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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生效翌日 李兆富向黎智英提出不再管理其Twitter帳戶  黎承認曾撰寫「獄中信」但未發表

社會事

《國安法》生效翌日 李兆富向黎智英提出不再管理其Twitter帳戶  黎承認曾撰寫「獄中信」但未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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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生效翌日 李兆富向黎智英提出不再管理其Twitter帳戶  黎承認曾撰寫「獄中信」但未發表

2024年12月06日 17:05 最後更新:12月07日 11:3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五(6日)進行第104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十二日作供。黎確認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他知道勾結外國勢力為刑事罪行,再沒有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否則「等同自殺」。而協助他管理Twitter帳戶的「徒弟」李兆富,在國安法生效翌日向黎表明交由其他人管理更好。黎又承認曾撰寫「獄中信」,當自己一旦入獄就經《華爾街日報》刊出,惟最終未有發佈。

囚車早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早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由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辯方庭上向黎講述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指控,包括在香港與《蘋果》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串謀請求外國機構、組織或人員,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及之後,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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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早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早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還柙的黎智英。

還柙的黎智英。

黎智英於2020年6月29日向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右) 發訊息,提及七一在民主黨籌款街站派海報事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於2020年6月29日向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右) 發訊息,提及七一在民主黨籌款街站派海報事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國安法》生效前後,《蘋果》為員工舉辦法律講座。(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國安法》生效前後,《蘋果》為員工舉辦法律講座。(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接受外媒訪問。AP圖片

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接受外媒訪問。AP圖片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另一項涉及2020年7月1日之前及之後,與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劉祖廸、裴倫德(Luke de Pulford)、菅野志櫻里、布勞德(Bill Browder),串謀請求外國機構或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黎一概否認兩項指控。黎指,即使《國安法》生效前,蘋果高層之間從來都沒達成共識,要求外國針對中國實施制裁或其他敵對行動,他也沒與Mark Simon、陳梓華、劉祖廸等達成類似共識,甚至不認識控方在指控中提及的部分人。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問及《香港國安法》實施翌日,庭上展示黎與李兆富的WhatsApp對話,李向黎提出不再管理其Twitter帳戶,並多謝黎過去15 年給他機會,希望能在這非常困難時期幫助黎,惟認為由其他人管理黎的Twitter帳戶會更好,並指已和Mark Simon提及,他表示會找其他人。

辯方續指,黎將李兆富的訊息轉發給Mark Simon,Mark Simon當時回覆指,李兆富對於別人知道他管理黎的 Twitter感不開心。辯方問黎有否告訴他人?黎稱沒有。辯方問有誰知道李兆富管理黎的Twitter 帳戶?黎稱與自己一起工作的員工,「這是公開的」。辯方問,除前《壹傳媒》行政總監張劍虹、前《蘋果》總編輯羅偉光知悉李兆富管理Twitter,還有誰知道?黎稱讓兩人知道後,他們會告訴其他員工,他沒意圖保密此事。

辯方庭上展示黎向Mark Simon發訊息,黎提及讓李兆富管理其 Twitter是給他認可,張劍虹及羅偉光等與此無關,又指剛剛公佈的細節非常嚴苛,令人難以置信,認為是對香港的嚴重打擊,相信很多人和公司很快會離開,香港會滅亡,他感到難過。

黎承認,「非常嚴苛的細節」是指《香港國安法》,當時必然已閱讀過相關條文,但不記得是誰傳送給他。同日,黎與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討論《香港國安法》,黎稱「看了國安法細節簡直辣到離譜,香港將無法治和自由,政府行政無法無天,我們寸步難移,動彈不得,我們真的要想清楚以後的策略」,黎同日向Mark Simon、李兆富傳送同一訊息。黎另向李兆富稱,指李保持低調是對的,表示幾天後會再與他傾談,認為是嚴肅事情。

辯方問黎在2020年7月1日是否知道請求制裁是罪行?黎稱知道,「像我在訊息說的,條文嚴苛(draconian)」。辯方問黎當時有否再提及或請求制裁?黎稱沒有,因為「這樣等同自殺」(It would be suicidal to do so)。辯方問黎要與李兆富談甚麼「嚴肅事情」?黎稱是《香港國安法》。

還柙的黎智英。

還柙的黎智英。

辯方展示黎與《華爾街日報》編輯Bill McGurn之間WhatsApp對話,Bill McGurn向黎提及看了 黎不久前寄給他的專欄文章,如他坐牢就會發布,又指若黎有任何更改可給他,相信它非常有力,並傳上名為「Letter from a Hong Kong Jail」(香港獄中信)的文章,黎提及當讀者看到此信便代表他正在監獄,指香港年輕人嘗試過自由的滋味,香港人會與美國站在同一陣線抗爭,文尾表示他一直欣賞美國,香港正因與美國共享同一價值觀而被中國壓垮,請求美國千萬不要在香港有需要援助時忘記香港。黎當時回覆指, 相信對方會做出最好判斷,又稱自己剛剛看到《香港國安法》細節,認為非常嚴苛,嚴重打擊香港法治和自由,認為香港要滅亡,他感到難過。

黎庭上指,他不記得有關文章有否發佈,辯方指找不到這篇文章。辯方問Mark Simon 有份草擬文章?黎指,他只是讓Mark Simon及 Bill McGurn知道彼此的存在,方便溝通。法官杜麗冰問及Bill McGurn 為何提及 Mark Simon?黎指可能他想知會Mark。法官李運騰問甚麼是「Op-ed」?黎稱是《華爾街日報》等報紙上的專欄文章,又指他的律師會知道。李官仍感不解,辯方補充因其團隊的黃雅斌大律師曾是記者。

辯方再問黎與Bill McGurn 的對話中,黎提及自己會入獄?黎指是其預計。辯方問黎是否打算入獄後,告知公眾一些事情?黎指「這是我本來想做的事,但後來我要求不要發表文章,文章最終沒發表。 辯方問文章內容代表黎在7月1日的想法?黎指文章早於7月1日前撰寫,並非呼籲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於2020年6月29日向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右) 發訊息,提及七一在民主黨籌款街站派海報事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於2020年6月29日向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右) 發訊息,提及七一在民主黨籌款街站派海報事宜。(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6月29日向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發訊息,提及七一會在對方的籌款街站派3000張以上海報。2020年7月1日,黎分別向陳沛敏、羅偉光、張劍虹、林文宗發訊指,「看了《國安法》細節嚇了一跳,辣到離譜,香港將無法治和自由,政府行政無法無天,泛民寸步難移,動彈不得,先要想好策略對付,不容魯莽。今天我去籌款站幫忙籌款,不派海報,你認為怎樣?」。

當時陳沛敏回覆「其實如果你是想公開現身作為一種姿態,海報不派也不會影響效果」;羅則回覆「因籌款街站獲批,不犯法,你到場只籌款,不做其他,不派海報,比較好,惡法條文辣,謹慎應對較好」;張劍虹回覆「不派海報都妥」;林文宗回覆「不派海報,是小心使得萬年船,認同你的決定,國安法不止惡,還很辣,我們也要好好研究當中對付傳媒的條文」。黎回覆陳稱「我就去街站幫手籌款一陣就走,中共癲咗,我們也需重點策劃以後做法。劍虹已有方案」。之後黎向李永達傳達了羅偉光的意見。

黎庭上解釋,羅偉光曾向他發送《香港國安法》條文重點,而他當日打算為民主黨籌款,提到的「海報」是民主黨海報,但《蘋果》協助印刷,但最終沒有派發海報,因別人著他小心一點。

《國安法》生效前後,《蘋果》為員工舉辦法律講座。(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國安法》生效前後,《蘋果》為員工舉辦法律講座。(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又指,7月1日前後《蘋果》舉辦法律講座。辯方問是否有人向他匯報講座內容?黎認為沒必要,「因為他們知道我會非常小心」,而講座主要跟編採有關,故他自己毋須知道。黎向陳稱「中共癲咗,我們也需重點策劃以後做法」,黎指,《香港國安法》如此出乎意料地嚴苛,肯定會毀滅香港。 

同日,黎向工黨副主席李卓人轉發上述羅偉光的意見,李回覆「辣到離譜,我覺得你不一定要到場,以前七一你都不是次次到,你的角色在傳媒最重要」,黎向李稱「我去籌款應無問題,合法的⋯再談,現在有AP (美聯社) 訪問」。黎解釋,他是問李卓人的意見。 

辯方問及黎如何知悉《香港國安法》的內容,黎指一定是從網上。辯方問中文還是英文內容?黎指不記得,對他而言沒分別。辯方指,黎於2020年6月8日接受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訪問時稱,「I think the US should sanction China, should punish China before that’s hopeless」(我認為美國應該制裁中國,應該在絕望前懲罰中國)。

辯方問黎有否意識到若此訪問在7月1日後發生會構成罪行?黎指,他沒有想此事,重申之後已很小心,「因為《國安法》」,此言會構成刑事罪行。辯方問黎有否留意刑罰?黎稱可囚終身(Can be life)。

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接受外媒訪問。AP圖片

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接受外媒訪問。AP圖片

辯方問及黎於7月1日接受美聯社訪問,黎稱已不記得。法官杜麗冰問黎在訪問刊出後有否看過?黎指沒有,又指自己從不回看訪問。辯方問是一個口頭訪問?黎指應是一個影片訪問,但不是在 Zoom、電話做的訪問,應在其住所進行。辯方指,美聯社訪問在早上9時進行,黎同日與李柱銘 的WhatsApp對話顯示,李向黎傳送一條有關法律學者張達明的連結,黎問李柱銘《大公報》的訴訟是否正進行,是否不需要律師。黎庭上指,不記得該連結內容。

黎在美聯社訪問中提到「It’s worse than the worst scenario imagined. Hong Kong is totally subdued, totally under control(這比想像中的最壞情況還更壞,香港完全受壓,完全受到控制)。黎庭上稱,他當時是指《香港國安法》,訪問中黎又稱他會繼續為民主而戰,但現在需要使用「非常不同的方式」(very different way),黎確認,指在《國安法》下,行動、態度都要改變。

辯方問黎當時有何想法?黎稱不知道,因為當時只是《國安法》生效第二日,只感到所有事情不同了,但當時沒放棄為民主而戰,但知道如要繼續抗爭,就要用其他方法。 辯方問黎是否意圖使用非法手段抗爭?黎否認,是說「其他方法」。文章又引述黎稱「We will have to see how many of us are left in the fighting camp(要看看抗爭陣營還剩下多少人)」。黎指,是比喻仍然為民主戰鬥的人。黎在文章稱「We will have to stand up and be the backbone of the movement’s integrity, and the integrity of Hong Kong’s justice(我們必須站起來,成為運動、香港公正的支柱)。黎解釋,留下來抗爭的人將成為運動的中流砥柱,強諣使用與《香港國安法》生效前不同的方法抗爭。

報道又提到黎拒絕說明民主運動將如何繼續,指需要討論如何向前邁進。辯方問黎討論甚麼?黎指,與仍然抗爭的人有關,又確認指法律細節非常嚴苛和模糊是指《香港國安法》。

黎又在訪問中強調他自己不會離開,因為不僅令他丟臉,還會使《蘋果》蒙羞,也破壞民主運動的團結。辯方問黎當時不能離港?黎同意,又指若自己想離港有其他方法,包括一些違法方法,但從沒想過離開。辯方補充,法官李運騰曾於2020年6月18日頒下判詞,駁回黎智英就刑恐記者案申請離港。 

辯方展示黎與李兆富於2020年7月1日的WhatsApp對話,黎向李傳送《蘋果》題為「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度身禁抗爭 四罪可囚終身」的兩張頭版照,並提到《國安法》條文敲響了香港喪鐘,比他想像中的糟糕情況更差糟糕,指「香港滅亡」了,自己很難過。黎指,相信當時是給予李兆富在Twitter 帖文,但若最終無Twitter帖文與此有關,他也不知為何傳給李。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問黎如何認為《香港國安法》凌駕《基本法》、立法會,「它的權力是無限和無所不能」?黎指是從新聞,包括《蘋果》報道。黎同日又與Mark Simon互通訊息,提到李兆富。辯方問黎是否找到其他人管理 Twitter 帳戶?黎稱當時只是「wait and see」(等等看),看看李兆富返回美國後,會否安心繼續工作。辯方問李何時回港?黎稱不知道,但李的家人在美國,每隔兩個月他會在美國待兩個月,而李當時在港。

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7月1日在Twitter轉發《台灣蘋果日報》 帖文,提到「港區國安法生效 黎智英現身民主黨街站 批惡法『辣到離譜』」,黎指是李兆富轉發該帖文。辯方問黎是否在街站受訪提到「惡法辣到離譜」?黎否認,指當時沒接受訪問,認為《台蘋》只是將自己過往的說話串連。

法官杜麗冰指是否《台蘋》編造出來?黎同意。辯方追問黎是指《台蘋》虛構此部分內容?黎稱是,之後再解釋認為是《台蘋》將他早前在 Twitter 的內容串連起來。杜官追問,黎當時有否受訪?黎稱沒有,在某種程度上你可以說是虛構,強調沒在現場發言。

另黎同日接受美國《霍士財經網》訪問,標題為「Hong Kong might not be a financial hub anymore」,黎提到自己會留在香港直至最後一日,否則會令自己蒙羞,令《蘋果》失去聲譽、破壞民主運動的團結,又表示若自己懼怕,就不能做任何事。被問到會否擔心再被捕,黎指自己可能要坐牢,但他不知道紅線在哪,亦不知道政權會做甚麼,既然掌握不到,他亦不想理會;主持最後讚黎是個勇敢的人,著他繼續做所做的事。黎解釋,他認為沒有紅線,因為是「含糊」(opaque)。辯方問黎是否知道請求制裁是越過紅線?黎稱知道。辯方問是甚麼紅線?黎指,是指不知道其行為是否屬犯罪。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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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英國《衞報》,反對該報3月22日刊登的一篇評論文章對香港法院處理國安案件進行抹黑,強調特區政府將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衛報》的評論文章指,黎智英早前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簽證被拒批而提出的上訴許可被駁回,顯示香港法治正受到侵蝕。鄧炳強反駁指,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地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指香港現有超過100名資深大律師、超過1,600名大律師以及約13,000名執業律師,《基本法》保障市民選擇律師的權利,市民有權選擇有資格並可在香港執業的律師。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他續指,香港就國家安全案件引入逐案審批的特准執業制度,比大多數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更加寬鬆。英國等地並無類似的特准執業制度或允許海外律師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制度。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國安委的決定不能司法覆核,這與普通法原則一致,該原則亦為英國所認可,即法院對行政當局在國家安全事務上的判斷予以適當尊重,因行政當局在這方面擁有更優越的資訊及判斷能力。這並不影響香港法院在《基本法》保障下依法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所有被告人均可得到公平審判。

鄧炳強指,黎智英的上訴許可申請是毫無合理理由而被法院駁回,《衛報》的評論文章聲稱終審法院的裁決「令人費解」,此說法毫無依據,重申反對文章使用這種帶有偏見和誤導性的語言來詆毀法院的專業精神和公正性,並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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