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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政策一面吸人一面趕客 港移英潮漸退 新稅制冰水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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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政策一面吸人一面趕客 港移英潮漸退 新稅制冰水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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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政策一面吸人一面趕客 港移英潮漸退 新稅制冰水淋頭

2024年03月17日 20:19 最後更新:20:34

正當港府全速進行23條立法之際,英國內政部近日突放寬幾項BNO簽證限制,究竟純是巧合,還是趁勢吸港人,都幾吊詭。不過英政府一面想多吸港人,另一面卻又修改稅制,準備向移英港人在港的賣樓收益徵重稅,勁打他們荷包,這猶如一盤冰水照頭淋,十分趕客,加上近年英國經濟環境轉差,部分已到埗港人苦過DD,令未申請者更加十五十六。從最新移民數字看,去年獲批居英的BNO港人人數,比前兩年大幅減少,移英熱潮明顯漸退。

英國推BNO簽證計劃,背後如意算盤是想「人財兩得」,所以近日放寬一些簽證限制,企圖吸入多些港人。但最新數字顯示,港人移英熱潮已明顯漸退。

英國推BNO簽證計劃,背後如意算盤是想「人財兩得」,所以近日放寬一些簽證限制,企圖吸入多些港人。但最新數字顯示,港人移英熱潮已明顯漸退。

英國政府2021年推出BNO簽證計劃,背後有其經濟及政治如意算盤,一來移英港人可填補勞動力不足缺口,並帶來一筆可觀資金入境,可謂「人財」兩得;二來又可在政治上表現支援港人,藉此踩特區政府兩腳,用心陰毒。為此,英政府仍繼續想多吸BNO港人,所以在近日23條立法之際,宣布放寬一些BNO簽證限制。

最新的修訂多屬技術性,主要有幾項,1是放寬親屬簽證要求,擁有BNO身份的港人,其家庭成員也可申請BNO簽證;2是BNO港人供養的年老親屬,也可隨申請者移英;3是BNO港人的伴侶,以及受照顧的成年親人,不用跟申請者的簽證期限,即仍可在港居住多一段時間,才往英居住。

這些新措施的用心,是讓BNO港人可與老幼家人一起在英「安心立命」,無後顧之憂,藉此推高申請移英港人人數,明顯是想「人財兩得」的如意算盤打得更響,以助紓緩正面對的「人走財散」困局。

不過,英政府此時卻又打響另一個「搵港人着數」的算盤,勢將「趕客」,令不少有意移英的港人更加猶疑。

英國政府近日「水緊」加劇,故扭盡六壬「掠水」補窿,財相侯俊偉近日在《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會廢除一項針對「非原居英國」居民的徵稅政策,希望幾年後可增加27億英鎊稅收。

據英國多年來沿用的稅制,上述居民在英國以外的收入,只要不匯進英國,就不用繳稅。這稅制對居英的BNO港人很重要,因為他們在港賣樓所賺的錢,或其他收入,都不用交英國稅,慳了一大筆,又能在港保持一定資產,留下後路,可進可退。

但人窮思舊債,政府也一樣,為了給庫房撲水,侯俊偉不再對新移民慷慨,決定廢除這項舊稅制,10多萬已移英的BNO港人首當其衝,由抵英之日開始計,4年之後,他們所有在港的收入都要繳稅,屆時賣樓所賺的錢,都要被英政府「掠去」一大舊。

英國財相侯俊偉宣布,非原居英國的新移民,抵英4年後的海外收入,包括賣樓所得,都要繳稅,BNO港人首當其衝,猶如冰水照頭淋。

英國財相侯俊偉宣布,非原居英國的新移民,抵英4年後的海外收入,包括賣樓所得,都要繳稅,BNO港人首當其衝,猶如冰水照頭淋。

許多BNO港人是在2021年持BNO移英,即是說,他們2025年後如賣樓,就要交英國稅,倘若他們在港仍擁有物業,又想迴避繳稅,惟有在未來一年將樓沽出,否則以後賣樓就損失慘重。

BNO港人要居英5年,才可開始申請入籍,即所謂的「5+1」,不少人一直保留香港的物業,是考慮若6年後入籍有阻滯,或自己中途變卦,要返回香港,仍有自置居所可住,但是在新稅制下,就只能被逼賣樓,失去了可進可退的彈性。

這猶如一盤冰水淋下,勢將進一步降低港人移英的熱度,加上近年英國經濟低迷,抵英「先頭部隊」生活多不如意,令未動身或未申請者多了憂慮。

今年1月底,伯明翰大學和蘭開斯特大學發表研究報告,指居英的BNO港人,在住屋、就業、就醫、求學等多方面都面對困難,其中不少人因搵工難,長期失業,或擔任與自己在港資歷不相稱的工作,薪酬待遇下降。

見到先行者苦過DD,已申請但未動身的港人,以及仍未揸定主意的「觀望派」,自然不會一時衝動,移咗民再算,以至申請人數明顯回落。英國內政部上月發表的數字,正反映了這趨勢。

去年(2023)全年獲批的BNO簽證宗數,為37603宗,比2022年的57137宗,跌了34%,與高峰期2021年的96418宗比較,更大幅減少61%。可見移英熱潮明顯漸退,大家都理智了很多。

移民是每個人自己的決定,沒所謂對錯,不過切忌一時衝動,條數要計得準,也要看清楚英政府打的是什麼算盤,是否真正為港人利益,才決定下一步怎樣走。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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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

長和擬「打包」出售海外43個港口,由美資公司牽頭的財團接手,因這些港口多位於戰略要地,對中國極之不利,故連日來內地與本港對「大刁」惡評不絕,在巨大壓力下,傳聞長和本周三將暫緩簽約。即使長和不顧嚴重後果,最後硬要簽約,仍須面對重重變數,行會召集人葉劉就指,除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可以審查這次交易,由於多個港口位於歐洲,不排除歐盟會用「反壟斷法」加以干預。我翻查資料,歐盟去年11月就曾針對Facebook 母公司Meta 壟斷網上平台廣告,重手判處罰款65億港元,若日後它以同一手段對待長和這交易,都咪話唔攞命。

葉劉指長和出售大批港口給美資牽頭的財團後,將出現壟斷,除了中國當局可依法審查這「大刁」外,也不排除交易可能觸犯歐洲的反壟斷法,導致歐盟出手干預。

葉劉指長和出售大批港口給美資牽頭的財團後,將出現壟斷,除了中國當局可依法審查這「大刁」外,也不排除交易可能觸犯歐洲的反壟斷法,導致歐盟出手干預。

葉劉昨日在fb發文指,香港冇壟斷法,而《競爭條例》沒提及併購,意思是,港府欠缺法律手段,去對付發生在境外的商業壟斷,例如今次長和多個港口被收購。但是,內地的《反壟斷法》寫明,「中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本法」,即是說,當局有權依法規管涉及境外資產的交易,包括長和這項「大刁」。

這種反壟斷措施非中國獨有,美國和歐盟等,都有類似法律。葉劉說,美國早於1890年就通過《休曼反壟斷法案》,並有其他法例禁止妨礙競爭商業行為。至於歐盟,數十年前已實施《歐洲共同體競爭法》,亦即「反壟斷法」,主要是防止大企業弱肉強食,扼殺公平競爭。

今次長和擬出售的港口中,部分位於歐洲,包括比利時、德國、波蘭、西班牙、荷蘭、瑞典等的戰略重地,而買家財團成員之一TiL的控股公司「地中海航運」(MSC),是航運超级巨企,本來已透過TiL 營運全球70多個港口,如果把長和的大批港口也「呑下」,將形成絕對壟斷。

葉劉同我講,歐盟有全面法律管制區內的商業競爭,而長和擬出售的港口中,多個位於歐洲,若營運被「高度壟斷」,不排除交易可能觸犯競爭法例,導致歐盟出手介入。

去年11月,歐盟委員會就曾裁定Facebook 母公司Meta壟斷社媒平台廣告,違反競爭法,嚴厲判罰款8億歐元(約65億港元),出手相當狠辣。

除了反壟斷法外,歐盟也有其他法例處理長和大批港口易手,其一是《歐盟外資審查框架條例》,成員國可基於國安等理由,阻止及限制外資公司收購關鍵基礎設施,包括港口。所以歐盟如真的干預,也不奇怪。

說回阿爺對這宗交易的反應,葉劉指,長和今次賣掉的多個港口,對國家而言,是重要戰略資產,但事先卻不打招呼,「又怎說得過去?」她說,若此事發生在美國,美企擬賣掉在國外的關鍵礦產,卻沒與白宮磋商,相信白宫不會坐視不理,大有可能立即啟動反壟斷法,伸出「長臂」阻止。

長和營運的大批港口若然易手,戰略上對中國肯定有重大影響,故當局若出手干預,亦合法合理。

長和營運的大批港口若然易手,戰略上對中國肯定有重大影響,故當局若出手干預,亦合法合理。

葉劉所說十分對,根據一本爆美國「長臂管轄」的書《隱秘戰爭》披露,美國政府有個「外國投資委員會」,負責監管外資對美企的投資,若有外國公司想收購美國企業,特別是涉及國防、交通、能源、電子等業務,必須先取得該委員會同意。例如2017年時,中企想投資於美國萊迪斯半導體公司,就被委員會「封殺」。

按同樣邏輯,中國當局出手監管長和這宗「大刁」,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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