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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澤連斯基和香港泛民 有何共同之處?  

博客文章

賴清德、澤連斯基和香港泛民 有何共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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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澤連斯基和香港泛民 有何共同之處?  

2024年05月27日 19:52 最後更新:20:33

看著台灣今天的局面,的確有點似曾相識之感。世界各地選舉上腦的政客,總有一種看似天不怕地不怕的本能,朝著懸崖直衝,最後直摔崖下,跌個粉身碎骨。細思台灣、烏克蘭和香港的政客,也委實有點相似。

1。  賴清德押注大陸不會真打。

賴清德5月20日的就職演說,被形容為「歷來最獨」,解放軍公佈8個演習區範圍,全都越過台海中線或進入台灣外島所謂台灣禁限水域,是一次「武力攻台全過程演練」,解放軍是動真格了。

但新加坡《聯合早報》的評論也觀察到, 結果軍演第一天,台股指數全日上漲,既然軍演是玩真的,股民和一般民眾卻沒害怕。文章引述已退出民進黨的台灣前立委郭正亮分析,賴清德在就職演說亮出台獨牌,是認定大陸現階段不會對台動武,賴清德會認為由此造成的緊張情勢,也對民進黨執政和民望有利。

但《聯合早報》文章認為,大陸對台軍演一次比一次真實,狼來了一次、兩次,被當成紙老虎,誰能保證第三次、第四次不會真打?台灣如今高舉事實台獨,押注大陸不會真打,會不會玩太大了?

2。  澤連斯基押注普京不會真打。

在以小挑大的牌局中,小的一方押注大的一方不會真打,也真不止賴清德一人,他們的理論是「真的打起來,要付很大代價,對方付不起這種代價」,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就是這種人了。

2013年,在美國支持下,烏克蘭搞出一個廣場革命,在2014年推翻了親俄的烏克蘭總統亞努科维奇,親美的波羅申科上台。俄羅斯一怒之下派兵奪取克里米亞,俄烏爆發有限度衝突。

到2019年的烏克蘭再度舉行總統選舉,演員出身的澤連斯基參選,一跪封神。 在競選論壇上,澤連斯基連指責波羅申科無力解決和俄羅斯的衝突,波羅申科反駁稱,如果澤連斯基當上總統,恐怕會向普京下跪。然而沒有人預料到,澤連斯基聽完這番話後,居然真的當眾下跪來,向烏克蘭士兵的家屬表達歉意,並逼著波羅申科和他一起下跪。波羅申科很不情願地背向觀察下跪。這一幕令民眾對波羅申科十分不滿,一面倒支持澤連斯基,令他成功當選為總統。

憑演技上台的澤連斯基,繼續在國際舞台大晒演技,他不斷爭取加入北約,處處挑動普京,因為俄羅斯反應越大,他在國內的支持就越強,玩著玩著,就玩出一場戰爭來了。

即使是在2022年2月24日開戰那一天前,如果澤連斯基同意普京開出的條件,烏克蘭承諾不再申請加入北約,永久保持中立,這場仗就打不成了,說到底俄羅斯開戰也要付出很大的代價。但澤連斯基押注普京不會真打,認為若真的打起來,烏克蘭在美國支持下,也一定會獲取勝利,信著信著,他就抱著烏克蘭跳下懸崖。如今烏克蘭丟失了20%國土,加上逃難人民損失了16%人口, 俄羅斯新近又攻入哈爾科夫州,戰情發展對烏克蘭十分不利。這場仗左看右看,對烏克蘭來說,都是一個死局。烏克蘭人真是死得寃枉,只因選錯一個領導人,就帶領國家走上不歸路。

3。  泛民押注阿爺不會出手。

香港的「35+顛覆案」將在5月30日宣判, 其實這個案件大局已定,因為有31個被告已經認罪,包括案中主腦戴耀廷。今次法庭是判決其餘16個不認罪的被告。

在2020年6月底《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戴耀廷仍然夠膽公然搞所謂「攬炒十步曲」,逼令所有參加反對派所謂「初選」的候選人,事先簽紙承諾要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搞到特區政府倒台,香港出現血腥抗爭,攬炒中央政府。

戴耀廷當日夠膽這樣做,並非想做革命義士,只是押注阿爺不會出手。從戴耀廷如今要認罪,就知道他當日是錯判阿爺了。

其實早在2016年5月,我已深深感受到泛民正在玩火了。當時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他在出席歡迎晚宴前,先與10名議員見面,其中包括4名泛民議員。會面時間超時,我是其中一個晚宴席上賓客,等到8時許張德江見完議員才現身。聞說見面吵大架,雙方不歡而散。

我當時心想,中央要員低聲下氣來港,和泛民議員見面,就是想拉住他們,叫他們不要太激,以免香港出現亂事。泛民敬酒不飲罰酒,硬要和中央對抗,豈不是把香港綑綁在一起走上絕路?

結果不幸言中,3年後到2019年爆發暴亂,一切推倒重來。

泛民越走越激,除了受外地勢力擺弄之外,也是想靠激進爭取選票,奪取政權。如今看來,他們同樣賭輸了。

賴清德、澤連斯基和香港泛民有何共同之處?就是同樣以小挑大,自己選擇去送死。

他有同樣的天真想法,不相信對家會真的出手。

他們同樣愚蠢地蠻幹,也並不真是相信什麼崇高理念,只是為了搶奪選票繼續執政。在權力慾望高漲時,失去了理性分析能力。

而群眾在選舉時同樣缺乏理智,只被演技和激情牽引,做出一個又一個錯誤的選擇,選錯人來領導自己。這亦暴露了民主制的缺憾,選舉市場的自由之手, 不會作出理性的選擇。

歷史就這樣不斷重覆著,還會不斷重覆下去。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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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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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的重要意義

2024年11月22日 18:30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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