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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日內瓦直擊 瑞士 BCI 龜縮不答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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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日內瓦直擊 瑞士 BCI 龜縮不答記者

2021年03月26日 23:50 最後更新:03月29日 10:02

新疆棉花抵制與反抵制風波越演越烈,事件風眼「良好棉花協會」(Better Cotton Initiative ) 的中國分部,强調未發現新疆有强逼勞動情況,那協會的瑞士總部憑什麽事實與根據,不向新疆棉花發出認證?決定又是如何作出?

為了找出真相,本網特約記者當地時間星期五早上,到其瑞士日內瓦的總部直擊採訪,卻發現內裡的職員非常龜縮,不敢應門,也不肯回應記者的提問。

「良好棉花協會」會址是在日內瓦近郊的國際環保大廈。

「良好棉花協會」會址是在日內瓦近郊的國際環保大廈。

「良好棉花協會」會址是在日內瓦近郊Chatelaine的國際環保大廈(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House),右隣是新加坡大使館,左隣是國際環保組織。大廈內有不同的非政府組織,門口高位有攝錄機對準訪客,要進門,須依照所探訪的機構來按門鈴,待其開門。

本網記者按了幾次BCI 的門鈴,都没有人回應,無法進入。由於協會的辦公室是在地下,記者唯有先在大廈外巡一轉,透過玻璃窗找點頭緒; 而從窗外看,整排約十個辦公室皆不見人踪,心想難道真是疫情關係,人人在家工作?此時,才注意到一位新華社記者也來到採訪攝錄。

門旁掛上 BCI 的門牌。

門旁掛上 BCI 的門牌。

趁著有訪客進出,終於入到大廈內。大堂分兩翼,中間是個小小的休息間。右翼的兩扇門,旁邊都掛上 BNI 的門牌。記者再按門鈴,仍然無人應門。怎辦?靈機一觸,穿過休息間到另外一邊,看看辦公室是否有人?終於看到,是有職員在辦公的,只是有意不應門而已。

BCI 的大門。

BCI 的大門。

「澎澎澎」的敲窗,一位面帶微笑的女職員終來到窗前,隔著玻璃與記者交談。記者道明來意,要找負責人採訪新疆棉花問題。但她耍太極,一問九不答,交談了幾分鐘,已經籍口有要事要辦,回到她的座位。不要說採訪,就連協會的聯絡電話號碼、電郵地址等等,這位女士都拒絕提供。

BCI女職員(左)終來到窗前,隔著玻璃與記者(右)談話。

BCI女職員(左)終來到窗前,隔著玻璃與記者(右)談話。

記者當然不會這樣放過她,隔幾分鐘又去敲窗一次,敲了又敲,敲了又敲,該女職員應該請示了了上級,終於又來到窗邊,而這一回,她手上拿著一張紙,寫上協會的網址,叫記者透過官方網址來聯絡,但結果對問題仍然是不答,沒有透明度。

避得一時,避不過永遠。BCI「良好棉花協會」捲入新疆棉花之戰,紿終要向公眾交待其決策過程。在日內瓦,協會只是一個規模不大的非政府組織,但其影響力巨大,因為外界接受它對良好棉花的界定權力,影響遍及棉花生產商、供應商、製造商、消費者。

BCI的眾多「金主」之一則是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在USAID的官網上,可以查看到BCI的工作報告。

再看,BCI這個非政府組織有內在利益衝突,因為其數千會員中,原來包括全球大量的棉花生產商及製造商,是「自己界定自己是否良好棉花」。看來,外界追擊它的好戲,還在後頭。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被告黎智英在首天出庭自辯,便自爆了其「外部聯繫」中的千絲萬縷人脈關係,當中牽涉的「英國線」人物,包括與在控方案情和庭上證供中經常出現的「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及前港督彭定康等。黎亦承認,曾捐2萬英鎊(約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首先,黎智英在庭上指,經由朋友認識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兩人的關係長達8年,因對方曾回應其文章,二人遂透過WhatsApp聯絡。黎智英更承認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因他覺得這個組織「做了一些對香港有意義的事」。

黎智英透過羅傑斯,認識另一位英國政治人物,就是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黎稱在倫敦與對方曾見過一次面。奧爾頓勳爵帶他到英國國會,之後兩人曾茶敘。而奧爾頓勳爵曾於2019年11月到香港參加區議會選舉「監選團」,兩人曾在酒店見面,而該「監選團」亦是同案另一位從犯證人、「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時曾提及自己曾參與。

 翻查資料,控方曾在庭上播放羅傑斯主持的YouTube訪談節目片段,羅傑斯指奧爾頓勳爵為「香港監察」贊助人之一。而節目中,奧爾頓勳爵指當時他計劃與60名資深政客向英國國會呈交聯署信,建議若港人人權遭侵犯,英國應保障所有港人有第二公民身份,又提到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發起反對《香港國安法》的聯署聲明。

第三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治人物,是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他正是奧爾頓勳爵的助手,曾陪同來港觀察2019年區議會選舉,但黎智英指,當時他不認識裴倫德,二人亦未曾討論過政治議題,但對方曾找他欲在《蘋果》刊登文章,而黎就把裴倫德的文章轉發給《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

至於裴倫德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執行董事,黎辯稱他不知道有此組織,僅在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聽聞。

最後一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客,是前港督彭定康。黎庭上表示,1997年香港回歸前,已認識彭定康,但自言「不敢稱對方為朋友,因對方為港督」。而回歸後,兩人亦曾見面數次,每次見面均透過「中間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或羅傑斯接觸對方。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亦承認曾邀請彭定康作其訪談節目的嘉賓。

辯方大律師亦曾在庭上提及,一位英國金融家比爾布勞德 ( Bill Browder ) ,因為根據控方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比爾布勞德對幫助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有興趣,裴倫德遂安排比爾布勞德與當時的「重光團隊」日本線聯繫。惟黎自辯時稱,不認識比爾布勞德或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他不諳日語,與另一位從犯證人陳梓華會面時,對方亦沒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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