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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海外非常任法官為何反口覆舌 大膽預測毒招遲早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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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海外非常任法官為何反口覆舌 大膽預測毒招遲早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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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海外非常任法官為何反口覆舌 大膽預測毒招遲早再來

2024年08月16日 10:37 最後更新:10:42

早排同啲老友講起有幾個「海外非常任法官」唔撈嗰單嘢,我先發覺原來好多人都唔知佢哋係乜水,同埋做乜東東喎!

其實呢個制度,係終審庭根據《基本法》同《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由特首委任一啲行普通法嘅國家嘅資深法官或者係退休法官,嚟香港做「海外非常任法官」,佢哋嘅任期一般係3年。而終審法院會按需要請佢哋嚟香港終審庭,同另外4 個本地法官一齊審案,而佢哋每次逗留唔會多過1個月。睇番記錄,班「海外非常任法官」全部都完成曬佢哋3年嘅任期,有啲仲續任做咗十幾年㖭!咁代表咩?即係佢哋對香港嘅審案、司法獨立好有信心囉!

但最近連續有幾個海外官老爺突然告辭,就令人覺得有啲唔尋常喇!尤其是大家熱烈討論嘅岑官岑耀信,呢個米字國法官喺2019年被委任之後,一直都話好認同香港嘅司法制度。佢仲嚮自己祖家嘅《太唔是報》投稿,讚香港司法制度獨立,話《香港國安法》保障人權自由喎!

但佢突然喺今年6月宣布唔撈,仲一返到祖家米字國就即刻變臉,反口覆舌,大肆抨擊香港法治情況。而佢公開評論嗰單審訊中嘅「3 5 +顛覆國家」案,已經嚴重違反「案件仍在審理中便不應發表相關評論」嘅基本法律原則,涉嫌藐視法庭。而且佢講一個咁嚴重嘅指控,竟然將嗰幾十個人犯咩罪都搞錯、又分唔清《基本法》同《國安法》條文,話晒都係終審法院資深法官吖,連基本事實資料都搞錯,胡塗到咁,真係有啲匪而所思!點解佢會有咁低級嘅錯誤?睇嚟唔似係佢深思熟慮嘅想法喎!唔通有「不可抗力」嘅因素先焗住咁講,或者有人代筆寫咗篇文叫佢出?!所以連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都睇唔過眼,公開撰文逐點反駁,出完英文出中文,各大中外媒體都有轉載,但岑官一直到依家都無回應喎,點解呢?

有人話應該取消海外非常任法官呢個制度,不過海外法官其實可以帶嚟唔同嘅國際司法經驗,擴闊法院嘅視野,令香港司法制度更完善,有利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好似最近終審法院「818非法集結」嘅上訴案,辯方要法庭考慮嘅兩個案例,正正就係發生係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嘅家鄉米字國,由米字國一個咁有地位同經驗嘅法官去審議呢啲案例,考慮嘅角度應該更全面喇!

不過,當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官唔認同辯方提出嘅案例,駁回嗰單上訴案之後,外國各方反中亂港政治勢力即刻無底線咁抹黑判決,惡意詆毀香港嘅司法制度,而以「肥彭」為首嘅烏合之衆,更加對廖官嘅人格進行瘋狂抹黑,甚至呼籲要將廖官列為「不受歡迎人物」…哼,大家都係同一個鄉下,佢哋咁樣毫不留情、絕不手軟嘅打壓,真係唔喺個個承受得到呢種壓力㗎!

「海外非常任法官」本來對香港嘅司法制度有好大嘅貢獻,但係喺而家咁複雜嘅地緣情況之下,呢個安排已經成為對付香港嘅政治工具。呢幾年海外唔同嘅政治團伙不斷使橫手,軟硬兼施迫啲海外法官辭職同唱衰香港嘅司法制度。又咁講,嗰幾個大國對唔聽話嘅人係千里之外都可以亂嚟,何況各位官老爺一家大細、身家財產嘅資料都俾佢哋掌握曬?所以點解佢哋變臉咁快?明白嘅!

我大膽預測,當「生果佬案」埋尾、美角大選有需要,唔同嘅外國政治團伙就會即刻搞嘢,又去搞啲海外非常任法官逼佢地辭職。橋唔怕舊,亦唔怕狗,唔信大家save起呢篇文,我估最快年尾就會兌現!不過,講真嗰句,我寧願今次彈票囉!

各位海外官老爺係自己國家都係備受尊重同傑出嘅法官,佢哋擔任香港最高層次法院嘅非常任法官,顯示咗對香港司法制度嘅信心。希望無恥嘅政客唔好再用呢啲低劣嘅政治恐嚇、政治抹黑方式去干擾司法人員喇!不過以後再委任海外法官,為咗官老爺好、為咗唔好俾啲政治黑勢力入位又好,最好就唔好再去搵「五眼聯盟」嘅法官喇,咁樣對大家都會好啲!

鍾情局.零零發




鍾情局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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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判輕啲,究竟佢哋係求神定求情?

2024年09月06日 08:51 最後更新:10:20

早兩日單「3 5 +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判有罪嘅犯人,終於求晒情,官老爺話會擇日判刑!呢單案成日好多人問,點解參加選舉同行使立法會投票權都會犯法?不如等我哋重溫吓成件事喇。

話說2019年黑暴之後,戴妖度咗個「非法初選」嘅詭計,就係拉埋晒所有反政府唔同黨派嘅人,逼佢哋事先同意無差別否決預案,借此顛覆政府。過程中透過籂選,令同意佢呢個詭計的人,至可以去參加立法會選舉。

其實根據香港嘅選舉法例,呢個所謂「初選」已經係唔合法,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係唔可以脅迫人參選或不參選。 有啲人講,美國總統大選前都有初選喇。唔該大家睇清睇楚啲,人哋嘅初選,都係自己嗰黨入面,圍內揀參選人嘅程序,唔係跨黨派搞晒模擬投票呀,唔係好似戴妖咁去綵排成個選舉喎! 其實戴妖一直都係度偷換概念、玩語言偽術去煽大家!唔止咁,呢班「當選人」仲打算做咗立法會議員之後,唔理好醜,連續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令特首根據基本法第5 2條下台,癱瘓政府,同埋發動街頭暴力,搞到香港血流成河… 呢啲咪係顛覆國家政權嘅行為囉!

呢單case 告咗47個,45人被定罪,有2個僥倖走得甩,不過律政司已經向其中一個身為大律師嘅被告,提出咗上訴。呢45個人,好多個為求自保,係審訊嘅時候話自己只係扮嘢呃選票。等如判咗有罪之後,就將自己講到係食物鏈嘅最底層,又話絕無顛覆國家之意,搏判輕啲。點解? 原來「顛覆國家政權」罪嘅罰則係根據唔同嘅參與程度分為3個檔次;第一級「首要分子」嘅刑罰係由10年到最高嘅終身監禁;第二級「積極參與者」嘅刑罰就由監禁3年至10年;而「其他參與者」嘅最高刑罰就係監禁3年。唔怪得知佢哋一味作唔同嘅藉口去求情,盡地搏一鋪,想認做「其他參與者」!

咁究竟求情係乜嘢嚟㗎?係個審訊程序入面,官老爺將被定罪嘅犯人判刑前,都會考慮案件嘅嚴重性、犯人係案中嘅角色,同埋俾個最後機會個犯人,講吓佢有咩個人原因值得減刑。而官老爺最主要係會睇吓犯人有冇悔意、明唔明白自己做錯嘅地方、同埋接受法律制裁嘅態度,呢啲就係求情嘅真諦喇!但係呢單案大部份犯人嘅求情真係無乜誠意囉,而佢哋求情嘅金句同爛gag,真係笑死街坊㗎!而家等我揀幾個比大家開下眼界(排名不分先後)!

戴妖 - 我唔係大佬呀!

我係用法律學者身份發言、唔係組織者喎!我搞「初選」,因為我深信係合法㗎!就算非法,我都係用錯憲法權力啫。我都控制唔到啲議員會唔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㗎喎!我嘅參與程度有限,所以只係最輕那一類「其他參與者」! 連官老爺都忍唔住問:如果你係「其他參與者」,咁邊個係「首要分子」?

黃痴瘋 - 我有公績㗎!

我熱心助人,參與公共事務。真係諗唔起佢做個啲咩豐功偉績喎,除非遊行示威都算係參與公共事務喇! 佢跟著又交咗阿媽、老師同教會嘅求情信出嚟。不過官老爺真係心水清,問黃痴瘋: 點解你自己無寫求情信嘅? 仲有,你係擔保期間再犯案,唔可以話係有良好品格囉!

蠄蟝祺 - 投機愛國者

我參加咗「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協助年青人到大灣區創業發展,藉此宣揚「一國兩制」、《基本法》及《國安法》。我既為求情,同時亦真心想維護國家安全。但官老爺指出: 佢被捕之後先改變立場愛國,屬投機份子;若果要維護國家安全,其中一個方法就係重判犯罪分子,以起阻嚇之效。講得好!真係要俾個like官老爺!!

搵笨堅 - 良好品格係無得「循環再用」㗎!

我服務咗社會幾十年啦,又做過社工、區議員同立法會議員,放監之後我想加入國際人道組織做廚師。官老爺話: 你有4次案底,所以唔可以「循環再用」你呢的所謂良好品格喎!

袁膠蔚 - 我結婚啦!

我本性善良又天真…我係監獄結咗婚啦,希望可以同老公過新生活呀!吓,咁都係求情理由?

無慧明 - 我錯在太愛香港?!

我坐監就做唔到護士呀!我參加「非法初選」 都係想出位啫,我仍然認為用立法會投票嚟改變係冇錯! 錯就錯在我太愛香港啦!

趙加鹽、談海幫、隨便見- 我有病喎!

我哋唔係殘障、有皮膚病,就係長期病患,可唔可以判輕啲呀?!

涼房維、楊雪梨、流穎匡、皇子悅、逢達進 - 信錯佢!

我蠢,我無法律知識,信錯戴妖,以為咁做無犯法!

呢班人唔係話自己無法律知識,就係有病,又或者話只係利用呢啲機會做自己嘅「選舉策略」。講白啲,佢哋有好處就埋堆,有事就即閃,佢哋驚死唔參加呢啲陰謀會蝕底,以為有衰衰大堆,所以無人夠膽搞佢哋,點知今次真係一鑊熟! 佢哋係啲人講佢又講、人做佢又做,抽水搵着數,但香港竟然有咁多人,將自己嘅命運同將來交俾佢哋,真係無嘢好講!

到而家仲有好多個犯人係冇悔意、係度扮毛瓜、扮低智、扮被逼…係咁講埋曬啲非常無底線嘅求情,不過佢哋嘅律師團隊又真係幾趣喎,任由佢哋發嗡風,所以連官老爺都忍唔住講: 唔應該客人話要講咩就講咩、想要求過分輕判係幫倒忙…唉,俾錢請大狀都無非係想有啲法律專業意見啫,唔係倒自己米囉! 而家咁,都唔知係佢哋的大狀屎波,定係有心整蠱?各位自求多福喇!

鍾情局.零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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