是基於《香港國安法》第29條而作出的評論。

就是否犯法問題以下有三種情況,一、不知消息是假去散播。如果你相信網上傳聞說「警察在太子站打死六個人,並將其家屬百多人一併滅了口」的話,你當然會覺得《香港國安法》以言入罪,講「真話」也是犯法。問題是,這個城市傳說雖然有很多人相信,但顯然是一個謊言。不過你可能有輕微的犯罪行為,卻沒有犯罪意圖,在現行法例或在國安法下皆不犯法。

二、散播假消息並發動非法抗議行動。如果你以「太子站內打死人」為由,大力散佈「黑警死全家」這類的仇警信息,並號召人們包圍旺角警署,,我覺得你要小心了,因為你已犯了煽動意圖罪。這不存在《港區國安法》有沒有追溯力的問題,因為這法例已存在了幾十年,你若在去年犯上了相關罪行,政府仍然可以追究起訴。

三、若你收了外地政府的錢,蓄意散佈「太子站內打死人」的假消息,叫人包圍旺角警署,目的是想污衊警察,令到市民憎恨政府,就顯然觸犯了《香港國安法》了。這包括了幾個元素:勾結外地、通過非法行為、引發憎恨、有嚴重後果。《香港國安法》其實對罪行元素,作了清晰描述。

無論是現行法律也好,《港區國安法》也罷,相關的規定其實已寫得很具體。你不去理解,卻人云亦云,胡亂作出批評,還理直氣壯地繼續散佈謠言,製造對警察的仇恨,令人憎恨政府,想把政府推翻,這已是典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去年沒有制止,不等如現在不可以制止了。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美國中學生笑香港這個大學生

2024年10月17日 20:16 最後更新:20:32

加拿大菲沙研究所10 月16日發表2024年度《全球經濟自由度報告》,去年失落榜首的香港,重回世界第一,在國際貿易自由和監管兩方面都位列榜首。

特區政府回應指,排名反映香港巿場自由優勢獲得國際認同,但報告對於香港經濟和其他方面自由的論述,希望日後報告可以充分反映事實。有批評者就指,香港整體分數急劇下降。

但問題是為何香港分數下降,但仍然能夠重奪世一呢?

加拿大菲沙研究所這個《全球經濟自由度報告》,固然是從西方角度評價不同經濟體的自由度,報告涵蓋165個經濟體,按2022年各地的狀況,分出5個方面的評估,包括一、國際貿易自由;二、監管;三、穩健貨幣;四、政府規模;五、法律制度與產權。香港在5個方面整體取得8.58分,以0.03分之差超越新加坡,重返榜首。第3名是瑞士,第4名是新西蘭,第5名是美國。

我詳閱了菲沙研究所的報告,發覺這份以西方角度撰寫的報告,的確是揭露了一些問題,其中有一點最為重要,顯示全球經濟自由的總分,從2000年得分6.19起,世界經濟自由評分一直上升,到2019年達到6.8的高峰,但是其後連續3年急速滑落,如今回落到6.56, 可以說是自2012年起整個10年環球經濟的自由發展,被3年的逆流一筆抹去。

全球經濟自由的總分在2019年達到6.8的高峰,後開始下滑

全球經濟自由的總分在2019年達到6.8的高峰,後開始下滑

菲沙研究所這份環球經濟研究報告,緣起於上世紀80年代由芝加哥自由經濟學派大師佛利民(Milton Friedman)等發起的6個國際會議,結果就出版了3本有關經濟自由的書籍,由此開始搞這個世界經濟自由報告,藉此量度不同經濟體的經濟自由發展。回看過去20多年的發展,中國在2001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那個時代開始全球化步入高峰,環球貿易壁壘減少,全球進入一個大分工的年代。在這個大背景之下,環球的經濟自由不斷增長,到2019年達到高峰。

不過環球經濟自由的逆流由美國推動 。美國總統特朗普在2018年開始,要和中國開打貿易戰,單方面大幅增加中國產品的關稅。到2021年總統拜登上台,一直延續特朗普的保護性關稅政策,更進一步限制對中國先進芯片的銷售,同時亦都以高關稅限制中國的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及太陽能產品入口。美國大搞貿易壁壘,並且發動加拿大和歐洲等國追隨,特別針對中國的電動汽車。

另一條平衡的主軸是美國針對中國的科技企業華為,發動盟友以國家安全為由,不要採購華為的5G產品,亦都限制向華為出售高端的手機芯片。

過去美國是自由貿易的鼓吹者,因為他在遊戲中獲得最大的利益。但自特朗普開始,就認為這場全球化遊戲不好玩了,因為美國不是最大得益者,結果就大力推動全球性的保護主義,令全球化名存實亡。菲莎研究所公布全球經濟自由指數,美國的官媒《自由亞洲電台》還對香港重奪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冷嘲熱諷,指香港的經濟自由持續下降,要保持警醒。

其實美國是破壞全球經濟自由的始作俑者,為何以西方的標準,香港的經濟自由度下降,還可以重奪世界第一?這是因為以美國為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經濟自由度跌得更厲害,以一句俗話形容,美國真是「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了。美國一個自由經濟的中學生,還好意思笑香港這個大學生?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