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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高散貨」集團在逃骨幹新加坡落網

錢財事

「唱高散貨」集團在逃骨幹新加坡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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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高散貨」集團在逃骨幹新加坡落網

2024年10月04日 17:43 最後更新:17:43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公布,一個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集團另一懷疑骨幹成員,於新加坡落網後移交香港並被檢控。

33歲香港居民陳倩螢(女)今天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以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和159C條被控串謀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

陳涉嫌曾與葉志輝(男)、劉家榮(男)、蘇龍影(女)及其他人士串謀,參與一項被指稱涉及萬成金屬包裝股份的「唱高散貨」計劃。葉、劉及蘇早前在區域法院被控與陳相同的罪行,而針對葉、劉及蘇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

陳在證監會於2022年11月9日到其住所進行搜查行動一日後離開了香港,從此無法聯繫。裁判官已應證監會的申請,對她發出逮捕手令。她亦名列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中。

經進一步調查後,證監會發現陳身在新加坡。香港律政司向新加坡總檢察署提出申請後,新加坡警察部隊於2024年7月18日將她拘捕。她被新加坡法院羈押,昨天被移交香港。

這是證監會首次向有關當局尋求協助,以將一名因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訂罪行而被通緝的逃犯名列於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和將該逃犯移交到香港。

陳昨天從新加坡移交到香港。陳在今天的法院聆訊中無須答辯。陳的保釋申請被法院駁回,她被飭令還押看管。案件押後至2024年10月10日進行保釋覆核,以及押後至2024年11月8日以申請移交區域法院審理。

證監會謹此感謝香港律政司、香港警務處、國際刑警組織、新加坡總檢察署、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及新加坡警察部隊在本案中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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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禁4家經紀行處理客戶資產 涉遭入侵進行未授權網上交易

2024年11月21日 17:18 最後更新:17:39

證監會向4家經紀行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它們處置或處理其客戶帳戶內所持有的若干資產。

作出上述限制,是因為有關帳戶涉嫌與操縱市場或欺詐行為有關。有關行為在今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期間發生,涉及帳戶遭入侵以進行未經授權網上交易,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4家經紀行分別是盈透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軟庫中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大聖證券有限公司及東吳證券國際經紀有限公司。

有關限制通知書禁止經紀行,在未取得證監會事先書面同意情況下,處置或處理,或輔助、慫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若干資產,以總額9100萬元為限。經紀行接獲任何與限制有關的指示,亦須通知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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