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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收到教協回水三千蚊 可以轉捐「新昕計劃」助反修例青年重投社會

博客文章

會員收到教協回水三千蚊 可以轉捐「新昕計劃」助反修例青年重投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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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收到教協回水三千蚊 可以轉捐「新昕計劃」助反修例青年重投社會

2024年02月08日 14:42 最後更新:14:52

就來過年,最近好多團拜活動,Ariel在一個活動上遇到港專校長陳卓禧,想起港專早前搞咗一個「新昕計劃」,幫助一班因2019事件被定罪入獄,願意重過新生的青少年與社會接軌。

同陳校長傾開,聽聞「新昕計劃」正準備籌款,為何需要籌款?原來,項目早前獲有心人捐助後正式開展,希望接下來可以有資源持續運作下去,可幫助更多出獄的年輕人。

傾到籌款進展,陳校長提議一個想法,好值得推荐。

他說教協解散之後,每名會員可獲分3,190元資產,有親友問他,如何使用這意外的「三千蚊回水」可以更有意義呢?特別係唔少親友都想用番在推動和助力教育事業上。聽到親咁問,陳校長即時聯想到正在展開籌款的「新昕計劃」籌款,這三千元不正正就是可以幫助教育事業上啦。

「新昕計劃」的服務對象是在2019年因為不諳世事而捲入社會事件而被定罪入獄但願意改變的年輕人。

「新昕計劃」的服務對象是在2019年因為不諳世事而捲入社會事件而被定罪入獄但願意改變的年輕人。

當然捐款前都係要做功課研究下,Ariel都上去網站睇返「新昕計劃」的詳細介紹,原來計劃為這班青少年提供了一條龍的支援及培訓服務,並且努力呼籲社會重新接納這些願意悔過的人,都發揮好正面的作用。

計劃還集結了社會上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如政界、法律界、教育界、商界、社福界、青年工作及傳媒等組成督導委員會,一方面提供專業意見,同時亦監察計劃的進程及成效。

前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是「新昕計劃」的主席,她上年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這批年青人已經承擔了法律責任,若果他們願意改過自新,社會各界應予以支持和提供機會,協助他們走出新天地。

今次籌款的目的,是希望培養這批更新青少年的正向價值觀,引導他們重回正軌,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從而降低社會風險;向香港社會各界傳遞接納與包容的訊息,促進社會共融,穩健發展經濟;藉着這批青少年重過新生,向社會大眾及青少年傳播正能量,推廣正向思維。

在除舊迎新之際,將收到的「回水」用來支持協助青少年重獲新生的計劃,都係一個不錯的選擇。

「新昕計劃」詳情:https://www.hkct.edu.hk/tc/network/projects/projectnewdawn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黎作供期間,屢遭3名指定法官質疑其提出的法律知識或掌握的事實有錯,並作出糾正,而黎亦承認自己缺乏法律知識,或辯稱自己僅從報章資訊得出結論,甚至承認自己無知。

直播節目稱官員收「保護費」 法官質疑後改口純為個人揣測

在12月10日的聆訊中, 辯方提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首集,黎在節目中聲稱《香港國安法》凌駕《基本法》。黎在庭上先聲稱其說法是《香港國安法》條文所寫,惟後又說可能是大律師公會聲明寫,隨即遭法官李運騰糾正,李官指《基本法》不是地方法,是全國性法律;辯方向黎稱「Anyway, I don’t think you have any legal training」(無論如何,我認為你沒有受過任何法律訓練),重申《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national law)。黎聞言問「哪個國家?」辯方指「我們的國家」,黎指「中國」,辯方再指《基本法》非區域法,黎遂稱「OK」。

黎在節目中又提及《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市民需貪污賄賂有權有勢官員以獲取保障,遭法官杜麗冰質疑,問黎從何得知官員需收取「保護費」來保護市民?黎辯稱中國貪污賄賂官員以獲取保障為事實,他只是說出事實。杜官反駁稱,官員需收取「保護費」的事並非事實,只是黎的猜度或推論,黎改口稱是其個人意見。

法官質疑黎認為七一少人示威 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的證明

12月11日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7月19日刊出專欄文章,提到「遊行集結是我們應有的憲法權利,但是在今日國安法凌駕法律的專橫下,我們以後遊行示威,能得到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機會不大,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令當權者震驚和令世人矚目的震撼場面」。法官杜麗冰指黎稱已閱讀過《香港國安法》條文,質疑黎在文章稱再沒有人示威,是假設《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同意,因無人再出外示威,2020年7月1日當日非常少人示威,杜官追問,就因當日少人示威,所以黎認為《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仍堅稱:「我認為是示威的終結」。

黎稱林卓廷被捕受國安法影響 法官質疑未了解控罪混同暴動與國安罪行

12月17日辯方庭上展示黎於2020年8月27日的Twitter帖文,並附有相關《蘋果》英文版連結,提及民主黨林卓廷等因涉嫌參與2019年7月21日元朗暴動而被起訴,帖文指「邪惡會在香港橫行嗎?」黎指帖文由李兆富撰寫。

辯方再提及黎於2020年8月27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黎指林卓廷等人被起訴,在《香港國安法》下沒有法治,「沒有事實,沒有黑白之分,沒有對與錯」。法官杜麗冰即質疑:「你當時在現場嗎?怎麼會知道林卓廷等人是保護市民?」黎指他當時透過報紙得知,杜官追問是甚麼報章,黎稱從《蘋果》或其他新聞得知。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知道林卓廷等人是因涉暴動罪而被起訴,並不是干犯《香港國安法》相關罪行。黎稱不記得,法官質疑「中文寫了林卓廷成為暴動被告」,問黎知不知道他被控暴動罪,黎回答知道;法官續質疑,暴動是《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嗎?黎辯稱不記得他們被起訴什麼罪行或是否與《香港國安法》相關,但無論林是否被控《香港國安法》罪行,他都認為《香港國安法》影響法治,惟承認這是其個人看法。

法官駁斥黎批警言論:《國安法》生效前有合理懷疑亦會拉犯 黎先稱被《蘋果》誤導後認無知

12月18日辯方展示2020年7月6日黎Twitter帖文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 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蘋果》新聞連結。黎承認帖文是他撰寫,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法官李運騰即糾正,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法官杜麗冰亦補充這是《普通法》下一貫做法,黎承認自己當時不知道;杜官隨即質疑黎曾聲稱「要向世界說出真相和事實」,為何向世界宣稱「以合理懷疑作拘捕很荒謬」前,沒先向律師查詢相關法例?黎辯稱他以為報紙說的便是對的,他被《蘋果》報道誤導了。

惟黎庭上閱讀《蘋果》報道,發現內容有清楚解釋「合理懷疑」的含意,便改口說不是被報道誤導,是自己無知。法官李素蘭質問「你讀完文章後為何還說無知?」黎隨即改口稱:「我沒有看過那篇文章,我現在看才知道文章沒誤導我」,並辯稱自己剛才只假設自己看過報道而寫了帖文,惟現在才知沒看過。

黎批警方限傳媒採訪「制裁知情權」 法官質疑白宮記招亦非所有傳媒獲邀

12月19日 辯方展示黎於9月25日的Twitter帖文提及「香港制裁公眾的知情權」,並轉發《蘋果》帖文提到「香港警方本周引發了新的爭議,因為其限制只有受『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和在政府新聞處註冊的本地新聞機構,才可採訪警方活動。」黎指,《蘋果》新聞中提到政府限制只有「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可報道活動,故限制公眾知情權。法官杜麗冰反問,許多國家都採類似做法,美國白宮新聞發布會亦非每間媒體可到場採訪,會否令美國變成「警察社會」?黎回應指,美國只是限制出席記者會,不會限制報道內容。杜官著黎看清楚相關報道,「(香港)限制去活動採訪,不等於限制報道,你明不明白?」黎即改口稱,自己的理解是只有受認可、獲邀請媒體才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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