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儲局於7月27日結束議息會議,宣佈加息0.75厘,將基準利率上調至2.25厘至2.5厘。另外,聯儲局延續之前決定的收水縮表進程,從9月開始,每月會減少聯儲局持有的600億美元美債和350億美元抵押證券,即每月合共收水950億美元。
簡單總結聯儲局這次議息會議,第一,收緊力度較市場比早前預計溫和。在美國公佈6月通脹率高達9.1%之後,市場一度估計聯儲局7 月會議會加息1厘,結果只加0.75厘。另外,聯儲局主席鮑威爾對未來的加息走向表態偏鴿,表示隨著利率變得更具限制性,有些時候放慢加息步伐是適當的。市場的即時反應是美債債息回落,股市反彈。
第二,市場對加息的預期降溫。按利率期權競價推算,市場預計9月聯儲局再加息0.5厘的機會是52.5%;加息0.75厘的機會是41.7%。而聯儲局估計今年年底的指標利率會由現在的2.5厘升至3至3.5厘的水平,換言之,至今年年底,聯儲局會再加息0.5厘至1厘。
第三,聯儲局仍然對美國經濟前景取態樂觀。鮑威爾認為要壓低通脹率,經濟增長放緩是必要的,但不認為目前美國經濟沒有很大的下行壓力。
美國通脹暴升,聯儲局全力應對,追求的是經濟軟著陸,即在壓低通脹的同時,不會觸發全面的經濟衰退。按經濟學家的定義,如果連續兩季出現經濟負增長,就可以界定為經濟衰退。但美國財長耶倫表示,即使美國經濟連續出現兩季的負增長,都不是經濟衰退。她開始去拗衰退的定義。
平情而論,在聯儲局過去兩年大力放水的情況下,美國經濟非常強勁,物價也如脫韁野馬。而美國政府大力制裁俄羅斯,令到能源和糧食價格飛升,進一步推高美國的通脹。不過,近期的多種經濟數據顯示,美國的物價正在快速回落當中,意味著美國通脹率9.1%可能已經見頂。而經濟學家預計,今年年底美國通脹率可能會落到8%或以下的水平。如果美國通脹的升勢受控,聯儲局加息手法可以較為溫和,這樣會減少經濟硬著陸的風險。
相反地,如果美國通脹失控,聯儲局加息是可以加得很驚人的。上世紀80年代初,美國出現超級通脹,當時的聯儲局主席沃爾克不斷加息,將指標利率加到20厘,拉升全世界的利率。
在1984年,香港的按揭利息高達26厘。有朋友當年在銀行的按揭部門工作,他說,當時的按揭貸款部門的生意基本上是「拍烏蠅」,無人做按揭。想像一下,利息26厘,一年就等於四分一的樓價,當然無人買樓啦。
目前的關鍵是留意美國的通脹是否會見頂回落,如果是回落而不是快速再向上,美國再加息的幅度就會相對有限,明年第一季之後甚至會開始減息。反之就相當麻煩。
無論如何,美國快速加息,美元幣值高企,是新興市場的一劑毒藥,主要有兩方面:
一、資金從包括香港在內的新興市場回流到美元資產。美國加息一加就是0.75厘,如果新興市場不追隨美國的幅度加息,資金就會外逃,但若追隨美國的幅度加息,就會令到經濟快速放慢,這是一個兩難題。而香港正步入加息週期。
二、環球經濟衰退。大家千萬不要期望美國經濟衰退,因為美國衰退會觸發環球經濟的衰退。俄烏戰爭令到糧食和能源價格高企,本身已經是對新興市場經濟的重大壓抑因素,如果美國經濟也衰退的話,就會像海嘯一樣衝擊全世界。
總的而言,包括香港在內的新興市場,首先要捱過9 月美國急速加息的高壓期,支撐到年底經濟不爆煲。然後期望美國明年上半年進入減息週期,壓力就會舒緩。
盧永雄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