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解決,比想像中簡單。一年之前,又有誰可以想像得到,如此親美的黎智英,會扣押牢中?又有誰想像得到,一份如此反對政府的報紙,真的會停刊?
壹傳媒董事會決定《蘋果日報》最遲周六結業。我真是忍到今天才講,一個傳媒的老闆,怎可以和美國搞到這樣密不可分? 若事情發生在美國,傳媒老闆可能早就人間蒸發了。肥佬黎和3個美國人物,3段關係,值得一書。
第一個是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沃爾福威茨。2014年佔中爆發,在同年的5月底,我當時收到風說肥佬黎將會在香港會見一個美國猛人,就叫相關媒體派記者去傳聞肥佬黎和那美國人會面的幾個地點,其中一個是肥佬黎停泊遊艇的碼頭,結果真的等到了,發現與肥佬黎見面的是竟然是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沃爾福威茨,沃爾福威茨在遊艇上,逗留了5小時,之後與肥佬黎前後腳離開。至於他們在遊艇上面究竟商議什麼,大家無從得知。
沃爾福威茨是美國的鷹派大佬,也是美國共和黨猛人,在共和黨執政的歲月裡,他都出任政府高官。到共和黨落台,民主黨上場,他通過旋轉門出任智庫的負責人。他在2005年至2007年曾擔任世界銀行行長。
在2014年,香港爆出大批沃爾福威茨與肥佬黎相關的電郵,外界才知道兩人的關係這樣密切,沃爾福威茨一路以來都在幫忙肥佬黎搵「水源」,甚至動員美國商務部官員,安排肥佬黎見緬甸總司令奈溫將軍。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有美國媒體拍到美國報紙老闆與中國前副國防部長密會,又幫他四處揾生意的話,會有什麼後果呢?
第二個與肥佬黎有關係的美國人物,是當年的美國在台協會會長薄瑞光。肥佬黎進軍台灣的媒體市場,除了辦報之外,還搞電視台。台灣不想發牌給肥佬黎,肥佬黎便找美國政府幫忙。從爆出的大批電郵中看出,他與薄瑞光也相當熟悉,薄瑞光指示美國在台協會的處長司徒文,協助肥佬黎遊說台灣政府發牌予肥佬黎在台灣搞電視台。肥佬黎的助手還提到,如果壹傳媒拿不到電視牌照,就會公開批評台灣政府,美國在台協會還會支持和配合。
原來,肥佬黎能夠在台灣搞媒體,背後就是美國政府幫他開路。大家又試想一下,如果有一個美國媒體集團去外國搞電視,原來背後是中國政府的大使館在背後幫忙的話,你估美國政府知道之後會有什麼反應呢?
三,肥佬黎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這位人兄本身已很有問題,他是美國共和黨黨員,自2000年起便為肥佬黎工作。Mark Simon出身於美國的情報世家,他的父親在美國中情局工作了35年。Mark Simon於1986年至1990年,擔任美國海軍情報局的潛艇分析員。
Mark Simon曾做過美國共和黨的香港支部主席,他自己說是透過前美國總統布殊的文膽麥偉林介紹,認識了肥佬黎,兩人一見如故,便為肥佬黎打工,打了20年。有趣的是,肥佬黎在政治上所做的不可告人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經由Mark Simon去做,由俾錢泛民,到出資給人搞佔中。肥佬黎為何不信任他公司的華人高層,只信任一個美國人呢?
如果有一個美國報館老闆,貼身助手是一個前中國解放軍總參謀部情報員。單是這個消息,在美國肯定是一個爆炸性大新聞。而奇就奇在,香港人卻當無事發生。
看完肥佬黎這三段與美國的關係、美國背景,我的問題是,為什麼這個報館老闆與美國政府、鷹派大佬和情報人員關係會這樣深呢?為什麼不可能在美國發生的事,偏偏可以發生,還發生了20多年呢?
盧永雄
長和集團出售全球43個碼頭一事,出現波折。上周五,接近長和高層消息人士向媒體放風指,本周不會簽署任何協議。同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二司負責人明確表示,將對長和及美國基金貝萊德等簽署的巴拿馬等港口交易協議,依法進行審查。外界相信長和暫緩交易,和國家的審查有關。
不過要注意,接近長和高層消息人士只是說,「不會在本周簽署任何協議」,並不是說會停止交易。估計長和仍然想推進交易,不過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調查的風頭火勢之下,暫時將交易緩一緩而已。
從國家安全及國際航運業的利益而言,中國應該設法阻止這宗交易。
第一, 交易損害國家利益。今次長和要出售的43個碼頭,包括手握巴拿馬運河咽喉的兩個港口和41個主要是「一帶一路」沿線的港口。在正常的情況下,或許可以用「在商言商」的說辭,來掩飾交易的政治性本質。但如今在特朗普2.0的國際形勢下,仍然說交易是「在商言商」,就絕對是自欺欺人。
美國已經充分展示對中國、特別是中國的造船業和航運業的惡意。首先,特朗普早已威脅,要收回巴拿馬運河的港口,聲稱長江和記在巴拿馬運河兩端擁有兩個主要港口,是「由中國運營」。美國明顯想控制巴拿馬運河,借此壓制中國。其次,美國計劃收取中國船隻入港停泊費每次150萬美金,明顯針對中國的造船業。還有,特朗普聲言要奪取丹麥屬下的格陵蘭,其團隊聲言借此阻止中國染指北極地區及相關的北極航道。美國要打擊中國的造船業及航運業的態度,昭然若揭。
如果長和這43個碼頭被美國的基金貝萊德集團控制,在美國政府一聲令下,這些碼頭可以大幅加徵中國船隻的停泊費,甚至禁止中國船隻進入,對中國的航運業會造成致命的打擊。而即使眼盲心瞎的人,都應該感受到美國對中國的惡意。
第二,交易壟斷國際航運。長和的交易對象是貝萊德集團、貝萊德屬下的環球基建合夥人公司(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GIP)及來自意大利的地中海航運集團(MSC)旗下的碼頭投資公司(Terminal Investment Limited,TiL)合組的財團。貝萊德屬下的環球基建合夥人公司(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GIP)是全球最大的基建股權基金之一,本來已經持有多個港口和碼頭股權,而他的意大利夥伴地中海航運集團,是全球以運輸能力計最大的航運公司,他透過旗下的碼頭投資平台TiL,在全球31個國家運營72個碼頭,據德路里《全球集裝箱碼頭運營商年度回顧與預測》(2024/25)報告,按權益輸送量排名,MSC(包含TiL)2023年的權益吞吐量是4230萬個標準箱(TEU),全球排第7,而和記港口2023年的權益吞吐量是4300萬個標準箱,全球排第6,當MSC(包含TiL)收購和記港口的主要港口權益後,勢將超越排第一的新加坡PSA國際(2023年的權益吞吐量6260萬個標準箱),成為新的世界第一。地中海航運MSC既是最大航運公司,也成為最大的碼頭營運商,這不單對中國的航運公司構成威脅,也都會對環球的航運公司造成威脅。試想若MSC之後利用旗下的碼頭,減低自己的航運公司的收費,或者是加徵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航運公司的收費,都會令到其他經營者難以和MSC競爭。這是最典型的「經營者集中」壟斷行爲,對全球航運業構成重大威脅。
第三,中國要依法阻止交易。按國家《反壟斷法》第2條,中國不單可以阻止境內的壟斷行爲,亦都可以阻止境外的壟斷行爲。長和這次交易跌入國家《反壟斷法》第2.3條指明要規管的壟斷行爲,即「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長和的交易很明顯是令到港口行業兩個主要經營者集中,再加上背後是最大的航運集團,令壟斷經營者有可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按國家《反壟斷法》第46條規定,違反規定實施壟斷性協議的,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爲,並沒收違法所得,以處罰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換言之,如果國家認定長和交易是一個壟斷性交易,可以責令停止交易,如果強行交易的話,可以沒收違法所得的190億美元。至於調查的時限,按國家《反壟斷法》第25條規定,會自收到經營者提交的文件資料之後的30日之內,對經營者集中行爲進行初步審查。如國家反壟斷執法機構決定實施進一步審查,應當自決定90日之內審查完畢,作出決定。換言之,國家會先要求長和提交相關資料,然後在30日之內決定是否進一步審查,如果進一步審查,就要到90日之內審查完畢。
有人說規管違反「一國兩制」原則。這件事涉及國家利益及國際重大的公共利益,和兩制無關,即使長和是外國公司,國家都可以出手阻止。近年都有很多相關的先例,例如2016年的高通收購荷蘭恩智浦半導體公司案,2022年杜邦收購電子材料製造商羅傑斯案,以及2023年英特爾收購以色列芯片製造商高塔半導體案,這3筆交易都是以失敗告終。
以2016年的高通案爲例,高通當時提出以380億美元收購荷蘭恩智浦,後來進一步提價至440億美元。2018年,高通已獲得美國歐盟等8個主要市場監管部門的批准,但中國的國家市場監管管理局未予批准,最後高通在2018年7月26日宣布放棄交易,並支付20億美元的分手費,成爲一個因爲收購會造成國際壟斷而被終止的典型案例。
有人不明白外國公司收購為何受中國規管。其實制止壟斷性交易和各國都有規定,按我國的國家《反壟斷法》規定,參與集中的經營者中有兩方上一會計年度中國境內營業額超過8億元人民幣,且各方上一會計年度中國營業額合計超過40億元,或全球營業額超過120億元,就應當在交易實施前進行反壟斷申報,取得批准後才可以進行交易。
由於長和交易涉及中國的重大國家利益,亦可能涉及航運市場壟斷的國際公益,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介入,有理有據。要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和國際公益的決心,制止可能帶來壟斷的交易繼續進行。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