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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媒體自由聯盟」的政治偽裝 掛「羊頭」轟《立場》案實質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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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媒體自由聯盟」的政治偽裝 掛「羊頭」轟《立場》案實質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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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媒體自由聯盟」的政治偽裝 掛「羊頭」轟《立場》案實質攻港

2024年09月11日 21:42 最後更新:12月31日 15:33

西方與中國博弈,形勢仍風譎雲詭,香港仍處於風囗浪尖,預了衝擊會一波接一波。昨天就有一個名叫「媒體自由聯盟」(MFC)的組織,發砲猛轟《立場》案的判決,對「香港特區更廣泛地打擊媒體自由,表示深切關注」。表面上看,很多人以為那是個傳媒業組織,但細看其公布,竟是由美國國務院等官方單位發出,政圈界朋友出於好奇,翻查有關資料,發現它其實是美國糾集一些國家組成的一個「橫手」組織,掛着傳媒自由的「羊頭」,賣政治干預的「狗肉」。類似的機構,還有獲美國政府泵水的「國際媒體援助中心」,同樣打着支援媒體的旗號,在背後影響他國政治。

「媒體自由聯盟」砲轟《立場》案老總被定罪,該組織被政圈朋友起底,原來是掛着傳媒自由「羊頭」,賣「政治干預」狗肉。

「媒體自由聯盟」砲轟《立場》案老總被定罪,該組織被政圈朋友起底,原來是掛着傳媒自由「羊頭」,賣「政治干預」狗肉。

這個掛羊頭的組織,名稱看似是一個與媒體有關的聯盟,其實成員全非傳媒機構,也與新聞業界毫無關係,原來是由英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政府主推、於2019年舉行的「全球媒體自由會議」上成立的組織,成員為參與國政府,美國乃背後主要推手,當然是成員之一。

這個模式,與美國總統拜登2021年底推動的「民主峰會」,頗有些相近,當時美國政府邀請過百個國家和地區政府代表出席,美其名是推動民主、防範權威主義,真正目的是打意識形態戰爭,擴大美國勢力,所以會議同樣成立了後續組織,完成拜登要做到的政治任務。不過這場大龍鳳反應麻麻,反高潮收場。

以此類比,「媒體自由聯盟」也是同一貨色,正如外交部特派員公署發言人所說,它並非什麼傳媒組織,本質上不過是個「政治打手」。

既然是披着「傳媒自由」偽裝的「打手」,自然要找一些目標出擊,而《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能否維持新聞自由的問題,就引來它持續砲轟,且在策略上與當時發生的事件配合。例如2021年7月,它針對《蘋果日報》於6月23日停刊,大肆撻伐,並對特區可能進一步就國安立法,預先施加壓力,劍指23條立法。

又例如2022年北京舉辦冬奧期間,它就在那時就《立場新聞》停刊開火,挑起「香港新聞自由受打壓」的議題,引發國際注意,頗有攞景贈興意味。一年之後,黎智英案開審,它又再打響戰鼓,為聲援黎智英造勢,同時攻擊《香港國安法》,時間配合得啱啱好。

最近還有一段與「媒體自由聯盟」有關的插曲,就是答應留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廖柏嘉,表示會辭任「媒體自由聯盟」高級法律專家小組主席,究竟他是自願離開,還是「被辭職」,仍不清不楚。當時,美國亂港組織「香港自由基金委員會」語帶不屑地說,「他選擇了香港法院,而不是新聞自由與公義」,敵我十分鮮明,也側面反映MFC真正的政治面目。

廖柏嘉留任香港終審院非常任法官,隨即辭去「媒體自由聯盟」法律專家組主席之職,究竟是否「被辭職」,仍未清楚,但隨之惹來美國亂港組織指駡。

廖柏嘉留任香港終審院非常任法官,隨即辭去「媒體自由聯盟」法律專家組主席之職,究竟是否「被辭職」,仍未清楚,但隨之惹來美國亂港組織指駡。

像MFC這類的「掛羊頭」組織,還有不少,其中之一,是美國政府於2006年成立的「國際媒體援助中心」。那時候,有「第二中情局」之稱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倡議搞一個機構,支援一些國家的獨立媒體發展,真正目的是培植親美傳媒,為「顏色革命」鋪路,而經費則來自美國國會撥款。

可以預見,在未來的日子,衝擊必會從不同方面向香港襲來,新聞自由是其中一個目標,美英更會「使副手」,由一些「掛羊頭」的組織出擊。今次「媒體自由聯盟」出手,就是一個好例子,其他移形換影的打手勢將陸續有來,港府惟有見招拆招。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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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長和擬「打包」出售海外43個港口,由美資公司牽頭的財團接手,因這些港口多位於戰略要地,對中國極之不利,故連日來內地與本港對「大刁」惡評不絕,在巨大壓力下,傳聞長和本周三將暫緩簽約。即使長和不顧嚴重後果,最後硬要簽約,仍須面對重重變數,行會召集人葉劉就指,除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可以審查這次交易,由於多個港口位於歐洲,不排除歐盟會用「反壟斷法」加以干預。我翻查資料,歐盟去年11月就曾針對Facebook 母公司Meta 壟斷網上平台廣告,重手判處罰款65億港元,若日後它以同一手段對待長和這交易,都咪話唔攞命。

葉劉指長和出售大批港口給美資牽頭的財團後,將出現壟斷,除了中國當局可依法審查這「大刁」外,也不排除交易可能觸犯歐洲的反壟斷法,導致歐盟出手干預。

葉劉指長和出售大批港口給美資牽頭的財團後,將出現壟斷,除了中國當局可依法審查這「大刁」外,也不排除交易可能觸犯歐洲的反壟斷法,導致歐盟出手干預。

葉劉昨日在fb發文指,香港冇壟斷法,而《競爭條例》沒提及併購,意思是,港府欠缺法律手段,去對付發生在境外的商業壟斷,例如今次長和多個港口被收購。但是,內地的《反壟斷法》寫明,「中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本法」,即是說,當局有權依法規管涉及境外資產的交易,包括長和這項「大刁」。

這種反壟斷措施非中國獨有,美國和歐盟等,都有類似法律。葉劉說,美國早於1890年就通過《休曼反壟斷法案》,並有其他法例禁止妨礙競爭商業行為。至於歐盟,數十年前已實施《歐洲共同體競爭法》,亦即「反壟斷法」,主要是防止大企業弱肉強食,扼殺公平競爭。

今次長和擬出售的港口中,部分位於歐洲,包括比利時、德國、波蘭、西班牙、荷蘭、瑞典等的戰略重地,而買家財團成員之一TiL的控股公司「地中海航運」(MSC),是航運超级巨企,本來已透過TiL 營運全球70多個港口,如果把長和的大批港口也「呑下」,將形成絕對壟斷。

葉劉同我講,歐盟有全面法律管制區內的商業競爭,而長和擬出售的港口中,多個位於歐洲,若營運被「高度壟斷」,不排除交易可能觸犯競爭法例,導致歐盟出手介入。

去年11月,歐盟委員會就曾裁定Facebook 母公司Meta壟斷社媒平台廣告,違反競爭法,嚴厲判罰款8億歐元(約65億港元),出手相當狠辣。

除了反壟斷法外,歐盟也有其他法例處理長和大批港口易手,其一是《歐盟外資審查框架條例》,成員國可基於國安等理由,阻止及限制外資公司收購關鍵基礎設施,包括港口。所以歐盟如真的干預,也不奇怪。

說回阿爺對這宗交易的反應,葉劉指,長和今次賣掉的多個港口,對國家而言,是重要戰略資產,但事先卻不打招呼,「又怎說得過去?」她說,若此事發生在美國,美企擬賣掉在國外的關鍵礦產,卻沒與白宮磋商,相信白宫不會坐視不理,大有可能立即啟動反壟斷法,伸出「長臂」阻止。

長和營運的大批港口若然易手,戰略上對中國肯定有重大影響,故當局若出手干預,亦合法合理。

長和營運的大批港口若然易手,戰略上對中國肯定有重大影響,故當局若出手干預,亦合法合理。

葉劉所說十分對,根據一本爆美國「長臂管轄」的書《隱秘戰爭》披露,美國政府有個「外國投資委員會」,負責監管外資對美企的投資,若有外國公司想收購美國企業,特別是涉及國防、交通、能源、電子等業務,必須先取得該委員會同意。例如2017年時,中企想投資於美國萊迪斯半導體公司,就被委員會「封殺」。

按同樣邏輯,中國當局出手監管長和這宗「大刁」,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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