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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6億投資騙案及洗黑錢 29歲前城大教學助理判囚12年

社會事

涉2.6億投資騙案及洗黑錢 29歲前城大教學助理判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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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6億投資騙案及洗黑錢 29歲前城大教學助理判囚12年

2020年09月17日 15:11 最後更新:15:45

案中有35名受害人

29歲前城市大學教學助理涉在15年至18年,訛稱自己從事名貴手錶及手提電話買賣,誘騙35名事主投資近1億1千萬元,並洗黑錢1億5千萬元。她上周承認16項欺詐罪及1項洗黑錢罪,今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12年。警方在庭外表示歡迎裁決,同時希望提醒市民提防一些聲稱在短期內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買賣,市民應提高警覺,並向家人、朋友、專家投資者索取意見,避免倉卒地作出投資決定。

警方講述判決

警方講述判決

29歲女被告王安妮在1991年出生,在1995年從福建來港,2014年取得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士(社會工作)學位,畢業後在城大任職教學助理,月薪約兩萬元。身形肥胖的王患有糖尿病,並有3項案底,其中兩項為盗竊。

警方講述判決

警方講述判決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馮培基,今午在高等法院庭外舉行記者會,馮指報稱為商人的被告在香港開設一間貿易公司,向事主訛稱從事名貴手錶及手提電話買賣,聲稱會協助事主尋找客源,再以低價購買高價放售來獲取利潤。被告在事件初期按期發放「利潤」予事主以獲取信任,其後又遊說事主透過現金、信用卡、匯款方式加大投資金額,以獲取更多及更快的投資回報。但被告不能向事主歸還本金、利潤及聲稱已購買的商品,更失去聯絡。

馮透露本案事主多達35人,年齡介乎27歲至62歲,20名男子,25名女子,涉及金額多達1億3900萬元,事主損失最低為11萬元,最高則高達6500萬元。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聲稱的名貴手錶及手提電話買賣生意從不存在,被告亦在2014年至2016年間,利用其名下5個銀行帳戶處理高達2億8千多萬元的犯罪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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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破洗黑錢案涉5300萬拘4男女

2024年11月20日 12:28 最後更新:14:55

海關根據早前偵破的毒品案件作跟進調查,19日偵破一宗涉及處理販罪得益的懷疑清洗黑錢案,涉款約5300萬元,拘捕4名男女。

示意圖

示意圖

海關今年6月偵破一宗毒品案件,經資金流向分析,發現3名被捕者的個人銀行帳戶在2021年至今年,有大量懷疑涉及犯罪得益的可疑交易。同時發現一名男子涉嫌收取這些懷疑犯罪得益,並在這期間處理大量不明來歷款項。
  
經調查後,海關19日以洗黑錢罪名拘捕一名41歲男子,並再以洗黑錢罪名拘捕因有關販毒案件而被還押的3名被捕男女。

該3名被捕男女繼續被還押,41歲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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