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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醫院答「來自金鐘」被捕 律師指可行使緘默權拒答

政事

示威者醫院答「來自金鐘」被捕 律師指可行使緘默權拒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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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醫院答「來自金鐘」被捕 律師指可行使緘默權拒答

2019年06月13日 21:54 最後更新:22:05

另外,警員無權取得市民的醫療記錄

反《逃犯條例》示威演變成激烈衝突,多人受傷。義務律師Melody Chan在Facebook上發帖,指昨日有傷者在金鐘受傷後,到了醫院後因為傷口奇怪,姑娘通知了駐院警員,駐院警員一查問傷者哪裏來,傷者說了「金鐘」,結果被捕。

反《逃犯條例》衝突,多人受傷。資料圖片

反《逃犯條例》衝突,多人受傷。資料圖片

Melody Chan稱,「他在金鐘受傷,即時得到地鐵職員幫助。他不肯上港鐵安排的白車,已很小心由義工陪他到九龍的公立醫院才看醫生」;「但因為傷口奇怪,姑娘somehow通知了駐院警員,駐院警員查問他哪裡來,他口快說了金鐘,就被拉了」。Melody Chan稱,「我有點擔心,明明已離開港島的傷者,去到別區求醫都被捕,會否令傷者唔肯求醫?」

反《逃犯條例》衝突,多人受傷。資料圖片

反《逃犯條例》衝突,多人受傷。資料圖片

Melody Chan引述公立醫院醫生黃任匡,表示「傷者最好不要向醫護透露與傷勢無關的資料,是槍傷就說槍傷;是棍打傷就說是棍,但不要說是誰打、不要說地區等(咁黑社會尋仇都可以用槍/棍架)」。醫護無權迫市民說與傷勢無關的事。如護士召來警察,市民更必需行使緘默權不答警方。

她查詢其他醫生都表示只有公立醫院才會有駐院警員,私家醫院沒有,所以真是很擔心都可以看私家,但私家醫院可能不肯治療槍彈傷口。另外提到,警員無權取得市民的醫療記錄。她稱,明白會盡量想和醫護人員合作,但又要平衡保護自己。

警方至今拘捕11人,涉嫌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會、襲警及與暴動有關的罪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有在醫院採取拘捕行動,但強調有證據顯示特定人士懷疑犯案作出拘捕,並非在醫院進行搜查。

而據城大學生會及浸大學生會所指,分別有一名城大學生及一名浸大舊生在醫院被警方以暴動罪名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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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46歲「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4年1個月

2024年12月23日 11:27 最後更新:13:14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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