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連接元朗至深圳的40萬伏特架空供電系統,凌晨發生電壓驟降。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認為,中電事故頻生,對市民造成影響,必須考慮補償方案,並全面檢視系統。
中電高架電纜。 中電圖片
他建議中電研究在電網不同位置安裝儲電裝置,儲存平日多餘的電能,在有需要時釋放,平衡突發情況時的電流波動,有助電網和電壓的穩定,同時要為舊式升降機安裝過渡裝置,減低電壓驟降的影響。
劉國勳表示,供電穩定一直都是政府評核電力公司表現的指標之一,電壓驟降絕對影響供電穩定,政府及電力公司應盡快商討補償機制。他又說,本港不時發生雷暴警告,而凌晨電壓驟降期間天氣並非嚴重不穩,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事故,市民將經常提心吊膽,會嚴重影響對電力供應的信心。
劉國勳。資料圖片
他認為,長遠來說,北部都會區的建設亦可研究能否多用地底電纜,減低受外力影響的可能性。
立法會舉行前廳交流會,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及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盧國偉聯合主持其中一個討論小組,討論精簡程序、降低建築成本的措施,以及北部都會區如何改進土地行政安排等事宜。
甯漢豪
對於如何減低建築成本及精簡審批流程,甯漢豪表示,政府會擴大自行認證的規模,減輕政府人手壓力,提高審批效率,並準備在某些環節採用中央採購。她又表示,政府會研究「按實補價」的概念,即改變過去依賴土地「最高發展價值」定其補價的模式,而按實在將會興建多少定其補價,讓北部都會區一些發展項目能早日「去馬」及成事。
對此,劉國勳立法會議員(新界北)在會後回應稱,對政府動態規劃、戰略先行的研究和改革表示支持。對於審批過程的自行認證,他希望當局可以在某些地方先行先試,逐步變成常態,充分調動市場力量。
針對北部都會區的城鄉共融,劉表示應利用好鄉郊土地,拆牆鬆綁,在鄉村發展式土地用途中加入商業元素,釋放用地。可考慮在鄉郊土地上容許商業活動,如發展飲食、民宿等用途。他舉例說,在現時的村屋改造中,只允許在首層發展上述商業活動,日後可適當放寬限制,讓整棟建築都可發揮經濟價值,分享發展成果。
至於土地程序和行政安排,劉國勳認為,目前北部都會區引入私人市場的進度緩慢,當局應優化措施,利用彈性批地政策,加快產業落地,和鼓勵私人市場參與北部都會區的規劃和發展。他指出,過去按「最高發展價值」的定補價模式,會對發展商覺得前期成本過高,而市場上未必有大需求,導致不積極參與發展。而「按實補價」的改革落實後,相信有利於北部都會區私人市場力量的發展。並應按照土地實際的商業用途進行補價,而非只分住宅和非住宅兩種形式。
劉國勳。巴士的報記者攝
劉國勳強調,現時 3至5年的短期批地租約過短,或會令發展商因為年期不足而卻步。他建議可發展長期租約模式,例如批出15至20年的發展年期,讓發展商有足夠時間實現投資和回報。他表示,當局可參考現有的特殊用途租契形式,不過這種模式目前只適用於政策局提出政策支持的行業。既然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將「產業先行」,他希望發展局在北都採用特殊用途租契,租約年期至少以15年起步;亦可直接與私人用地進行商議,儘快完成特長租約的研究並推出市場。
北部都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