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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區域法院法官 獲司法機構委任

政事

3名區域法院法官 獲司法機構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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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區域法院法官 獲司法機構委任

2019年08月20日 18:20 最後更新:18:31

任命於8月21日生效

司法機構宣布委任練錦鴻、謝沈智慧和彭家光為區域法院法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所有任命均於8月21日起生效。其他的司法人員任命,將於適當時間公布。

練錦鴻 政府新聞處圖片

練錦鴻 政府新聞處圖片

練錦鴻於1958年在香港出生,先後於1982年、1983年、1995年及2002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法學專業證書、社會科學碩士(犯罪學)學位及法學碩士(人權)學位。1983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84年起私人執業,直至1992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2001年起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

謝沈智慧。政府新聞處圖片

謝沈智慧。政府新聞處圖片

謝沈智慧於1966年在香港出生。1989年於倫敦大學英皇學院取得法學士學位。1990年完成香港大學非本校生大律師公會期終試。1990年及1991年分別在英國及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1年起私人執業,直至2002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彭家光於1958年在香港出生。1982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1987年取得倫敦大學(校外)法學士學位。1989年完成布里斯托理工學院的英國律師會期終試。1991年及1996年分別在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斯獲律師資格。2000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1年起私人執業,直至2009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練錦鴻、謝沈智慧、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練錦鴻、謝沈智慧、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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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暴動脫罪發還重審 25年3.11裁決

2024年12月13日 23:45 最後更新:23:59

社工陳虹秀涉參與2019年的灣仔暴動,在原審時與另外三名被告脫罪。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案件重審,案件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辯方表示,陳虹秀無案底,多次參與義務工作,暴動罪須符合「集結在一起」及「共同行事」兩個元素,法官將案延至明年3月11日裁決。

辯方指出,陳虹秀當時與示威者有一定距離,行為與示威者不同,認為控方未能證明她與示威者有共同行事,此外,陳虹秀當時只是勸警方克制,並不鼓勵示威者,認為不應裁定陳罪成。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47歲被告陳虹秀,被控於 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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