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收到反映指殘疾人士不滿設施遭破壞。
本港示威衝突持續不斷,警方拘捕超過2300人,近日有女被捕人聲稱遭到警員性暴力或性侵。平機會過去數月接獲過百宗查詢,問及警方執法有否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但未收到正式投訴,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呼籲事主直接向平機會反映,掌握更多資料作出調查。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資料圖片
朱敏健指,暫時未有當事人親自接觸平機會,目前階段很難基於一些相片、視頻片段以準確判斷事件性質。如果根據平機會的《性別歧視條例》下的性騷擾,我們會循民事方向處理,如涉及刑事指控,平機會將先交給警方,循刑事調查方向處理。
持續示威中警方制服大量人士。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朱敏健又提到,很多殘疾人士反映,市面一些傷健共融設施如交通燈和升降機受到破壞,令他們出行有很大問題。
平機會指很多殘疾人士不滿,市面一些傷健共融設施如交通燈和升降機受到破壞 (資料圖片)
亦有少數族裔反映,深水埗及大角咀的馬路,被人以阿拉伯文寫上一些宗教屬「大不敬」字句,字句會被人踐踏和車輛駛過,對是穆斯林冒犯可接受,甚至群情洶湧。朱敏健呼籲各方,行事前要考慮對弱勢社群的影響,多以同理心思考。
中大二號橋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原審法官李慶年3年前裁定涉案理大學生暴動罪脫,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恢復審訊,涉案理大生13日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中大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李俊皓,在社福機構任職項目助理,案發時為理大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沙田中文大學近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