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高層會談剛結束,歐盟在美國鼓動下,隨即宣佈對所謂「侵犯新疆維吾爾人人權」的4名中國新疆官員實施制裁。美國亦同時在其制裁歐盟名單中加入2名過去她未曾制裁的新疆官員。美國亦找到「5眼聯盟」另外兩隻腳英國和加拿大加入這次對中國制裁。不過另外兩隻眼澳洲和新西蘭就未敢參加。
其實,美國針對中國的劇本早已寫好,大致的劇情「是咁的」。
首先是邀請中國參加「2+2」高層會議。在會議前夕搞小動作造氣氛,主要與日本和韓國分別搞「2+2」高層會議。會後韓國不肯站美國一邊,但日本就和美國發共同聲明鬧中國,為美方在中美會談助威。
按美國的劇本,到中美會談上正場之時,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會不按常規,脫稿加料,長篇大論地轟擊中國的「新疆、香港和台灣等事務」。劇本設計原意是讓美國國民在電視上看到,美國官員在會談上「攞彩」,中方官員被窒到口啞啞。
然後在中美高層會談之後,再掟炸彈。輪到歐盟為主體的「新疆制裁」出場。歐盟雖然不想與中國全面撕破臉,但斷估只在新疆問題上制裁中國4名新疆官員,算不上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不會影響到中歐投資協定。既然歐盟內部有一定壓力,再加上美方的催逼,歐盟便答應當個大配角,演出這場「好戲」。
按美國的劇本,拜登政府想名利雙收,在牌面上「攞曬彩」,然後在具體問題上脅逼中國讓步,拿取實利。
不過美國這個劇本質素太差,只是老劇本加些新配角而已,沒有叫座力。拜登和特朗普最大的不同是,特朗普喜歡獨斷獨行,話做就做。而拜登比較虛偽,惺惺作態,打著「美國回來了」的旗號,重新參加國際組織,狙擊中國的行動,也要拉同盟友落水,希望造成一種國際聲勢,同時讓美國可以重新扮演一個世界盟主的角色。
劇本歸劇本,現實歸現實。中國不吃美國這一套,把美國劇本,一手掉落垃圾桶,實行你唱歌劇,我唱京劇。中國看透了美國的劇本,出3招反制。
一、在談判桌上直斥其非。美國向來自命超級強國,過去很少遇到這樣丟面的事情,想不到拜登政府一上場第一次和中國面對面的會議,就直接踫在牆上了。
二、對歐盟強烈反制。歐盟制裁中國官員的名單,當然不是臨急推出,無論中美會談結果如何,都已計劃推出。中國也已作好反制的準備,焦點集中在歐盟10名議員等人身上馬上。而中國的反制對象,主要是歐洲各國議會和智囊的活躍反華分子。傳出的訊息是歐盟你跟美國顛,中國立馬還擊。
美國的制裁行動對金融機構製造很大的滋擾,令到這些機構不敢與制裁名單上的中港官員有任何交往,甚至要取消他們的銀行賬戶和信用卡,怕俾美國胡亂罰10億、8億美金,甚至好似華為孟晚舟那樣拉去坐監。好了,歐盟學美國玩制裁,中國反制。歐洲的金融機構真的不要天真地以為中國不會執行制裁令,繼續和制裁名單上的人有生意往來,保留他們的戶口,發信用卡給他們。或許有一天,她們駐中國的金融機構辦事處,會收到中國提示他們不執行制裁令的後果。
其實,這些制裁的行動你搞我、我搞你,結果是大家攬著一齊死。發展到某個地步,各國金融機構就會遊說自己政府,不要再玩了。
三、中俄同盟是殺手鐧。美國一方面鼓動歐盟對中國實施制裁,但另一方面白宮發言人普薩基卻對中美關係講好說話,說期望與中國就廣泛問題加強直接對話、繼續合作云云。美國在中美會談當中被中國官員嚴詞訓斥,為什麼白宮發言人不向中國惡言相向呢?當然並不是因為美國人大方得體,而只是因為中國邀請了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正在廣西召開高曾會面。
這個中俄外長會議,也是中方早已安排好,緊接著中美峰會之後進行。相信是中國已猜到美國的劇本,中國就演自己的好戲。在中國與俄國之間,拜登對俄國更不友善。美國現時最怕的是中國及俄羅斯締結軍事同盟,因為會對美國造成極大軍事威脅。所以,在這個敏感時刻,白宮只能夠對中國講點好話,希望和緩氣氛。
看完這場由美國導演的大戲,就知道中國不作無底線的退讓,做法十分聰明,因為對手早已寫好劇本布好局,只等中國踩下去,目的是要食盡中國。中國今次採取一個其他國家少用的強硬方式,去回應美國政府,跳出思維框架,尋找新的出路。初步看來,效果相當不錯。
盧永雄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