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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成功令英國脫歐的人 留下難以收拾的爛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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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成功令英國脫歐的人 留下難以收拾的爛攤

2022年07月07日 20:38 最後更新:20:56

英國首相約翰遜的末日已經來臨,倫敦政壇又將上演一場權力遊戲。英國外相卓慧思等閣員已經磨拳擦掌,加入爭奪首相寶座。

保守黨副黨鞭平徹「鹹豬手」事件,是壓垮約翰遜相位的最後一根稻草,但這個把頭髮搞亂,靠出位登基的首相,其統治早已百孔千瘡。

1. 一個「朝臣系統」。英國《金融時報》刊發前首席政治記者施里姆斯利的評論指出,起初,約翰遜是一名穿過了似乎無法逾越的灌木叢的「非傳統騎兵」,搞定了脫歐,以保守黨自戴卓爾夫人時代以來從未有過的方式,觸及工人階層的選民。然而,最終約翰遜的輕浮、對規則漠視、缺乏個人道德和誠信、沒有強烈的政治信念、又樂於將難題交給助手的態度,使他的政府漂泊不定。

施里姆斯利認為,約翰遜領導的政府是一個「朝臣系統」,用人的關鍵特徵就是你是否對約翰遜這個國王有用。平徹幫助約翰遜勝選並坐穩位置,而其他的一切都是別人的問題。當災難爆發時,助手和大臣們被派去為約翰遜撒謊「擋槍」,讓他僥倖過關。但運氣不永遠落在約翰遜身上。

《金融時報》揭穿了英式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只是任人唯親的「朝臣系統」,但問題遠不止於此。

2. 施政重點錯置。英國面對的問題一籮籮。脫歐後勞動力短缺,一波又一波的罷工殺到,英國的通貨膨脹可能比同類國家更高。英國央行預計,到今年年底,英國的通貨膨脹率將達到11%,冬季更高的能源費用,對英國實際家庭收入出現上世紀70年代以來最大的擠壓。

英國人沒有看到約翰遜提出有力的經濟計畫,來解決這些嚴重問題的政府,因為約翰遜的重點不放在這些地方。

約翰遜愛搞烏克蘭,又或者氣候變化方面的國際合作,他喜歡這些「高大上」的話題,因為他就靠玩弄這些話題起家。他好像完全不明白,附和美國制裁俄羅斯能源,會令英國人無錢交燃料費。這些「生活小節」,不是約翰遜執政的優先事項。

倒是俄羅斯評價約翰遜下台評得最入木三分。俄總統新聞秘書佩斯科夫表示:「我們希望在英國,有一天會有更多能夠通過對話作出決定的專業人士上台執政,但就目前而言,希望不大。」

俄羅斯聯邦安全會議副主席梅德韋傑夫就指,烏克蘭最好的朋友要離開了。「勝利」(指烏克蘭的)處於危險之中!我們期待德國、波蘭和波羅的海國家的消息。梅德韋傑夫顯然在諷刺這些國家政府,會一個又個倒下。

約翰遜沒有處理好本國通脹危機,卻一副心思去搞烏克蘭問題攞彩,人民怨氣沖天,失敗是必然結局。

3. 脫歐是問題之始。約翰遜不單靠玩民粹政治上位,他最關鍵一役是脫歐。2016年脫歐公投,約翰遜是保守黨內的核心脫歐派,他得一間和俄羅斯有千絲萬縷關係的數據分析公司劍橋分析之助,找到300萬過去極少投票的英國選民,用社交媒體向他們散發恐懼訊息,成功拉得他們投票支持脫歐,令脫歐成為事實,趕了首相文翠姍下台。

脫歐對英國明顯是一劑毒藥,英國民主制被人操弄,等同服毒自盡,如今積重難返。約翰遜靠這種「龐氏騙局」式的權謀詭計上位,當政後浮跨出位,不務正業,是必然之結果。一個成功令英國脫歐的人,留下難以收拾的爛攤。

俄羅斯估計英國不能找到「專業人士」上台執政,我也覺得是大概率事件,因為如今西方政治民粹風氣大盛。如果仍然選出外相卓慧思這種「傻白甜」政客出任首相,就會繼續把英國帶上死路。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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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之風不可長 「大和解論」不可取

2024年11月04日 20:19 最後更新:20:29

香港《國安法》生效4年多,本地政治局面穩定下來,很快又生出一種變相的「大和解論」。

10月初,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接受訪問,建議政府宣布不再處理6000多個因為2019年示威而被捕的人士,認為若果證據不足,可以公布不再處理,「為件事劃一條線」。他又認為,為了顯示香港仍然多元化,特區政府應該鼓勵團體集會。又建議政府舉辦大辯論,以顯示社會氛圍仍然鼓勵多元討論。

張炳良的言論,和回歸20幾年來建制派曾經流行的「大和解論」,同出一轍。認為只要阿爺和反對派和解,香港就可以求得穩定。這種言論曾經一度很有迷惑性,甚至不少建制陣營的精英,亦支持這種論調,因為說到底,很多人都想做好人,想政治正確,不想做惡人,不想打仗,所以成為「大和解論」的支持者,感覺上「大和解派」可以建制和反對派兩種民意兼得。

不過,細思張炳良的言論,特別是公然宣布不處理2019年被捕黑暴分子的建議,等同特赦,並不可取。

第一,香港要重建法治。由1997年回歸開始,香港局面一步步走向混亂,皆因反對派不斷突破法律界線,由違法集會,到非法佔中,再到掟燃燒彈發動暴力抗爭,就是由藐視法治的傾向開始,然後由戴耀廷鼓吹的「違法達義論」將之包裝美化,再由黎智英開動媒體機器廣為宣傳,整個社會的守法氣氛,蕩然無存,最終帶來大亂。

處理這一批數以千計的2019年被捕示威者,由於涉及的人數眾多,搜證工作繁複,加上相當一部分涉事者亦已逃亡海外,政府既要通緝海外逃亡分子歸案,同時又要繼續搜集證據,需時追查疏理。其實處理這些案件的基本原則,就是按香港的法律處理。香港的民事案件有追溯期限,意外傷亡案索償案是3年,錢債案追溯期是6年,土地業權糾紛可以追12年,但刑事案件並無追溯期限,一日未破案,一日都可以追查。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海外流亡人士,當日曾犯嚴重罪行,3、5年之後厭倦了海外的生活,回港投案自首,供認其他涉案的要犯,但如果政府已經公開宣稱那些人已獲特赦,政府如何處理亦相當尷尬,徒惹不尊重法治之譏。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除非法律規定有時限,否則只要有證據,特區政府就會作出檢控,這是合符法治原則。

第二,特赦會影響他案判決。現在還有大量當年相關案件仍在審訊,包括「35+」顛覆案並未判刑,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還有大量的重大國安案件正在排期上庭,這種不再追究示威者的建議,背後的和解思想,亦在鼓吹特赦或輕判這些重犯。

看看老牌民主大國英國是怎樣處理暴動罪犯。無論是2011年的倫敦暴動,或是今年的暴力示威,英國都是採取快審重判的方式處理。煽動者在臉書上貼一個帖文叫人去示威,即使示威最後沒有發生,煽動者自己亦沒有出現在示威現場,亦可以被重判3年監禁。惟有依法而治,才不會鼓勵市民將來再進行暴力示威,我們不見英國和示威者和解,為何又要叫特區政府和示威者和解呢?

回歸20多年的例子都已經很清楚說明,「大和解論」其實是「投降主義」的代名詞,姑息養奸只會令政治失控。對並未起訴的示威者,政府可以按香港法律處理,即使調查後在現階段未夠證據起訴,撤消被捕者的保釋要求,將來如果找到新證據,仍然可以繼續起訴。要培養香港的守法精神,當然對事件中的首惡,更加不可以輕輕放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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