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上周接受《香港01》的訪問時,提到《基本法》第45條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可以由「協商」產生,惹起一場爭辯。有趣的是跳出來反駁和回應的人士,主要是有頭有面的建制派重要人物,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以及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等。
CY當日在專訪中的言論主要是:
「《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均清楚列明,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並由中央政府任命,「若明天宣布特首改由協商產生,英國人不能說我們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亦不需修改《基本法》及人大釋法」
CY稱只是舉例,不評論日後是否需要修改特首選舉方式,又強調香港民主非「主權性民主」,「並非自己750萬人自己圍內的事」,形容這是紅線。」
在各種回應中,很多只是講選舉產生比協商產生好,只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一部分回應是「對題」,針對是否要改《基本法》。她認為一旦改為「協商」行政長官,那就必須修改《基本法》附件一。
前行會成員、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張志剛,就在《明報》撰文回應有關問題,他說為文之前沒有問過CY,他文章的主題是: CY講「協商」產生特首的話說給誰聽的。
有趣的是,張志剛講CY的文章出街後,CY在facebook 轉發有關文章。
CY出的貼子。
張志剛提到,《星島日報》也指出,如果「協商」產生特首,附件一根本不適用,所以無需修改《基本法》。就算星島對,特首錯,但林鄭月娥的言論,還算是有針對性,還算是回應梁先生在專訪中的表述。其他人的意見,就是說選舉比「協商」好,哪樣好,哪樣不好,根本不是梁先生訪問中的內容,而他也事先聲明,不評論是否修改特首選舉方式。所以說選舉比「協商」好,完全是一廂情願的講法。
張志剛接著推論下去:
梁先生接受訪問,也提到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這敏感話題,一定是有的放矢,不會是閒話一句。個人沒有求證於梁先生,但看完專訪,我的第一條問題就是:「這番「協商」不違《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說話是講給誰聽的?」
個人推測和判斷,這番說話,不會是講給林鄭月娥聽的,更不會是講給曾鈺成、陳智思和劉兆佳等人聽的,他也不需要繞一個大圈,通過傳媒把話傳給北京中央領導人聽。那左不是,右不是,那究竟是說給誰聽的呢?
個人判斷,這番話是講給香港的反對派聽,是講給為反對派出謀劃策、搭橋鋪路的幕後軍師如戴耀廷等人聽的,更是講給在反對派後面、發功加持的境外反華勢力聽的!你們痴心妄想,以為可以通過你們優而為之的宣傳煽動手法挑動香港社會的矛盾和仇恨,然後經選舉之途去建立一個反北京中央的香港特區政府。對不起,此路不通!
就算按照《中央聯合聲明》的條文,完成不修改《基本法》,中央政府也有絕招殺著。首先,行政長官必須經中央實質任命才能就任,這是中央政府擁有的正式憲制權力,一清二楚,絕不含糊。如果中央政府不選擇在最後關頭才以「不任命」來反制,行前一步,就可以選擇經「協商」產生特首,這避免了在惡劣的政治環境下,再搞選舉所引起的不穩定因素。所以梁先生只是把話挑明:選舉奪權的,不要再幻想了,中央有兩招在手,任何一招都可以把你們的奪權圖謀徹底解決!
香港有許多政界中人,其天真的程度,簡直如幼兒園的初班生一樣,就算不去看一些秘聞又或者解密檔案,只需看一些英美政界「大老」的退休閒話,他們只是把真相說出十份之一,都足以讓人看得人毛骨悚然、冷汗直標。否則,用得上北京政府親自出手,頒布港區國安法!香港政治現狀之壞,可以想見!
所以個人判斷,梁先生所提的「協商」論,就是衝著這個特別的政治形勢而來,是說給仍然準備變天奪權的一伙人聽的。
至於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認為,「選舉認受較大助施政」,這種講法是否真確,那就留回政治學者用實證的方法去檢訂。但如果按個人的判斷,中央要使出「協商」這一招時,是要防止有反中反華份子藉選舉奪權變天,那陳智思口中「較大的認受性」,究竟是用來提高施政能力,還是用來對抗中央?
看完上述張志剛的分析,也見到CY也轉發他的文章,可見CY的指向本來就是如此。如果香港的局面惡化,協商產生行政長官並非不可能,大家就不要對號入座了。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過去一周的審訊中,黎作供期間多次承認曾在Twitter發帖或轉載關於外國制裁中港官員、或歐美結盟抵制中國的言論。
黎讚特朗普一系列針對中國制裁非常聰明
如在12月12日的聆訊中, 辯方展示多則在2020年7月22至23日,黎與徒弟李兆富 (Simon Lee)的WhatsApp對話及黎在Twitter的帖文,多次提及「制裁」議題。其中,李兆富於Whatsapp告知黎,美國要求關閉中國駐休斯頓總領事館,黎當時回應稱「特朗普用一系列制裁針對中國,非常聰明,拜登只是空口說白話,但特朗普就會行動」,又指「行動勝於說話」。
黎的Twitter帳戶隨即於翌日轉載關閉中國領事館的《蘋果》報導連結,並在帖文中稱讚特朗普。黎於庭上指,同意關閉別國領事館是一種敵對行為,惟辯稱於網上發帖文,並非為鼓動外國制裁或採取敵對行為。
辯方又展示7月23日黎Twitter帖文,內容指「最有效防止侵犯人權的方法就是要問責作出相關惡行的人」,並轉載《蘋果》關於「美國制裁香港」的英文版報道,黎辯稱當時沒閱讀該報道,指是由李兆富自行揀選並發布,遭法官質疑,根據黎與李的對話紀錄顯示,是由黎向李發送的,黎遂即改口稱他當時僅閱讀報道的「中文版」而非「英文版」。
Twitter發布蓬佩奧演說 同意對方鼓吹對中國敵對行為
同日,辯方庭上播放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演說,提及「呼籲所有國家效法美國的做法⋯⋯必須劃下共同一致的界線,不因中國討價還價和花言巧語而退讓」。黎指示李兆富把蓬佩奧的演說於Twitter發布,並指「冷戰揭開序幕」,惟黎辯稱沒鼓吹「冷戰」,僅講出事實,但同意蓬佩奧鼓吹對中國的敵對行為。
贊成凍結陳智思銀行戶口 對特朗普制裁決定感雀躍
12月13日庭上提到黎與李兆富對話,當中附有《蘋果》英文版新聞連結,有關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被滙豐銀行凍結銀行戶口的報導,黎在對話中形容此為「制裁」,並贊成制裁陳,並推測這只是冰山一角,針對自由壓迫者的制裁將會蔓延到各階層。黎亦同時對特朗普的決定感雀躍,指示李於Twitter發佈「Bravo! President Trump!」。
另「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提議將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中國官員加入制裁名單,黎讓李兆富將相關內容在Retweet,黎承認Retweet就等於同意,惟其後又稱當時不知道Tweet的內容。
Twitter轉載羅傑斯帖文籲藍韜文制裁中港官員 黎承認「覺得好」
黎的Twitter於2020年7月30日又轉載「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的帖文,批評及抹黑香港政府取消數名反對派人士的立法會選舉參選資格,並呼籲英國前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藍韜文「是時候將林鄭月娥及中港官員列入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制裁名單。」黎於庭上指,帖文是由李兆富轉載,惟黎承認轉載就代表他認同該帖文內容,更指「覺得好」才會轉載。
轉帖《蘋果》報道美制裁中港官員 黎認為應包括選舉主任
12月16日辯方庭上展示2020年8月7日李兆富向黎發訊息指:「美國財政部對11名破壞香港自治、限制香港市民言論或集會自由的人士實施制裁」、「美國財政部正在制裁林鄭月娥、鄧炳強、盧偉聰、李家超、鄭若驊、曾國衞、夏寶龍、張曉明、駱惠寧、鄭雁雄和陳國基。」,當時黎回覆「That’s great! Thanks!」。黎指他同意李的訊息內容。同日Twitter帖文就是相關訊息。
翌日黎Twitter轉發《蘋果》帖文,報導提到香港官員被美國制裁。但黎否認請求制裁,並指制裁已發生,他轉發只是呈現事實。同日黎向李兆富傳送《蘋果》題為「美國對香港林鄭月娥、高級警察和其他9人投下制裁炸彈」連結,並說「但那些選舉主任呢?出於政治原因,他們是否應該對DQ候選人負責任?」同日黎的Twitter帖文亦顯示相同內容,黎承認曾發訊問李兆富,並對制裁不包括選舉主任感驚訝,惟否認要求美制裁加入選舉主任。
黎訪談中指歐美應結盟抗衡中國 否則構成危險
12月19日辯方庭上提到2020年9月17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訪談節目片段,節目中黎認為歐洲應與美國結盟,指歐洲國家太細,無法單獨應對中國,歐美要結盟成為一股力量,令中國改變。法官問及黎為何用「珍珠港事件」來比喻新冠疫情,黎稱象徵對危機的覺醒,指中國對國內資訊的掌握,令世界意識到中國的潛在威脅,正如珍珠港事件喚醒美國對日本的軍事威脅,又指中國對外態度戰狼,只有領導者下台,中國才能改變並與西方同化,中國若不改變,將對其他國家構成嚴重危險。
轉帖《蘋果》報道葉劉撤美資產 黎認為有人要承受制裁後果
辯方又展示黎2020年9月17日Twitter帖文,轉載《蘋果》就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撤走美國資產的報道,提及「當美國和其他自由世界國家結盟並實施制裁時…他們迫害香港人的惡行必將產生後果」。辯方問帖文所指的「後果」是甚麼?黎稱是「被國際社會邊緣化或『處理』」,如不能在外國開銀行戶口。法官追問這是否一種制裁?黎承認,禁止葉劉淑儀等人在外國開戶口,也算是一種制裁。李官質疑,黎所指「中共的幫兇」會就其惡行承受「後果」是否正是指他們會受到制裁,黎同意「制裁」是其中一個可能的「後果」,但還有其他選項。李官又指,帖文的讀者好大可能認為「後果」正是指「制裁」,因為帖文沒提到其他選項?黎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