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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高層就像一個誇誇其談的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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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高層就像一個誇誇其談的小學生

2021年01月05日 19:22 最後更新:19:25

新冠疫情在歐美大爆發,英國本周一新增確診5.9萬個,美國單日新增19萬個,洛杉磯每10分鐘就有1人死於新冠,殮房爆滿殯儀館拒再收屍。西方抗疫亂了手腳,事先完全想像不到會出現這種敗局。

中國《青年網》訪問了英國學者馬丁雅克(Martin Jacques),談到西方國家,特別是英國抗疫的「災難性的失敗」。他形容這是一個「衰落的、固執的、封閉的文明的故事」。他說新冠疫情是對所有國家的一次巨大考驗,它考驗著每一個政府和社會的能力。有一些國家表現得非常優異,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國。而對於西方世界,情況完全相反。

馬丁雅克形容西方政府缺少明確的領導,便出現了「搖搖效應」:封城 — 解除封城 — 情況惡化 — 再次採取行動 — 收緊政策但是還不能控制 — 情況進一步惡化……他認為西方徹底失敗了。

馬丁雅克分析,英國等西方國家,經歷了這次災難性失敗,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政府的治理能力問題,二是文化因素。

以英國為例,政府的治理能力出問題,根本沒有搞清楚抗疫的目標:A)沒有清零的戰略目標;B)在拯救生命和拯救經濟上猶豫不決。

據他的觀察,整個西方世界最沒有搞清楚這個問題,其實中國早已給出一個明確答案:拯救人民生命是最優先的,做不到這一點,經濟就無法保存。核心的選項是消滅病毒,拯救生命。他說,若做一個民調,絕大多數老百姓都會同意救人為重,但西方國家卻無視這種訴求。

在文化因素方面,有西方政府及人民兩個層面。A)政府層面是自身的驕傲。英國人對政府的表現失去了信心,但英國政府卻仍沉醉於帝國時代的過往,幻想自己仍是世界最頂尖的國家,例如大肆吹噓英國是全世界第一個批准使用輝瑞疫苗的國家。英國即使進入了這個「抗疫慢性失敗」的時期,英國領導仍然強調「我們戰勝了這個」、「我們戰勝了那個」。馬克雅丁認為,英國政府高層,「就像一個誇誇其談的小學生。」

B)民眾越演越烈的個人主義亦影響了抗疫。西方的民眾認為政府的防疫措施影響了個人自由,政府在濫用權力。問題是各國政府缺少明確的領導,沒有清楚告訴國民,他們需要這些抗疫措施。

馬克雅丁說,英國和西方的情況,令他非常沮喪、非常消沉。而疫情已經造成根本性的損害,在歐洲,不僅是英國,包括法國、意大利等國家,到2020年末,經濟規模比年初縮水了10%,而經濟要恢復到最初的狀態,可能需要5年甚至更長。對英國的窮人而言,他們的生活水平可能無法回復2008年金融危機前的狀況。美國經濟的萎縮沒有那麼嚴重,大約4%至5%左右,但亦受到重創。

馬克雅丁認為,在這場疫情中,世界領導者角色已經向中國轉移。中國無疑會變得更加強大。

馬丁雅克和他的著作《當中國統治世界》。

馬丁雅克和他的著作《當中國統治世界》。

在這裡順帶提提馬丁雅克的背景,他在劍橋大學取得博士學位,是一名英國左派學者。在2009年,他寫了《當中國統治世界--天朝的興起與西方主導的終結》一書,預視了中國的崛興。馬丁雅克的特別觀點是當時西方看中國,還是集中在經濟方面的時候,但他認為經濟起飛只是中國成為全維度強權中的一維,而且只是前奏曲。在道德判斷標準、意識形態標準、人性解讀模式、甚至人類終極生活型態的道路等形而上方面,中國影響力將越來越大。

從馬丁雅克的背景,不可以把他簡單地看成是一名中國通或者親華學者,正好相反,他未必親華,只是見到西方主流世界看不到的事情而已。

看馬丁雅克對英國和西方世界的批評,是有些似曾相識呢?香港曾經是英國殖民地,從某個文化意義上來說,香港也是英國的縮影。而「沉醉以往、忘記學習」,是這種心理的典型。

在抗疫上,香港很多時都好像「一個誇誇其談的小學生」,一開始就拒絕中國內地的抗疫方法,但自己又就做得馬馬虎虎,同樣出現那種上上落落的「搖搖效應」,讓疫情慢慢滑落到一個失控的境地,對經濟、對民生造成難以挽回的衝擊。

期望2021年香港可以開放胸懷,多些學習成功的抗疫經驗,跳出西方那種自我封閉的思維陷阱。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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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的重要意義

2024年11月22日 18:30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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