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對賭不是想像中那麼難贏錢,只要找到一個非理性的人,和他對賭,就很容易贏錢。近年有太多這種經驗,值得和大家分享。
一、 買人民幣有錢賺。2018年9月18日,美國宣布對中國2000億美元進口美國貨品加徵關稅,我當天十分氣憤,就去買了5萬元人民幣,當時不是想投資,而是要表態,除了支持國家之外,也對美國發動這場不義的貿易戰,表示抗議。
一年多後貿易戰結束,如今兩年多了,當年人民幣兌港元匯價是1.1432,現在人民幣已經升到1.1983,升了5.5%,中國如今不是要支持人民幣匯價,而是怕人民幣升得太多影響出口。我當天買入的少許人民幣,不計收息,賺了2750元,比港元存款強多了。當時買人民幣並非投資,只為心理上支持國家,賺到錢是意外收穫,也值得高興。
二、 買俄鋁賺大錢。2018年4月初,美國商務部突然宣佈一個月之後要全面制裁俄國最大的鋁材生產商俄鋁(0486),在美國的一聲制裁令下,俄鋁股價由4.6元急插,之後反覆跌到1.31元。
我當時覺得美國的制裁相當無理,而且非常隨意。於是就買入俄鋁,賭一下眼光,認為美國的制裁難以持續。我買貨之後,有朋友告訴我,他在美資銀行有戶口,想落單買俄鋁,但銀行不肯和替他交易。因為美國的制裁禁令,會懲罰所有與俄鋁有生意往來的機構,所以美資銀行不敢與俄鋁再扯上任何關係。我當時覺得事件極之離譜,美國的長臂,竟然可以伸到在香港上市的俄羅斯公司。所謂自由市場原則,真的毫不靠譜。
果然,在2019年1月,美國又與俄鋁傾掂數,便宣佈對擱置對俄鋁所有制裁。俄鋁股價反覆回升,現價3.85元,股價較低位大升了194%。在低位買到俄鋁,回報認真「和味」。
三、 買制裁股執平貨。美國總統特朗普在任期結束前夕,在自己的政治生涯遇到阻滯的時候,就加大力度針對中國,藉此轉移國民注意。最新的一章是指控大批中國公司與中國軍方有關,簽署行政命令,把她們列入禁止美國投資者投資的清單之內,其中一隻榜上有名的是中海油(0883)。
消息在12月10日傳出之後,中海油當天股價大插,股價低見6.5元。我當時覺得這個股價低得相當離譜,去年4月20日,紐約期油一晚插到負36.7美元一桶,出現聞未聞的負值,當日中海油的低位只是8.21元,而12月10日,中海油因美國制裁而被美國基金清倉,股價大跌,但當時的紐約期油卻是45.5美元,油價高、中海油被沽低。美國機構投資者因為美國的禁令被逼沽貨,我認為是人沽我買的好時機,即使最低時無買,之後長期在7元左右可以買。中海油現價已回升至8.18元,在短短一個多月時間內較低位升了26%。
所以,不要投訴搵錢艱難,與美國的禁令對賭搵錢不難,特別是見到大量外資機構不問價沽貨,成交超高,股價跌到「連阿媽都唔認得」,就是入市好時機。
美國胡亂發出禁令,亦禍延美國公司。管理盈富基金的道富環球周一宣佈,因為美國曾禁令,公司不可以再為盈富基金購入中移動、中海油等被美國制裁的公司的股份,消息令國內及香港嘩然。盈富基金是香港政府設立,追蹤恆指成分股的基金。外匯基金委任了盈富基金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再委任美國道富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如今管理人竟然聲稱自己國家的禁令,不能執行應有的職務,真是荒謬絕倫。這等於你請了一個員工,他突然信了邪教,說一個星期要休息多一天。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有什麼反應呢?自然是將這個信邪教的員工炒魷魚了。
道富可能也聞到燶味,本周三急急轉軚,說「理解此事關乎重大公眾利益」,所以改變主意。
講這些與美國對賭贏錢的故事,不是要炫耀我眼光有多準確,而是說明在特朗普的治下,美國是如何的胡搞。
凡是非理性的事情,都不會有理性的結局。買股票買外匯,有人輸也有人贏。如果與美國對賭的贏了錢,那麼,那些要跟著美國政府指令行事的投資者就要輸錢。美國作為全球金融中心,倒行逆施,趕客離場,最終受害的不是中國,而是美國。
美國現在正在發病,但美國人未必知道。看著美國首都華盛頓的景象,已經看到一抹帝國斜陽。
盧永雄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