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批准律政司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擔任黎智英、李柱銘等人涉非法集結案的主控官,英國前外相聶偉敬日前在英國《每日電訊報》發文批評David Perry,稱他有權因「良知」而拒絕受聘。

David Perry獲《泰晤士報》選為英國百大最佳大律師。
聶偉敬在英國報章撰文,指黎智英案是特區政府的「政治檢控」。普通法體系原本規定大律師要遵循的「不得拒聘原則」,不能拒接案件。但聶偉敬卻聲稱法律界遵循的「不得拒聘原則」不適用於海外案件,叫David Perry要基於「良知」而拒絕受聘。
金牙大狀踼爆,指聶偉敬話「不得拒聘原則不適用」的說法,有搬龍門之嫌。若說按「良知」可以拒接案件,和戴耀廷「違法達義」的講法同出一輒,只要自己覺得是「正義」,就什麼犯法或違反規則的事情也可以做。

前英國外相聶偉敬。
聶偉敬是英國保守黨資深政客,肯辛頓國會議員。他在戴卓爾夫人和馬卓安內閣內擔任部長,包括蘇格蘭事務大臣(1986-1990年),國防部長(1992-1995年)和外交及國協事務大臣(1995-1997)。他作為保守黨資深政客,這種言論多多少少反映了執政保守黨的看法。
這一單黎智英案發生在2019年,黎智英、李柱銘、李卓人等9人,被控組織及參與2019年8月18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非法集結,此案將於今年2月16日在香港區域法院進行為期10天的審訊。1月12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律政司外聘David Perry擔任此案主控官的申請。
此前,David Perry曾多次獲香港律政司委聘來港代表律政司任主控官,包括許仕仁案、陳振聰偽造龔如心遺囑案等。然而,英國政客這次卻對David Perry施壓。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批評,聶偉敬的言論非常不恰當,大律師要有專業操守,在「不得拒聘原則」下,不應拒絕接受聘任。聶偉敬等人的言論完全是政治凌駕法治,更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獨立。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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