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區拘捕一名38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其前男友的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區拘捕一名38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其前男友的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
公署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於2019年開始交往,並定期給予被捕人士生活費。其後,兩人於2023年10月分手。數日後,有人在事主工作地點附近的街道上展示一塊載有事主個人資料的告示牌,並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包括聲稱事主欠債並要求還款。
不久後,有人再分別在事主所居住大廈外牆及單位門外張貼類似內容的單張,以及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發布類似訊息。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大約年齡及照片。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FB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港島區拘捕一名73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被捕人士獲准保釋。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因為商業來往而認識,事主於2022年起,與另一名商業夥伴發生糾紛,雙方各自興訟要求對方賠償。今年1月,事主的妻子於即時通訊軟件收到訊息,表示會將事件升級及會公開展示橫額,她其後目睹有人在其居住的屋苑範圍內,展示一張載有事主個人資料及作出負面評論的橫額,被披露的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住址及照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
發言人說,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並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